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三):祸难(下)
母亲在市中心医院也就住院治疗了差不多半个月。住院的那段日子,律主任每天都会到病房来查看母亲的病情,并指导用药,用的也确实都是一些价格相对便宜的药。刘主任,也不时到病房来看看,但是几乎每次都要父亲开一些价格昂贵的药,他还建议母亲再做植皮手术(即从身上其他地方取皮移植到母亲受伤的腿上),说这样会康复的更快。但是从律主任那里得知,植皮手术很贵,单手术费用一项就要几万块钱,而且植皮成活率也不高。这样再加上其他的医药费,根本不是我们这样的家庭能够承受的。那时候母亲手术的刀口已经基本愈合,所以律主任建议父亲尽快办理出院手续,他为母亲开一些药方,然后回到镇上的医院去住院慢慢治疗和调养,这样可能好起来比较慢,肉全长出来可能要几年时间,但会节省很多费用。父亲很是感激,就按照律主任的意思找刘主任几次,要求办理出院手续。刘主任迟迟不予办理,总是说要多住几天观察观察,还说镇的医院条件不如市医院,执意要母亲在市医院再住院治疗一段时间。但是在市医院费用比较高,家里本就没什么积蓄,那时候父亲已经是东拼西凑地借债为母亲治疗了,再住下去,恐怕连借都没地方借了。后来听说,最后无奈,父亲又买了几条烟之类的送给刘主任,刘主任才很不情愿地为母亲办理了出院手续。
事隔多年,我虽然无法清晰地记得律主任的样子,但是我一直都无法忘记在我生命中曾有过这样一个陌生的贵人,并且一直心存感激。当然,那个刘主任,我也一样记得。
母亲回到镇医院住院期间,都是于姥姥低价拿药给母亲使用(于姥姥当时在医院管理药房,可以直接从医药公司拿药)。在镇医院住了一段时间确定无碍后,于姥姥就建议母亲回家休养,并且自告奋勇地每天至少两次到我家去给母亲换药,母亲为了省钱也想尽快回家调养,而且有从医几十年的于姥姥换药她也很放心。于是,父亲为母亲办理了出院手续,将母亲接回了家。母亲回家后没多久,爷爷就要求搬出去一个人住,父亲没办法阻拦,只好给他租了房子,每月给他送粮食、零用钱等。我想,可能爷爷是因为内心惭愧和知道母亲对他的恨意才搬出去的。
此后的大半年里,母亲每天就只能或躺或坐在炕上(越来越胖),于姥姥每天都风雨无阻地按时来为母亲送药、消毒和换药,还费尽心思从延吉那边找来了一种叫做“烧烫灵”的生肌药膏(这种药膏生肌效果非常好,母亲连续用了几年,直到完全康复)。父亲则是忙里忙外,又做爹又做娘。我和姐姐在这段日子里也又多了一个工作,就是为母亲端倒和冲洗便桶。一开始,每次倒便桶我都会呕上半天,母亲为此时常调侃我说:“让你倒这么几次都这样,要是让你倒几年你还不把我挂树杈(ka)吧上去!”不过后来倒得多了也就慢慢习惯了。就这样一直调养,母亲的右腿在逐渐康复,每次换下的药布都很多脓,脓的下面就是新长出的肉。到夏天的时候,由于天气炎热,脓就尤其多。脓容易招苍蝇,所以夏天的时候还要留意不能让苍蝇落在母亲的伤口处。有一次,母亲感觉伤口处很痒,我们都说是在长新肉。但是母亲说感觉不一样儿。那时候,由于看于姥姥换药换得多,父亲和姐姐也都会换药了,姐姐就拆开药布查看。伤口周围满是疤痕,主刀口处已经长上了一层嫩嫩的皮,母亲说感觉里面好像有东西,于是姐姐用镊子把那层薄薄的嫩皮划开。这一划开可不得了,伤口处一条条白色的蛆虫在蠕动着,姐姐赶紧用镊子一一挑落,然后用消毒水清洗伤口。清洗过的伤口可以清晰地看到蛆虫留下的槽状痕迹,姐姐红着眼圈为母亲重新上药、包扎,一边责备母亲太不注意了,一边深深地自责说没有看好苍蝇。母亲却笑着说:“没事儿!我就说嘛,感觉里面好像有东西似的!”为此,母亲和我、姐姐还挨了父亲一顿骂。经过这件事,我们一家都更加细心地注意保护母亲的伤口了。此后也在没出现什么问题。大半年后,伤口处的肉虽然还没有完全长出来,但母亲已经可以拄着双拐下地缓缓地行走了,并尝试着做一些简单的家务。
那年夏天,我小学毕业,顺利地升入镇中学。小学毕业的最后一次考试,我数学100分、语文89分,只排了第六名。不过父亲并没有责备我。第二年(1998)冬天,父亲为了还债,卖了房子。我们一家搬到了河对岸的河东屯儿(村以下叫屯)租了一间房暂住。
母亲的腿一直到我初三的时候才完全康复。不过还是留下了后遗症,每逢阴天下雨,还是会疼,走路也有点跛。后来经鉴定,定为三级残疾。值得庆幸的是,我们这个濒临支离破碎的家在风雨飘摇中总算是保住了,我和姐姐也在这几年痛苦的煎熬中真正长大了。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