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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到一篇文章,讲道“知识产权的基础其实就是人权”,很有感触。保护知识产权,就是给人的劳动给予法律保护,如果这一点做不到,那就是对人权的侵犯。这两种权力的保护在全球范围内有某种相关性。要么都作的好,要么都作的不好。我们这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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