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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捐未获分文拷问公信力

(2012-06-06 08:50:06)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

               募捐未获分文拷问公信力

                          □林轩鹤

   

    向社会募捐却未获分文,折射出什么问题?这是对公信力的拷问。

    据《南方农村报》5月30日报道,梅州市丰顺县重点建设工程潭江大桥于2009年1月动工,原计划2010年6月建成。但3年时间过去,在被五次推迟竣工期限后,大桥的主体工程仍未完成。去年丰顺县交通局曾发出倡议信,希望当地乡贤捐款。倡议信发出一年,非但没有收到一分钱捐款,反而惹来了百姓的非议。

    面对潭江大桥迟缓的建设速度,当地一些民众不断通过网上问政平台进行询问和督促。对于信中称大桥建设资金缺口有1200余万的说法,部分村民觉得有点“忽悠”。表面上看,千万元的资金“窟窿”,似乎足以解释潭江大桥工程缘何超期未能完工的原因。然而,当看到当地百姓坐在小渡船上晃晃悠悠地驶向对岸时,人们发现其中另有深层原因。其实对于造福家乡的建设项目,当地乡贤和群众是乐于捐款的,之所以无人响应捐资号召,关键原因在于有关部门并未公布大桥建设资金使用情况,无法取信于民。与其说大桥建设陷入了资金危机,不如说有关部门陷入了信任危机。在项目资金运作雾里看花的情况下,在竣工日期被数度推迟后,公权信用有可能被一次次透支。

    募捐却未获分文,它其中反映出捐赠者希望所捐赠的款项使用能够透明化。前年,企业家、慈善家曹德旺以“苛刻”的条件向西部五省捐款2亿元,因为曹德旺提出要求:要在半年内将2亿元善款发放到近10万农户手中,且差错率不超过1%,管理费不超过善款的3%。曹德旺甚至还组建了专业的监督委员会,对善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这也开创了中国捐赠者对公益捐款问责的先河。这次捐款被称为“史上最苛刻捐款”。“最苛刻捐款”和这次的“募捐未获分文”,都指向了捐赠资金使用有时不够透明的病灶。公信力是募捐活动得以顺利运行的有力保障,如果相关部门失去了公信力,就会导致募捐环境恶化,那么一些社会公众将终止与其互动,信任关系也将不复存在。

    严格说来,民众捐款也是具有公共属性的。如何管好用好这些钱,公众当然要找信得过的组织或机构,让捐赠的款项真正做到“雪中送炭”,防止个别人打歪主意,中饱私囊。而这一切的基石其实是两个字,那就是“信任”。“信任”从何而来?一是监督,有道是“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让所有开支见到阳光,公开透明;二是公开,募捐机构对捐赠款项的来源与去向也应全面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审计,对捐赠款项的来源、去向等问题形成刚性约束,确保每一笔钱花在该花的地方;四靠问责,制定并执行严格的监管机制与处罚机制,让每一个滥用公信、豪掷赠款者承担足够的法律风险。如果监管形同虚设,如果问责轻描淡写,那谁能放心把钱捐赠出去?如果失去公信力,募捐“令箭”成“鸡毛”,也就不足为奇了。

    只有从内部监管向外部监督推进,真正实现“阳光捐赠”,才能减少公众对慈善公信的疑虑,从而保护公众爱心。那么,爱心就会随着捐赠如潮涌来,滋润人们渴望的心灵。

          (发表于2012年6月6日《泉州晚报》“评论·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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