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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寺上市杂谈 |
少林寺要上市啦!
据媒体报道,香港中旅集团与登封市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书》和《登封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显示,双方确定斥资一亿元成立“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其中港方占51%股本控股,少林寺门票经营权等嵩山少林景区资产则被登封市作价4900万元作为入股的一部分。
也就是说,今后的少林寺,将不再是公共的宗教活动场所了,而是纯企业了。她的宗旨不再是普度众生了,而是以盈利为目的了。人们不知道,当上市后的少林寺把所有的活动都与效益紧密挂勾之后,还有没人信奉佛经里所讲的四大皆空?当寺庙里的和尚们都忙着去做买卖的时候,还有没有精力去研究不二法门?当信徒们供奉给佛的物资银两,每到年终却要拿出来分红给投资者的时候,不知道佛和众生的心里会作如何感想?当清静的寺庙沾了铜臭味,信徒们的精神还能否相托?少林寺是历代高僧留给世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怎能把她商业化,置她于尴尬境地?
还有一点要搞清楚。一旦少林寺成功上市,她今后的经营决策权就不再是大德高僧了,而是控股的港方或者是拥有股票的广大股民了。少林寺发展的方向盘如果掌握在一群唯利是图的股东手中,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
退一步讲,即使少林寺上市无可厚非,也有一点让人感到十分诡异。如果少林寺入不敷出、惨淡经营,那么募集一点资金以维继将来也说得过去。但事实上,少林寺每年的门票收入高达1.5亿元。1.5亿不能维持生存和发展吗?为什么为了募集5100万资金,而用1.5亿的门票经营权作价4900万入股,放弃51%的股权呢?况且,这1.5亿是每年都有的,而港方的投入只是一次性的。这样的合资决策,是不是给人无穷的想像?
宗教场所的发展应当遵循其自身的内在规律,盲目地照搬市场化运作模式,恐怕行不通。如果有别的企图,那就罪过罪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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