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喜欢披头四
http://s9/middle/4a94253at85d094692558&690
六十年都过去了,披头四!
我喜欢他们,包括这个神奇的名字。
“披头四”的四个大男孩是:
约翰•列农
保罗•麦卡特尼
乔治•哈里森
斯图尔特•萨特科里夫
“披头四”都是二战期间出生在英国利物浦的,他们耳濡目染那个时期一系列的事件:核裁军、爱因斯坦、阿波罗计划、嬉皮士、猫王而长大。最初的一切,是与世界混淆的,因为混淆,才会涌现。在大学时期,约翰•列农和保罗•麦卡特尼相遇了,又叫上了朋友乔治•哈里森和斯图尔特•萨特科里夫,这就是最初的“披头四”。
我不知道至今谁还知道,这乐队的名字是怎么起的?是在一个无聊的晚上吗?是在那一间大学生宿舍里吗?不知道。但可以想象的到,那时他们一定落魄的难受,于是去吸烟,去喝酒,去找女生跳舞……
主要是——发疯的唱歌。
当时他们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的时候就想到了一个传世的词——披头四!
从利物浦起,再具体一点儿,就是从大学生宿舍一个无法解释的夜晚开始,他们决定了,也行动了。是的,像一桩罪恶一样秘密。除此之外,我没有找到更多的关于他们学生时期的内容。
“你可以为所欲为/四处游荡……”
“寻找那眼睛里有阳光的女孩/她已经离去……”
这些歌词所表达的情感,并不是那个时代的唯一。
时光走到了今天,年轻敏感的心灵,依然梦幻女孩,依然伤感分别,依然不知去向。
然而“披头四”的歌唱无法模仿和描述,那是潮水淹没沙滩上的他们自己的脚印的声音吗?是淹没,而又无法被淹没——披头四!
在他们之前和之后,都不会再有像他们那样的声音了。
历史已经证明,这支乐队是空前的。
还有什么“披头四”唱不出来?英国民谣、布鲁斯、古典音乐、迷幻音乐、酸性爵士……
歌唱的骚动,是他们的日夜,是身不由已,是全力以赴,是生命本身。
他们没有其它路可走,自己写歌,自己唱,完全的原创。创作上的多产,使其有足够的作品提供给他人再模仿,再演唱。
“披头四”以其偏激或密集的节拍与歌唱,迅速征服了利物浦,掠过英格兰,又抵达全欧洲和美国大陆。
在美国,“披头四”引起的轰动程度,远远超过了他们自己的祖国。
“披头四”影响了一代人的思想和情感,震憾了战后迷茫的天空。
“这些四十年代头几年出生的坏孩子……”有人这样评说“披头四”。可见“披头四”的歌,勇敢地唱出了二十世纪中叶人们苦难的处境与感受。除了疯狂、悲伤、渺茫和发泄之外,剩下的还是疯狂、悲伤、渺茫和发泄吗?其实,更多的事实是,成千上万的人们曾被那歌声所触及,为其落泪,或沉醉。因为,谁的身上都存在着被唱出来的,及未被唱出来的歌!
二OO三年七月二十二日,英国首相布莱尔访问清华大学,首相夫人唱了一支歌,就是“披头四”的歌:“当我老了,头发掉了,好多好多年以后……”
光阴荏苒,“披头四”的歌,不断地被别人唱着。回头再想“披头四”,他们疯狂也好、发泄也好,都理所当然。正是他们,如此地表达了绝望、凄惨、迷惑、寂寞、无奈、羞涩、讽刺、迷幻,并带有实验性的诸多复杂的人类情感。
“披头四”乐队,一九七O年解散。早在一九六二年,贝斯手斯图尔特•萨特科里夫,患脑溢血而死。约翰•列农于一九八O年,死在一个患有精神病歌迷的枪口下。乔治•哈里森二OO一年于世长辞。只剩下了保罗•麦卡特尼,只剩下了苍老,不!
全部都剩下了——曾经的,青春——曾经的,歌!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