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湖南湘乡市育才学校踩踏事件的若干质疑
(2009-12-13 12: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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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踩踏事件育才学校踩踏事故白岩松湘乡市杂谈 |
分类: 关于社会 |
湖南省湘乡市育才学校12月7日晚发生8人死亡、26人受伤的学生踩踏事故.事故发生时正值学校放晚自习,8个班的400多名学生一起拥挤到离宿舍较近的一个楼梯下楼。踩踏事故发生后,有关责任人被处理。其当地教育局长被撤职,校长被刑拘。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很无奈,对于那些遇难的孩子及家长还有那些被处分的领导老师。本来我们都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可是偏偏发生了......
有关部门调查显示:
四大原因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的事故原因有4个方面,一是学校只安排了一名现场看管人员进行安全巡查与现场管理,难以监控全部下楼梯学生;二是学生安全意识不强,自控能力弱,在楼梯间拥挤,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三是因为下雨,大部分学生涌向与宿舍楼靠近的一号楼梯回宿舍,造成一号楼梯人流量增加,导致事故发生;四是学校没有开展过类似应急演练,也没有在楼梯间安装应急灯与警示标志。
三大质疑
质疑一:事故发生归咎于学生自控能力弱?
对于将事故直接原因归咎于学生安全意识不强,自控能力弱,引起了部分家长的不满,同时,不少新闻媒体在对此事报道时也提出了相应质疑。
中央电视台节目主持人白岩松在昨天的《新闻1+1》节目中表示,学校有推卸责任之嫌。
对于“学校只安排了一名现场看管人员进行安全巡查与现场管理”这一点,白岩松认为,学校方面是在强调安排了人员疏导,但实际上5层楼、3000多名学生只有一名安全员是不够的。此外,将直接原因归咎于还在上初中的学生安全意识不强,自控能力弱也是不负责任的。
质疑二:回宿舍只留20分钟时间?
对于众多学生为何都选择走1号楼梯,调查组的结论是,第三是因为下雨,大部分学生涌向与宿舍楼靠近的一号楼梯回宿舍,造成一号楼梯人流量增加,导致事故发生。
实际上,这背后还有一个被忽视的细节,就是该校留给学生从教室返回宿舍的时间仅有20分钟。
据中央电视台记者现场采访了解到,该校学生下晚自习的时间是晚上9时10分,而学校规定晚上9时30分就要熄灯断电。这也意味着,3000多学生要在20分钟的时间内,从教室回到宿舍,然后洗漱、睡觉,这么短的时间限制,再加上下雨,学生拥挤在一条楼道里,安全隐患可想而知。
此外,有媒体报道,该校初中学生晚自习上到这么晚,楼道的照明还不足,发生踩踏惨剧和学校追求升学率不无关系。
质疑三:“按年龄一年赔一万”?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部门对每位遇难学生家属安排两名市级领导与之商谈。具体赔偿将按照用足用尽国家法律政策,坚持城乡一个赔偿标准,就高不就低等原则,伤者全部免费治疗。
据罹难学生亲属陈志明介绍,当地政府昨日最开始给出的方案是按年龄算赔偿金额,一年1万元,但是遭到强烈反对。之后,工作人员提出一次性赔偿20多万元,也没有获得家属同意。截至目前,双方尚未达成实质性的赔偿协议。
下面是近来几年发生的几起比较严重的校园踩踏事件:
2009年11月3日湖南常宁市西江小学的学生准备做课间操,在下楼时发生踩踏事故,6名学生受伤
2007年8月28日云南省马龙县通泉小学的学生因上厕所拥挤造成踩踏事故,16名学生受伤
2006年11月20日四川自贡荣县旭阳镇北街小学发生一起小学生下楼时因拥挤而踩踏致伤的事故,10余名学生受伤
2006年11月18日江西省都昌县土塘中学发生一起学生在下楼梯时拥挤造成的踩踏事故,6名学生死亡,11名学生重伤
2005年11月24日海南省五指山市第一小学学生在下楼梯时造成踩踏事故,3名学生受伤
由此可见,校园踩踏事件早已屡见不鲜。我想这次湖南省湘乡市育才学校发生的踩踏事件也许同样只会被记录,或者被大家关注一时。据有关部门调查,全国的学校存在规划问题的不在少数。那么这一点才应该是这件惨案的最根本原因。同时也是以后再发生类似事情的直接原因。我们先把那些在事情发生后受到处罚的替罪羊撇开。我们好像一直在亡羊补牢。然而这样的事情却一再发生。有一个朋友分析了下面三个原因:其一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尽可能减少晚自习一类的补习,抑或鼓励学生在宿舍或家中自习;其二,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常识教育,实在需要在教室集中自习,要对学生进行分批疏散,避免拥挤;其三,对楼道的照明设施定期检查,灯光通亮了,学生就不会因光线黑暗而跌倒。笔者认为,要杜绝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们应该从最根本的地方来入手:第一要严格做好学校建设规划的安全系数;第二要加强学生和老师以及一切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只有人人有安全意识,人人生活在安全的地方,才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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