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网络上有关广西宜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培训小姐”的传言,宜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引发误解的有关加盖公章的通知是由于“误操作”造成的,有关宜州“培训小姐”的传言与事实不符。(《新华网》1月14日)
我们不妨先看看这位疾控中心负责人所称的“误操作”的通知内容:一、“如何判断客人的消费能力(即有没有钱,有几多钱)”;二、“招揽客人技巧,与客人讨价技巧,性技巧等”。显然,这就是明摆着培训小姐嘛。可遗憾的是连小学生也一眼就能看穿的“培训小姐”,身为大人的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却看不出,看不出也就罢了,居然说什么是“误操作”造成的,真是欲掩其错,何患无词!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个“培训小姐”的通知并非经过一人之手,亦非形同儿戏的口头通知。而是先经过了至少四道关卡——起草者“爱心红丝带协会”项目负责人卢医师,培训对象20个重点发廊老板及其发廊从业者,审阅签发领导疾控中心副主任韦劲光,最后到疾控中心办公室加盖公章。如果说通知的起草者、发廊老板及其从业者没有发现通知中“培训小姐”的内容有什么不妥,还情有可原的话——事实上即便他们提出异议又怎样呢?最后还不是疾控中心说了算。那么作为带有官方色彩的疾控中心,出台这样一个极具暧昧色彩的“培训小姐”的通知,显然不是一句有关人员“误操作”就能解释清楚的,恐怕应透过其失职的表相背后,查无有否利益冲动。不然,“误操作”也就“误操作”了,连“误操作”者及其把关者的毫毛也伤害不了一根。
对此,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艾滋病防治处副处长陈杰认为:“他们错就错在加盖疾控中心的公章,让本是社会组织的培训有了官方色彩。”这就更令人不解了。难不成除却了官方色彩的“培训小姐”通知,就可以畅通无阻了吗?官方就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吗?别忘了,我们国家还远没有开放到允许公开培训小姐的程度,而从更广义的角度讲,疾控中心除了承担防艾重任,也有配合公安机关打击买淫嫖娼和从事色情活动的责任和义务。怎么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呢?
好在这个疑似“培训小姐”的通知刚一露头,就在舆论的巨大压力下寿终正寝了,否则,指不定还要闹出什么更大的笑话。从这点看,宜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真的应该好好感谢广大网民。
http://opinion.nfdaily.cn/content/2009-01/15/content_4844231.htm《〈南方报网〉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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