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感动绵阳”人物候选人邓女士与丈夫在家中就寝时,遭遇3名便衣民警破门而入查“娼”。派出所领导事后登门道歉。据报道三名便衣民警均是绵阳市城厢派出所协警。
所谓协警,是在派出所等基层公安机关协助警察工作的人员,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二警察”。在理论上,他们并没有警察的资格,也不享有执法权、侦查权等警察权,然而在实际的工作中,他们却是享有与警察同等的权力,干着同样的活。
协警这支队伍,是目前公安机关最容易侵犯公民权利,最容易出问题的队伍。协警作恶屡屡发生,已经成为我们社会的一种痼疾。2004年5月16日晚,安徽省潜山县城梅城派出所的3名协警跨越辖区,在没有正规的警察带领、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没有说明任何理由下,以抓卖淫嫖娼现行的名义突然破门而入,对居住在房间里手无寸铁的少年三姐弟发动了突然袭击,致使三人均受伤。2005年7月,媒体又曝出河北沧州某派出所的协警潜伏在一些按摩院附近抓嫖客然后从中提成的消息。绵阳这一事件中,这些“派出所借用人员”态度也极为蛮横,撬门而入、直奔卧室、命令开灯、不让取结婚证、户口本证明身份,而且没有出示工作证,没有检查证,也没穿警服,如此乱执法、如此藐视公民权利,哪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警察,哪里会让人民有安全感呢?
协警这支队伍之所以经常出问题,原因很复杂,首先是实际的工作中,他们享有与警察同等的权力,而一些正式警察本身就是权力不受监督与制约,自视高人一等,经常侵犯公民权利,某些协警有了相等于警察的权力当然也会效防“鱼肉”百姓;其次,协警来源复杂,没有资格准入制度,文化、道德、法律水平参差不齐,素质低的人混进来后更是肆无忌惮;再次,协警不是正式警察,理论上不享有警察权,也就没有相应的责任,对其的监督与制约也比起正式警察来说要少许多,这也使得一些协警无所顾忌。
有鉴于协警作恶现象屡屡发生并且没有有效的防止手段,公安部曾于2004年就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聘用的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从即日起,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从社会上招聘治安员,现有的治安员将在3年内全部清退。公安部还要求,对于现有治安员,要按照“只出不进,逐年减少,彻底取消”原则,用3年时间陆续从公安机关清退出去,2008年1月1日以后,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义留用治安员。
然而,离公安部发出的通知已经有3年多时间了,各地公安机关对清理聘用的治安员队伍是怎么一个情况,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关于这些协警侵犯公民权利、作恶多端的案件的消息却仍然不断在萦绕在我们耳边;仍然有不少地方公安派出所还在聘用治安员、协警。这些消息令我们对于各地公安机关是否真正在清理聘用的治安员队伍,对于公安部关于清理的通知能产生多大成效产生怀疑、感到不安。
因此,今天,我们很有必要重申与重温公安部对聘用的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因为,清退全部“协警”,是公安部对于全国人民的庄重承诺。如果这项工作不能扎扎实实地推行和落实,协警作恶的现象就不会杜绝,公民的权利就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公安部的权威就会受到损害,实在不可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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