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晨,收拾行李离开。
我背着大大的背包,负重行走在苗寨山顶。这个该死的德国造旅行包本身重两公斤,化妆品重五公斤,零食重三公斤,其他鸡零狗碎物件重两公斤,脖子上还挂着重约一公斤的单反相机。正如出发时张剪剪所言:
你这是去吃酒席?还是去相亲?用得着背这么重的品种繁多的化妆品上路吗!
她有所不知,我这么精心准备,是随时防患于未然,万一我在深山里遇上帅哥,需要有个好印象出场,也不至于乱了阵脚。但是我不能这么告诉她,这对她的成长为一位有志有为的节约型的好青年是很不利的。我只得说:搞得太狼狈去少数民族地区游玩,是对他们民族的大不敬。
东走西走,怎么也走不出苗寨,我在如同羊肠般盘绕的山间苗居间迷失了方向,真不明白他们的先祖把寨子筑在山顶的意义在哪里?是希冀离天空更近些吗?也许是为了方便与汉人统治者交战时从山顶滚落石块砸死对方。
我踉跄走着,汗水湿了全身。家家户户门前蹲着一只猫,拿小眼眯成缝看我。小狗们全长着毛茸茸的脑袋,满嘴胡子,连四只脚也都是毛茸茸的,难道这就是城市人们传说中的高级狗?只见它们个个站在林间小道上挡住去路,也拿小眼眯成缝,傻呼呼看着我。
后来,总算从高山上爬到地面来,松了口气,开始掏出手机打阿等的电话。
想告诉她一个真相:她最宠爱的进口“博纳”狗,就是那种长着长长胡子、脑袋毛刺刺的、小小身子的名贵狗,在这西江的苗寨里到处都是,满山乱跑着,几乎家家养一条,而且没有一条是干净的。
可是,她的两部电话都不在服务区,我存心想气气她,也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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