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100余处固定电子眼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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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区100余处电子眼公开抓拍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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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100余处固定电子眼已公开
三个工作日后可查出是否被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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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本报关于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引来省城车主关注。目前,省城交管方面设置的固定电子眼有多少?公开电子眼后,车主、行人又有什么看法?电子眼抓拍违法行车,济南多长时间可查出?带着一系列焦点问题,记者进行了相关走访。文/记者
现状:交管现有固定电子眼100余处
目前,省城在交通管理上到底有多少固定式电子眼?相信这是很多车主关心的问题。济南市交警支队科研所所长刘军告诉记者,现在市区的交管固定电子眼有100余处,主要分为三大类,一类是闯红灯自动抓拍系统,一类是公交专用道自动监测系统,此外,还有少量的超速自动抓拍系统。
据警方介绍,闯红灯自动抓拍系统主要分布在省城各主干道的路口处,这也是交管电子眼体系中的主体。公交专用道自动监测系统有30处,刚刚正式启用,主要分布在经十路、经一路、纬二路上。超速自动抓拍系统则分布在北园高架、经十东路等路段。
探访:市区电子眼早已不是“秘密”
根据新规征求意见稿,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而记者从济南交警部门获悉,省城的交管工作中早已实行电子眼公开制。“这100余处固定电子眼位置,警方全部对外公开,每处电子眼附近都设有标志牌,提醒过往车主。”刘军这样说道。
昨天,记者在省城走访发现,在主干道以及重要的支路上,都可见到电子眼抓拍的标志牌。在和平路上,记者看到一个蓝牌,上面有“交通违法、录像取证”的字样,在不远处的电线杆上有监控探头。在经十路的公交车道上,也不时能看到这样的标志牌,提醒过往车主不要占用公交车道。
查询:是否被抓拍三天后可查询
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电子眼抓拍违法行为后,在2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
据济南交警介绍,在济南如无网络运行意外情况,交通违法行为被监控设备记录三个工作日后即可查询。车主可选择就近的交警大队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办公室查询并处理,若未接到通知,在年审时缴纳没有滞纳金。目前,“济南公安服务在线”网站开通后,车主也可通过互联网查询。
处罚:
记者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将原规定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修改为“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这体现了教育比处罚先行的执法理念,在省城,此项内容已贯穿于交管日常执法工作中。”济南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像前一阶段的历山路违法停车现象整治,行人过马路闯红灯、跨栏整治中,都是先宣传教育,如一再违法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才予以行政处罚。
据悉,新规征求意见稿中,还明确了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为使适用口头警告的范围更符合各地的实际,我省交管部门将根据实际,确定适用口头警告的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