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评中石化销售公司的增资
(2014-09-18 20: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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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中石化发布公告,宣布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将增资引进投资者。按照该公告,25家境内外投资者以现金共计人民币1070.94亿元(含等值美元)认购销售公司29.99%股权。该公告宣称,“根据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和持有销售公司股权比例,销售公司的股权价值人民币3570.94亿元。本次增资的定价超过销售公司账面价值的20%以上。”
按照这个说法,这次增值,中石化销售公司赚大了,做梦都会笑醒。不过事实如何呢?
从上边引用的几个数字,可以得出两个结论:增资前,销售公司的股权价值2500亿元;如果按照账面价值定价而不是超过其20%以上,增资认购股权应该在35.988%以上,也就是说,增资前销售公司的账面价值低于1905亿元。
那么实际情况如何呢?在今年7月1日,中石化发布了《中国石化关于销售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该公告声称,截至2014年4月30日,销售公司总资产为3417.58亿元。
按照股权价值,1000亿资产消失了;按照账面价值,那消失得就更多了。会计中有许多方法计算股权价值和账面价值,我们需要一个解释:中石化销售公司的股权价值、账面价值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它们与资产负债表中总资产之间的巨大差异,是怎么回事?
按照该《进展公告》上的总资产数字,增资后出让29.99%的股权,价格应该是1464亿元人民币,比中石化的方案多约390亿元。
顺便说一句:在《中国石化关于销售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中,截至4月30日中石化品牌加油站总数30233座,其中自营30220座。但是8月23日中石化发布的2014年上半年报中,这两个数字(截至6月30日)分别为30467座和30454座。难道2个月间中石化一下子多出来200多座加油站?
因为4月中石化已经完成了销售公司的整合,似乎没理由认为这200多座加油站是统计口径不同造成的。
根据中石化的半年报,2014年上半年中石化共实现合并经营收入13561.7亿元,其中营销和分销事业部的经营收入在全部四个事业部(勘探及开发事业部、炼油事业部、营销及分销事业部、化工事业部)和本部中排名第一,为7269.3亿元,占全部经营收入的30.9%,合并经营收入的53.4%。
上半年在中石化的四个事业部中,营销及分销的毛利率为6.1%,次于勘探及开发的37.6%居第二位。但是由于经营收入前者远远高于后者,所以营销及分销的毛利是高过勘探及开发的,位居第一。
总之,营销公司,增资前以中石化总资产的23.9%,为中石化创造了38.9%的毛利和42.7%的营业利润。这确实是中石化的优质资产,而且是最优质的资产。对于中石化来说,它的实际价值要比其他部分资产价值更高才对。但是中石化声称溢价账面价值20%以上的股权价值,却比资产负债表上的总资产价值低了26.8%。
对于中石化来说,由于营销贡献了营业利润的42.7%,它的实际资产也应相当于中石化总资产的42.7%。因为增资前中石化已经把整个营销和分销板块都整合到营销公司中去,所以保守的估计,出让前的营销公司价值也应该是6104亿元,那么增资后出让29.99%的股权,应该价值2615亿元人民币!
中石化就这样将1544亿元人民币拱手送人了,而且以后每年将把营销公司利润的约30%送给这些人。由于中石化销售公司未来上市意图明显,这些投资者潜在的利益就更多了。
由于证券市场的波动,一个公司的市值和会计总资产是不同的。比如,2014年6月30日中石化有股份总计116,795,542,640份,6月27日中石化收盘价5.24元,那市值就是6120亿元。但是会计报表上中石化的总资产是14295亿,比市值高了一倍多。如果把中石化以10000亿的价格卖了,按市值是高估了60%多,按会计报表则低估了30%。到底是高估了还是低估了,答案恐怕要因人而异了。中石化销售公司估值比总资产低那么多,应当也是类似的原因。
这么估计中石化销售公司的价值,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如果这么计算,光从技术上讲,就得分析应用方法是否得当,参数设置是否合适,市场价格是否合理,价格形成机制是否完备,证券市场是否成熟完善等等。显然以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建设水平,难以满足诸多要求。
而且就是以这种方法估值也不该这么低。《北京青年报》刊发樊大彧的《中石化“混改”是否致国有资产流失》,称,“中石化在内地有A股上市交易,以昨日收盘价计算,其市盈率约为10倍。中石化销售板块去年净利润约为210亿,按10倍市盈率计算,其销售公司资产估值约为2100亿左右。”
去年中石化的财报中没有“中石化销售板块去年净利润约为210亿”这种内容。根据《中国石化关于销售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今年前4个月销售公司净利润为80.46亿,全年就应该是241亿左右;如果按10倍市盈率计算就是2400亿,实际成交的2500亿与此差不多,谈不上高出预期。何况10倍市盈率是中石化的,销售板块应属于批发零售业,市盈率当在30倍左右,销售公司的估值应该在7000亿元以上。
所以不论怎么看,中石化销售公司增资的意义,似乎就仅仅在于白白给人送礼。因为首先,销售公司自己不缺钱。截至4月30日,销售公司账面上的流动资产达到1264亿元,其中仅现金就有50亿元人民币。其次,中石化不缺钱,上半年中石化投资活动现金支出就达到654亿元。再次,还可以通过财政部拨款、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筹措资金。
说这种增资,或者说这种混合所有制会改善企业经营和管理,那完全不可能。因为这次增资的25家投资者,全是金融类企业,其中又以投资公司为主,根本不懂任何实际业务。而且业务的发展并不需要搞混合所有制。有报道大赞中石化此次增资,并介绍,“据记者从复星国际了解,双方早在8月14日就已签订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在以下领域开展业务合作:在中石化易捷便利店开展医药专柜销售服务,合作书刊杂志销售业务;积极探讨在快餐、网上医药零售、金融和保险等多领域的合作事宜。目前,在中石化上海石油进行业务试点的易捷便利店已投入运营,全天候为消费者提供非处方药、书刊杂志销售等服务。”这个例子恰恰说明了,不需要什么增资入股,只要有利可图,合作就没有障碍。早在增资方案出台之前,复星国际就已经和中石化合作了。
这25家境内外投资者中,多数都是中资企业背景。渤海华美隶属于中国银行,CICC是中金,信达汉石属于中国信达,FORELAND属于海尔集团,PINGTAO属于复星国际,等等。一些人大肆渲染的外资控制中国企业的说法完全没有根据。只有RRJ是纯外资背景,但是已在中国活跃多年;另外CONCERTO COMPANY是中国人方风雷创建的私募基金厚朴投资控制,而厚朴投资有高盛和新加坡淡马锡背景。这两家加起来也只有1.406%的股份,不可能控制销售公司的管理权和经营权。但是私人从中有获取巨大利益,则完全是可能的。首先投资公司的财务和管理就很不透明,其次为了更加不透明,还特地在海外注册了几个公司。这其中的深意,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