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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小说史略>>读书笔记(1)

(2006-08-31 20:54:28)
分类: 读书笔记
      从今天起我开始读鲁迅先生的<<中国小说史略>>.我虽然很爱好文学,但语文水平很差,高中时语文就经常不及格,碰到文言文脑袋比南瓜还大.所以在这里,我只摘抄一些注解,和自己看时不懂的词义.手头单有一本<<古汉语字典>>和一台电脑。有些词查不到,张冠李戴、错按错解的肯定很多。只是为了自己能读懂大体的意思,增加自己的知识。我想这样读完,虽然糊里糊涂,那也比直接去看现成的文章好。希望同志们能体谅我的大脸。
    
     《中国小说史略》共28篇。今天看第一篇《史家对于小说之著录及论述》。
    
(1)、饰小说以干县令” 语见《庄子·杂篇·外物》。县令,鲁迅《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中说:“‘县’是高,言高名;‘令’是美,言美誉。”网上还有一种说法。《疏》云:县字古悬字,多不著心。县,高也。谓求高名令闻也。然仆以上下文考之,“揭竿累以守鲵鲋,其于得大鱼亦难矣;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盖“揭竿累”以譬“饰小说”也,“守鲵鲋”以譬“干县令”也。彼成玄英肤浅,不知庄子之时已有县令,故为是说。《史记·庄子列传》,庄子与梁惠王、齐宣王同时。《史记·年表》(盈按:指《六国年表》):秦孝公十二年并诸小乡聚为大县,县一令。是年乃梁惠王之二十二年(盈按:应为二十年)。
   好象是写小说是为了得到高名和美誉的意思“饰”可能是写的意思吧。“干”不知道啥意思,没查到。不懂,先过。
 
(2)“然案其实际”。这里的“案”是按照还是考察的意思.不懂先当做“研究”理解。
(3)“小说家合残丛小语,近取譬喻 ”《文选》卷三十一江淹诗《李都尉》李善注,“残丛”作“丛残”,“譬喻”作“譬论”。查了一下“丛”是丛生的草木。好象是作家搜集残留不全的小故事的意思。“残丛”是个修饰词好象。
(4)“弥复纷纭”:好象是很多杂乱的说法的意思。
(5)“而征之史: 缘自来论断艺文,本亦史官之职也。 ”小说是这么来的。
(6)“燔”同凡音。焚烧。
 
(7)“黔首”同钱音。平民百姓。
(8)“可观者九家”:《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记述十家,指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及小说家,并评论云:“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
(9)“小说则不与”好象是不允许的意思。
(10)“似依托也”好象是“有根据”的意思。
(11)“迂诞”。同淤音。好象是迂腐夸诞不实的意思。
(12)“稗”同败音。小的意思。
(13)“泥”同溺音。拘泥。
(14)“闾”同驴音。二十家为一闾。
(15)“缀”同坠音。连接文字成篇章。
(16)“刍荛”草野之人。
(17)“悠缪”悠很多的意思。缪同谋音。错误的意思。
(18)“佚”同意音。散失的意思。
(19)“益”多的意思。
(20)“舆”地位低践的吏卒。
(21)“询于”求教。
(22)“史”史官。
(23)“瞽”同鼓音。乐师。
(24)“工”官吏。
(25)“箴”同真音。劝戒。
(26)“徇”巡找。
(27)“靡不毕纪”。全都记下来.
(28)“周官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道方慝以诏避忌,而职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与其上下之志,诵四方之传道而观其衣物是也。”周官宣扬规范掌握地方的风气风俗并告诉上面的官员去体察民情,“道方氏”把地方民间的恶意上告以禁戒。“职方氏”掌握各地的政事和民间的穿着。“慝”同特音。做恶意讲。
 
(29)“棼”同坟音。纷杂。
(30)“荧”同赢音。迷惑。
(31)“甄”同真音。选取。
(32)“黜”同处音。除掉。
(33)“夥”同火音。众多。
(34)“曩”从前。
 
 
我看第一篇的大体意思是:
  
    “小说”这个词最早出现在庄周的“饰小说以干县令”这句话里。那时的小说其实都是一些琐屑的文字。与今天的小说不同。考究历史来看,小说是起缘于论断艺文,应该也是史官的工作。后来斑固写了《汉书》把各种思想分成了十家“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可是他又说值得一看的也就前九家,单单的把小说家给抛除在外了。
  
    那时的小说家,大都是一些小官,他们听了街头巷尾的人说的一些故事后就它们记录下来了。孔子说:“虽然这些都是一些小的道理,但一定也有可取的地方,不过要想达到更高的思想水平,那就受拘束了。”所以那时的君子都不写小说。即便是这样,小说还是没有灭亡。一些老百姓中有点知识的人就把那时的一些事连接成了文章,其中有几句话说的不错。可也都是一些草野之人的观点。
  
   到了隋朝时,以前的小说就都失传了。根据班固的说法,这些小说大体上是写古人和古事的。写人的有点象“子”但是很浅薄。写事的有点象“史”可是却有很多的错误。
  
   唐朝时就把文章分为了“经”、“史”、“子”、“集”四种。小说被划在“子”里。
  
   石晋时写《唐书》。就把以前史官写史时加在前面的小序给删除了。所收录的小说和以前的也差不多。可是在这之前,都是把小说当做了杂家。从这起,才把小说收到了史书中。
  
   宋朝时,欧阳修写的《新唐志》里收录了很多隋朝和唐朝的小说。这些小说本来都是有的,可都放在史书的杂传类里。从这起才把小说单划出一类来。后来有在小说类中又加了一些鬼神的,典故的,喝茶的文章。慢慢的种类也就多了起来。
  
   元朝写《宋史》时也没多少变化,就是更杂了。
  
   明朝时胡应麟把小说分成了六类:志怪、传奇、杂录、丛谈、辩订、箴规。
  
   等到清朝时,纪晓岚主编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里把小说分成了三类:其一叙述杂事,其一记录异闻,其一连接琐语。这三类结合胡应麟分的,其实就是两类:杂录和志怪。传奇不著录,丛谈辩订箴规三类则多改属于杂家。这个时候小说的分类才稍整洁一些。后来又把《山海经》《穆天子传》两本书划到小说类中去了。《穆天子传》写的是一些起居的事,要是编进史书里,就杂乱了。所以小说里又加了一些神话,和没有得到考证的野史。对于象宋朝的平话,元明的演义,都是来自盛行于民间,种类很多,这些都不收录在史书中了。到了嘉靖时都察院有了《三国》《水浒》刻本,所以也都把这两部书看做为官书。而其它的就没有收录了。后来有个叫钱曾的人专门收集旧的小说。不是为了小说上的道理,只是想打破以前的惯例。写史的人从汉朝以来对文章的看法大体上都是差不多的,目录也是史学的一部分,所以没有更加高明的分类了。
  
   以上是自己整理出来的草稿,虽然其中错误百出,好象还能明白文章中的大体意思。明天看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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