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式的高尔夫球比赛中,裁判员出于某种考虑,可能会在球场的一些区域设立抛球区。最常见的设立抛球区的情景有两种:一种是为水障碍区设立的抛球区。比如在一个“岛果岭”的三杆洞,委员会可能会在一个比较容易的区域设立抛球区,并在当地规则中指出,当球员的球进入水障碍区后,他可以选择按照规则26-1进行处置,也可以在抛球区内抛球。第二种情况是为接受临时不可移动妨碍物(如看台)的补救而设立抛球区。这种方法在较为大型的比赛中比较常见。因为临时不可移动妨碍物的补救方法比较复杂,因此,设立抛球区可以使裁判员快速处理遇到的问题,有利于加快打球速度。
抛球区一般由喷漆划出,并且用适当的招牌或文字“抛球区(Dropping Zone或DZ)”标示。抛球区的形状并没有统一的指南,它们可以是任何形状。委员会也许希望用不同颜色的漆来标示抛球区的性质,比如用黄色漆表明是为了水障碍区而设立的抛球区;红漆是为侧面水障碍区设立的抛球区,但是并非一定要这样做。
如果球员选择或者被要求使用抛球区,就必须严格按照抛球区的规则执行。在06年东方国际女子名人赛温州站的比赛中,我国球员程长娥就因为一个低级的错误被罚了两杆。
事情发生在第二轮比赛的第12洞。这个洞的发球台前是一大片被标示为普通水障碍区的水域。裁判员在发球台的左前方 70码左右的地方设立了一个抛球区并在当地规则中对此进行了说明。程长娥在这个洞的开球落入了水中,她选择了在抛球区内进行下一次击球。但是,令人惊讶的是程长娥居然在抛球区内使用了球座架球,当她还在为自己漂亮的一杆庆幸的时候,后组球员提醒她说这样做违反规则了。程长娥马上明白了自己的失误,她对随之而来的两杆罚杆苦笑不得,因为连她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会在“抛球”区内架球。
当然,类似这样的失误在职业选手中并不多见。可是,有一些抛球区的特殊规定并不见得所有的选手都会了然于胸。《高尔夫球规则判例》33-8/34对抛球区内的抛球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说明,指出:
(1)
(2)
(3)
(4)
(5)
(6)
(7)
(i)
(ii)
(iii)
如果您了解了以上所有的规定,那么就不会在抛球区里遭受罚杆了,除非有其它情况使您一时之间头脑发昏。
文章引用自:http://blog.sina.com.cn/u/1250199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