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之死凸显尊重生命教育缺失
(2010-07-04 02: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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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教育流浪汉复仇心理缺失 |
分类: 时事快评 |
不论什么原因,年纪轻轻流落街头,这本身就让人感到心酸。岂料,“屋漏偏遭连更雨”,这就更是令人心酸不已加心绪难平。
流浪汉之死起因是其“先是来到该校,在2名女学生面前傻笑,然后进行侵犯和性骚扰。”报道原文如此。但根源恐怕在于尊重生命教育包括法制教育的严重缺失,或者尊重生命教育虽被有关部门列为国民教育的重要内容,但并没有在一些学校落地生根。而之所以如此,不外乎:首先是教育的急功近利。事实上,很多学校、很多学生连应付机械的课本知识考试时间都嫌不足,哪有时间顾及那些无法让学校的名利变现,以及立马让学生“跳出农门”或身价倍增的生命教育之类;其次是一些中学老师对自己的劳绩载体——学生过分自信,总以为他们不是三岁小孩,虽然小错不断,但断不至于走上杀人之路;当然,现在的学生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难免将平时在家里养成的任性、骄横、自私等恶习带到学校甚至带到社会上,更有甚者,个别学生遇到自己的同窗好友遭人欺负,不管青红皂白,该出手时就出手就出手,不该出手时也出手,皆认为是打抱不平,惩恶扬善。在这样的现实语境下,流浪汉之死虽是偶然,但实属必然。
更令人痛心的是,在8名学生不约而同地向流浪汉施暴时,一定有一种“集体主义”的东西在脑海兴风作浪,一股叫“复仇心理”的火焰在心中熊熊燃烧。果如是,这岂止是凸显了学校尊重生命教育的短板,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真正的集体主义在该校的虚无,以及一些学生“复仇心理”用错了对象。
如果说一名年轻轻的流狼汉被8名中学生暴打致死令人痛惜,那么8名学生被刑拘显然不能简单地判定为8名学生咎由自取,更应该从尊重生命的教育为什么缺失尤其是教育的本质究竟是什么上进行深刻反思。只有从教育以及从相关制度上形成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的良好氛围,并寻求一种能够最大限度保障每个人生命权利的社会秩序,类似一个年仅25岁流浪汉居然暴死在8名中学生的铁拳之下的悲剧才不会轻易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