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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拒绝加班喝酒性骚扰被拒杂谈 |
有报道称,一位品学兼优的女大学生因自拟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承诺其不加班、不陪酒而被70余家单位拒之门外。有的单位主管甚至骂她是“神经病”。
说实在的,这位女大学生确实够神经病的。既然这么拽,又何必辛辛苦苦跑七十多家单位去应聘。如此优秀的人才,酒香不怕巷子深,躺在家里等着各单位管人事的踏破门槛、三顾茅庐得了。从这件事上看,说这位女大学生品学兼优,恐怕要打个问号了。别的不说,她对社会认知就有问题,太过于天真了。
一来,她看不清形势。现在大学生毕业生是什么形势?狼多肉少,相当严峻。在如此激烈竞争的形势下去谋职,为什么还要自筑门槛把自己拦在门外呢?用人单位在招聘的时候,也没说要让她加班,更没说要让她陪酒,为何要无中生有自拟什么合同,有意挑起事端,让用人一看到她就感觉是个大麻烦呢?想故意抬高自己的身价,也不必出招臭招吧?也不想想,参加应聘的人万万千,找不到工作的人千千万,谁愿意聘用一个刺头,留一个后患?
二来,她摆不正位置。大学生再优秀,对用人单位来说也是半成品。更何况,职场有一句至理名言:缺了谁都照样转!对于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是没有资本和单位讲条件的。当然,说大学生没有资本和单位讲条件,并不是说就要任人摆布。而是说,既然用人单位没提什么苛刻条件,那你也就别再节外生枝了。等找到工作,遇到问题,再具体问题具体解决。还没进门呢,就摆出一幅皇帝女儿不愁嫁的姿态,难免会自讨没趣。说实在的,这位大学生提的几个条件并不算高,用人单位也完全可以答应,只是这种方式让用人单位难以接受。就好比一顾客到商场买东西,进门前和经理讲,我进你商场买东西可以,但你必须保证我的钱包里的钱一分也不能少。你要是不签合同,我就不进去。商场经理肯定会很礼貌地说:你爱进不进!
三来,她晓不得规矩。职场有职场的规矩,有些事是约定俗成、心照不宣的,并不能丁是丁、铆是铆地都能用白纸黑字写明。你说你容不得加班,把加班看作是违法行为,那么天底下谁能拍着自己的胸脯问自己:我在每一天的八小时之内,分分秒秒都在为单位工作,都在为单位创造着财富?你八小时之内不能保证分分秒秒都在工作,那么为何就不能在单位需要的时候适当加一点班?《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四十小时,但也没说不能加班啊!这位女大学生想得太简单了。再说,公务场合陪酒,也不是谁想陪就陪的。你不在那个职位上,基本上轮不到你陪。而你到了那个职位上,有时就非陪不可。在职场,很多事并不像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工作中除能力,更需要责任心和互相信任。这位女大学生还没入职就提出种种条件,表现出对用人单位的极大不信任,也缺乏应有的责任感,落聘就是情理之中了。
正在找工作的大学生们和已经入职的大学生们千万别跟她学,不要把职场想得那么可怕,更不要根据自己的想当然去勾画理想王国,极力躲避不是办法,勇敢面对才是正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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