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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兵法之一:张县令焚猪验尸

(2006-10-02 10:40:10)
兵者,国之大事,不可不察
 
     三国时期,句章县县令张举接受过一桩“谋杀亲夫”案件,被告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女人,很有几分姿色,原告是死者的亲哥哥。
     原告指着号啕大哭的女人向张县令申诉道:“昨晚她回了娘家,半夜,我弟弟家起火,待我们赶到去救火时,房屋已经烧塌,弟弟也被烧死在床下。我弟弟为人懦弱,这个女人平日就行为不轨,定是她与奸夫合谋害了我弟弟,请大人明察。”
     被告连呼:“冤枉!冤枉!我昨夜住在娘家,哪知家中遭如此天大不幸,如今,我也不想活了!”说着,一头向附近的厅柱上撞去,幸被差役们拉住,才免于头破血流。
     张县令吩咐打轿到现场去查看,命仵作检验了死者尸体,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之处,又亲自掰开死者的嘴看了看,面对灰烬飞旋、余烟缕缕的残屋,心中忽有所悟。
     张县令发签下令:“捉两头猪来!”
     不一会儿,两头活猪被捆绑着送到张县令面前。张县令命令点起两大堆火,将一头猪杀死,扔在火上烧烤,将另一头猪活活在火上烧烤而死。
     好一番功夫后,火熄猪死。
     张县令命令:“掰开猪嘴,看嘴内可有什么?”
     差役们照办后回报:“杀死后放在火上烧烤之猪,嘴内清清白白,活活烧死之猪,嘴内尽是灰烬!”
     张县令转头对被告说:“你丈夫的嘴内也是清清白白,一点灰烬没有,这是么缘故?”
     那妇人顿时如同一滩烂泥滩在地上,一五一十地招认了与奸夫合谋,害死亲夫,然后纵火烧屋的经过。
     人命关天,用两头猪侦破一起谋杀亲夫案,张县令乃清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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