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明白,父母并不是全部愛我的。“有時候愛,有時候不愛。”
過了這麼久,我終於有勇氣,能耐心的平靜下來,去翻看高中寫下的日記了。在那裡,我可以找到很多答案。我總在日記里寫到,好煩躁,好討厭!
那都是一種無力承受,也無力反抗的狀態,於是把自己逼進一個小角落裏面,成為一個矛盾的不知所措的,空洞的自己。
這就是我無法選擇的命運。這就是我的父母帶給我的未成年時代。無法改變。
我在日記里大呼:我討厭這個家!我真的快受不了這個家了!我想把阿姨和老媽痛駡一頓,罵個痛快!越看她越不順眼,好討厭!
好煩!做什麽事都有人管我。氣死我了!(居然在寫完這話之後,我寫下了這樣的話:想開了,別那麼固執,隨著父母的意,為我好,也為父母好!)---在如今看了一些心理學方面的書以後,我真的很無語。
我的恐婚不是沒有原因,我的焦躁不是沒有原因,我的亂發脾氣不是沒有原因。
日記里,夾雜著對父母的愧疚,也夾雜著對他們的憤恨,憤怒!我一邊是個安靜的乖孩子,怕老媽傷心,怕老媽病得越來越重,一方面,我越來越壓制不住自己的憤怒!
有了這些,我能找到自己么?能夠不分裂么?
我不斷的在日記進行自我批評,不斷的找自己的缺點,分析自己成績不好的原因,看起來一個個激情滿滿的宣言,一個個可以稱之為“理由充分”的道理,都指向我應該努力學習,回報老媽,可是,可是那些憤怒如何來的?那些所謂的自我批評,那是真的我的缺點么?還是在老媽眼裡的我的缺點?也許,換了一個老媽,再看我的時候,那些就都不是這樣的定義了。
什麽“別讓人看不起,反應遲鈍,死板,”,這到底是我的缺點,還是因為老媽不喜歡,而成為的她眼裡的缺點?到了現在,我不覺得我是那樣的情況,我不覺得!“讓別人看得起”這到底是老媽的需要,還是我的需要!?
憤怒!憤怒!憤怒!我很生氣!!!!!!!!!!
在日記里,我對自己的優點只評價出了一點,而且在我的口氣看來,那也是一文不值的。
最近在看《生命的重建》,我現在發現,這些觀點,并不是我自己的。每動一個思維,動一個判定喜惡的念頭,我都能找到父母的影子。那都是他們的,他們的喜歡,他們的討厭,他們的要求,他們的願望。從小我就失去自己,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人,我對自己沒有一個正確的評價,全是缺點,全是一文不值,沒有自尊,沒有自愛,沒有自己。我用老媽對我的方式,對待自己最親密的人;我用她灌輸的標準去判定自己喜歡的和討厭的人;我用她的思維去給我的人生、工作、感情下定義……,從這個角度,我認識到,露易絲·海,說的沒錯,是思維影響了我們的事實。換個思維看,所有的都不同了。
是誰灌輸給我的自我批評的理念?那些是真實的我么?真實的我到底是什麽樣子的?
孫瑞雪老師說,父母給孩子什麽,孩子就有什麽。父母給孩子愛,孩子就有愛;父母給孩子尊嚴,孩子就知道自尊。
這麼多年了,我才知道,我自己是不愛我自己的。越不愛自己,就越缺乏愛,越缺乏愛,就越找不到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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