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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备被暴雨冲走的小女孩未免太残忍

(2011-07-15 01:28:41)
标签:

仪征

小女孩

现代快报

中等职业学校

非正常死亡

杂谈

分类: 时事快评

      7月12日,扬州再遭暴雨。当天下午3点40分左右,仪征一位16岁女孩在骑电动车回家途中,不幸被冲入涵洞中,不见踪影。事发后,仪征公安、消防、交警、水利等部门赶往现场展开救援,但因水太深导致救援方案一再搁浅。昨天中午11点左右,在距离事发地约两公里处,女孩的尸体被发现。(《现代快报》7月14日)

 

    看了一下网友跟贴,有不少都是指责和批评这个被暴雨夺走生命的花季少女的,比如:“无知者无畏”,比如:“都快1米的水深了,还要骑行”,再比如“ 缺乏基本的危险防范和自救常识”,更有甚者居然说什么:“明摆着有危险的事还要做,这就有点自讨死亡了!死的固然凄惨,但本身造成死亡的原因还得由这个女孩自己来承担”。当然,更多的网友留言还是比较客观公允的并充满了人性的光辉。

 

    网络时代,加上网民的素质参差不齐,出现一点杂音甚或损语毒言,毫不奇怪。但就本则新闻中的花季少女之死来说,我们的部分网友,也不分青红皂白,或者发扬周星驰的“无厘头”精神,无论之于已告别人间的小女孩还是痛爱她的亲人,都未免显得有点不近人情甚至残忍。

 

    固然,小女孩脑子里也许少了一根安全弦和缺乏对生命的高度敬畏意识,但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都像日本那样,十分重视对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测试了吗?而尊重生命教育虽被有关部门列为国民教育的重要内容,但显然并没有在小女孩所就读的一家中等职业学校落地生根。固然7月12日天公不作美,但我们的当地的有关政府部门都不知道7月12日前后出现大到暴雨么?而事实情况是,小女孩出事的地点,也就是夏庄的下穿涵洞,一遇到下雨就容易淹水,而周围一直没有护栏和危险提示牌。何况,出事的小女孩才16岁,仍处在少不更事的年龄。至此,小女孩之死,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被功利遮蔽,当地有关官员的良心被畸形的政绩观俘虏。怎么能将板子全打在小女孩身上呢?

 

    其次,即便是小女孩有过失。我们也不应该像对待某些贪得无厌非正常死亡的官员或张狂的“权二代”、“富二代”被处死那样,或舞之蹈之,或不动声色,甚或说是其咎由自取。何况,就生命价值而言,贪官与单纯的小女孩并无区别。

 

    中国有句古话:人死为大,入土为安。又曰:面对身世凄惨的人类,草木都含悲忍泪,猫狗都免不了失魂落魄。从这个意义上,让我们还是希望天堂里不会有水漫泽国的“壮观”,并衷心祝福小女孩在天堂里快乐无忧吧。毕竟,花季少女十六岁,倘若不是出现这次意外,当是这个无父的贫困家庭的“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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