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海峡导报:删除“重罚超速”条款,必须的!

(2011-05-20 09:09:40)
标签:

交通运输

道路交通安全法

海峡导报

时速

仙岳路

杂谈

分类: 发文存档

   《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昨日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在提交四审的草案修改三稿中,新增的关于严重超速行为的相关处罚条款,最终被删除,关于超速的处罚,仍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省实施意见的规定实施。
    

    草案修改三稿中关于超速处罚的相关内容是: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超过80%,且时速达到80公里的,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超过规定时速80%以上,且时速达到100公里的,处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海峡导报》5月20日)

 

删除“重罚超速”条款,必须的!

□李浩 王志顺
    

    删除这些条款,相信让很多市民松了一口气。
    

    超速,确实让人深恶痛绝。人们对严惩超速的呼声也很高。在这样的背景下,厦门拟出台重罚超速的相关规定,原本无可厚非。
    

    然而,我们必须先弄清楚的是,什么样的速度是超速?
    

    从全国城市道路限速的现状看,许多路段规定的时速本来就过低,大多在六十或六十公里以内,这样的限速是否科学,本身就值得打问号,也不断受到人们的质疑。厦门的现状也是如此,特别是一些路况较好的路段,比如成功大道、环岛路、环岛干道、仙岳路,过低的限速也遭非议。
    

    在这样的低限速下重罚“超速”,甚至“吊销执照”,这样的重典执行起来要么打击面过大,要么影响交通的畅通。试想这么多条路,各各不同的规定时速,司机的脑袋里是不是要挂一个 “岛内限速图”?毕竟“吊销驾照”的威胁,确实让人感觉沉重。带着太沉重的负担在开车,也未必是一件有利安全的事情。
    

    必须看到,治理超速就像一枚硬币,有正反两面,或者说,是一把双面刃。正面关涉到公共安全,反面关涉到公路 “三乱”。如何处理好正反两面的关系,是绕不过去的一道槛。如果不限速,一些人在道路上飙车,严重威胁公共交通安全,令人担忧;反过来,如果限速过低,或者城市和交通繁忙的路段限速过低,处罚过重,让司机过于小心,往往还会产生副作用,导致或加剧拥堵,影响通行效率,加重污染,搅乱了城市和交通秩序,实在需要慎重。
    

    我们毫不怀疑严惩超速的正义性,然而,之前在对超速行为过于 “宽容”之后,一定要防止走向过于严苛的另一个极端。
   

   “超速50%可能吊销驾照”暂时不会出台了,但这种声音估计也不会消失。以交通安全的名义。但是真要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一定要在立法之前,多征求民众意见,特别是听听那些有车一族怎么说,这也是开门立法的题中应有之意。
   

    “欲速则不达”的古训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惩治 “超速”问题更应该本着科学的态度,尊重现实。切不可采取“急功近利”式的方式应对存在着的“超速”问题。否则,就可能会出现“一刀切”式管理,最终事倍功半,甚至适得其反。

 

(发5月20日《海峡导报》(新闻配评)http://hxdb.fjsen.com/html/20110520/hxdb323788.html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