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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审批部门同事今天给全公司发来一封email。红字部分是她标示的。
据报道诸如“百衣百顺”、“食全食美”这样在广告中故意使用错别字或用谐音乱改成语的现象,北京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一律不予核准登记。
1月18日上午记者获悉,针对北京市人大代表张毅在2006年两会期间提出的“尊重汉字、尊重母语”的建议,有关部门进行了回复。经过调查,张毅代表发现,从“博大‘晶’深”到“大智若‘娱’”,无论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都存在滥用汉字打广告的现象。而已经简化到令人费解的网络语言,却被众多“QQ”一族当成时尚。
我讨厌这规定,讨厌那种一本正经一身正气的迂腐和愚蠢。虽然很多谐音广告语的确不咋的,但也有谐音谐得很有创意的,完全没必要一棒子打死。这个社会,太多人热衷制定规范、遵循规范,厌恶并扼杀一切创造。有了点小问题就“聪明地”从根源上掐死,还洋洋自得,觉得自己帮着弘扬了中华文化,功高盖世。就不信几千年的文化能被这区区几个广告毁了,他还真抬举了我们广告人了。为什么我们不能用有趣又有益的教育让孩子们认识到文字的正确性,甚至滥用的广告词都可以用来练习纠错。卫道士的教育准则就是一板一眼、循规蹈矩,训导出一个个不犯错的、框框里的木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