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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海洋/图
省直离退休人员需要特别注意了,如果在6月19日还未能进行生存资格审验的话,广东省社保基金管理局将按规定从7月份起暂停发放该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广州日报》4月23日)
说起来,领取养老金需出具当事人“生存证明”,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据笔者所知,在广东之前,至少有江苏、河北、广西等多个地方都先期这样做了。看来,无论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是:一不小心,我们已步入了“生存证明”时代。
只是让笔者越想越感到糊涂和不解的是:大活人一个,本身不就是“生存证明”吗?干嘛无视大活人的存在以至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莫非“死亡证明”太孤单、太寂寞,需要一个“生存证明”来陪伴、来冲冲其中的阴气?
显然,我们不能这么理解。比如,对于社保基金管理局来说,人少事多是一个客观存在吧。再比如,欺诈冒领的事,仅靠一个社保基金管理局就能毕其功于一役么?何况,很多事情很多情况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于是,为图社保基金管理方便和保卫社保基金安全,有关管理部门便只能罔顾民意,哪怕某离退休人员90高龄、行动不便甚至必须坐单架来证明自己是活着的,也横下一条心不管不顾了。
我们已步入“生存证明”时代,怎么说,都是时代的悲剧,与现代、文明、法治、自由社会格格不入。解决之道或许很多,但笔者认为:必须是加强相关社保基金的监管力量和加大对欺诈冒领行为的惩罚力度。同时在全社会形成欺诈冒领养老金可耻的氛围。否则,一味地谴责“生存证明”、一味地寄希望于社保基金管理局,只会无济于事、与事无补。
当然,我这样说,也不是为社保基金管理局开脱,至少在信息比较发达的当下,社保局应充分利用并开发网络技术,比如,像有些地方让现居异地和异域的老人为了证明自己还活着,手里拿着一份异地的报纸与原籍所在地进行视频连线和对话,就值得一试。至少比让老人千里迢迢乃至万里迢迢赶回原籍,再返回异地,亦即折腾来折腾去要强百倍。
“生存证明”,表面上看,是有关政府部门不得已为之,实际上,是一种懒政的表现,说明“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在某些地方还停留在纸面上,并不想也不愿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去的.
http://news.xhby.net/system/2009/04/24/010489940.shtml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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