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中有许多外来语,比如“经济、政治、物理……”,都是从日语中引入的。只是人们使用得时间久了,已经完全意识不到这是外来语了。不过,有些词语,虽然引进了,并且常常挂在嘴边,但完全没有真正理解它的意思,感觉还是像在说外语一般。比如“隐私”这个词就是如此。
隐私人人都懂,却又很难界定。相信生活中常常会有这样的场景,跟别人刚刚认识,就被打听自己的工资收入还有婚姻状况;又或者人口普查或公司面试,居委会的傻老娘们或者弱智人事会让你填表格,从幼儿园填到工作,还有你的社会关系——我想面对这种场景时,只要不是天生缺根筋的白痴,或多或少都会觉得自己的隐私受到了侵犯,只是不知道自己是否该主张自己的权利。因为到底什么是隐私,没有明确的界定。如果你过分主张,反而招人嘲讽“搞得像真的一样!”
根据我自己的经验,相信大多数中国人其实不了解隐私,也完全不尊重隐私。西方世界对隐私的重视,在许多国人眼里就是儿戏。比如发生9.11后,为了预防恐怖,美国国会紧急授权政府可以监听可疑人物的电话。结果马上就有人权组织跳出来找碴,大喊侵犯公民隐私。结果授权到期了,国会没理睬布什总统声嘶力竭高喊反恐需要的陈述,不再延长监听方案。同样是为了应对恐怖,一些外国机场引进了人体透视检查仪,人只要穿过安检门,整个身体的所有部位都会露出原形,身体隐私受到了严重的侵犯。人们抗议吵闹,最后妥协的结果是人们可以选择透视检查,或者传统的身体检查。
这两个例子放在中国完全不是问题。且不说咱们的国家监听公民电话不需要国会授权(如果有国会的话),即使需要,相信也会高票通过,而且无限期延长。长期灌输教育的结果是,人们觉得政府就是自己爹妈,自己在爹妈面前没有隐私。
其实即使面对爹妈,也有隐私。究竟什么是隐私呢?答案是隐私是十分主观的东西,没有标准。这个人觉得自己的身高、隐私、年龄,都是隐私。而那个人可能比较开朗,看到人就说自己的屁股上有颗痔……隐私的定义不在于内容,而在于讲述内容之人的自我判断。简而言之,你就是法官,你不想告诉别人的就是隐私。
为了便于理解,我再引用一下日本的法律来解释。日本法律中,“性骚扰”是侵犯人权的严重行为,而在判定“性骚扰”是否成立时,主要依据女性的“自主判定(自己意思决定)”。也就是说界定该行为是否属于性骚扰,并不取决于该行为的内容,而是取决于被行为的女性主观判断。例如,我对这个男的有好感,他故意摸摸我的腿或胸,我还觉得挺乐意;但那个男的特讨厌,他对我讲黄色笑话,我就觉得是性骚扰!从行为上来说,前者比后者严重,但后者是性骚扰,前者不是——因为女性这样判定了。这个模式同样适用于隐私权。我的好朋友可以问我一周打几次飞机,但是你不能问我谈过几个女朋友!隐私呗!
自然,有人会提出这样是否会将个人的隐私权无限扩大,造成权利的滥用?我觉得有可能,但哪条法律是百分之百不会滥用的?所以需要法官与律师。
至于公权力对隐私的侵犯,解释起来就更简单了。你相信组织,相信政府,可所谓的组织与政府都是由一个个人组成的,并不是抽象的概念。你打电话时,跟恋人说的悄悄话、你在机场接受安检时,你的美好身材春光外泄……监听者或者安检人员都是人,你的隐私被具体的人侵犯了,而不是抽象的政府。中国式的标准喝问:“你为什么不同意?你为什么不说?如果不是见不得人,为什么怕监听?为什么不敢说”——理由我说过了,我不想让你知道,就这么简单。想象一下你走在马路上,一个人突然跑到你面前,问你的身高、体重、住址、婚姻状况,你当他神经病,他还有理:“这又不是见不得人的事情,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其实,公权力有时就是神经病。
如果说西方世界是公民的隐私权太过重视,造成了一些不便,甚至影响安全事务,那么中国的隐私权连基本的底线都没有保护好——沉默权。沉默权是保护隐私的底线,可我们在生活中发现,有时想不说话,不表态也是十分艰难的。
中国缺乏保护隐私的土壤,一则是因为几千年的专制传统,另一方面也跟贫穷有关。试想就在几十年前(其实现在也是),十几户人家住在一起,隔墙有耳,哪有什么隐私!
我们可以做些什么呢?从拒绝开始。当人们触犯到自己设定的隐私红线时,我们应该鼓起勇气,委婉而坚决地拒绝回答。当每个人把自己的隐私都保护好了,所有人的隐私也就保护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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