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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门”——拷问官员的道德底线

(2010-12-19 00:24:11)
标签:

陈国麒

兰州

抄袭

谁是谁的谁

道德底线

杂谈

分类: 杂谈随笔

         “抄袭门”——拷问官员的道德底线

                             李西岐

     外出二十多天,回到家,照例要翻一翻书桌上堆放的报纸,一则牵扯到兰州一个官员作家陷入“抄袭门”的消息引起了我的注意:12月2日,甘肃官员陈国麒曝出抄袭丑闻,他的著作《谁是谁的谁》被天涯的一名网友公开为抄袭之作,尽管陈国麒一再否认自己的作品抄袭,但网友举出了几个“铁证”,证明陈国麒确实存在抄袭行为。

证据之一

  天涯网友“虹影2009”创作网络小说《我和她,谁是谁的小三》(后更名为《爱我,就请告诉我》)于8月13日发于天涯论坛情感天地版块,8月31日更新完结,这点在天涯上有据可查。而陈国麒的小说《谁是谁的谁》是在今年2010年发表于新浪原创版块。时间上,虹影2009的作品比陈国麒的小说发表早了一年。

证据之二

  经过翻阅,二部小说中除了人名、地名不同,其余的情节、对话几乎完全相同。而根据抄袭的定义——抄袭指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包括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陈国麒的行为符合抄袭的界定。

  官员陈国麒抄袭与否,需要法律去界定和审判。因为抄袭而对簿公堂的事近年来屡见不鲜,著名的畅销书作家郭敬明曾一再卷入抄袭事件,网络的普及和开放使得著作权的保护难上加难,抄袭的举证也是一个难点,对簿公堂后结果如何也不得而知。打假卫士方舟子也曾曝光过多起学术抄袭造假。虽说天下文章一大抄,但别人辛勤劳动的结果直接拿来为己所用,在道德上还是无法说得过去,杜绝学者作家中的抄袭现象,从法律上约束,从道德上拷问,更要从作家的自身去反省。

     读完上述文字,我也大概翻阅了文友们提供的证据。我初步的判断,陈先生的抄袭是显而易见的,甚至是赤裸裸的。在前一段不少人质疑武汉官员诗人车延高的时候,我依然坚定地认为,官员们能坐下来写一写东西,总比泡在其他地方好得多。那么,兰州的官员陈国麒能在工作之余,写这么多小说,应该算是个好事情。问题是,陈先生的小说创作太缺乏创意了,文学的模仿、借鉴是一回事,纯粹的抄袭,就要问官员的道德底线了。

    说到抄袭,本来不大的事,想起来挺烦人的。我几十年来,也有不少文章被人在不断地抄袭。尤其是我写的书法美术评论文稿,被人多次地偷梁换柱,堂而皇之的书上他人的名字招摇过市,甚至送给我,还请我雅正。你说这叫什么事儿嘛。

    我不是个太跟人较劲的人,但是,对纯粹的抄袭,还是坚决反对的。人家写一篇东西,往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你采取“拿来主义”,走捷径,总不是个事儿嘛。我这里还是要奉劝一句,爱好文学,本来就是个挺高雅的事,别为了显示官员自己多有文化,抄袭别人的劳动成果,就不是个小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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