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国巡回赛海南站的比赛激战到第三天的时候,职业球员周训书在第18洞就出现了意外情况。
在第二杆攻果岭的时候,他的击球发生失误,结果球越过果岭,直接飞向果岭后的球车道,球停在了球车道和发球区的指向石碑中间。根据规则,球车道和石碑都属不可移动妨碍物,球员可以根据规则24-2接受补救,应该在找到补救的最近点之后在该点一杆范围内的区域抛球,并不受处罚。但是在这个案例中,由于灌木丛的存在,补救最近点的寻找需要动一些脑筋。而周训书不假思索的用球座把补救的最近点选择在灌木丛后,恰巧站在旁边的裁判马上提醒他补救的最近点找错了。此时,补救的最近点只是要脱离不可移动妨碍物的妨碍,规则并没有授权球员同时脱离矮树丛的妨碍。还好,周训书当时的情况没有那么糟糕,虽然他补救的最近点的确在矮树丛中,但是在一球杆范围内还是可以在矮树丛外找到一个抛球点。
抛球后,周训书的球位仍然不好。他左试右试,还想把左脚站在球车道上进行击球,裁判员立刻提醒他这样做将会被罚两杆。于是他决定继续击球,击球前,他习惯性地进行试挥杆,丝毫没有注意到他身后还有一棵小树,而他的试挥有可能打落一些树叶。于是裁判员第三次提醒他,不要碰到身后的小树,否则将因为违反规则13-2(改善球位、试图站位或挥杆区域或打球线)而被罚两杆。他马上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修正自己的挥杆路线。
一次击球,周训书得到了裁判员的三次提醒,否则两杆的处罚不可能幸免。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学到:首先是补救的最近点并非一定是个很好的球位;其次接受补救就要完全补救;第三,击球时要小心,不要在无意之间改善击球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