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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质量与违法行为小议

(2015-04-01 22:04:46)
标签:

图书质量

违法行为

认定

文化

分类: 杂感

                     图书质量与违法行为小议

 

       最近见网上议论,图书检查质量不合格,被定性为违法行为,政府主管部门出具文件,对此种违法行为给予行政警告。笔者虽非专业法律工作者,但对此说却感到甚为奇怪,图书质量不合格就怎么成了违法行为了呢?

      中国的出版业始终没有《出版法》,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唯一存在的就是《出版管理条例》,根据条例认定是否违法可否尚且不谈,单就违法行为本身的如此认定就应该是牵强附会的,属于张冠李戴的事情。

      所谓“违法行为”,那一定不管它行为本身是主观故意还是无意,但它本身就一定早已认定是违法的,只不过是在有意无意间违反了,故称之为违法。比如,杀人放火,不管是主观故意还是过失,那都是违法;高速公路逆行、肇事逃逸,其行为本身很明确是违法的,不管你是有意无意,也不管你出于何种情况,属于违法也绝无异议。可图书的编辑校对工作,这样的行为不存在违法问题,只是这种工作的结果,经过检查,质量不符合规定,没有达到标准,这是事后检查,因此不能由事后检查的结果去推断编辑校对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如果是造假、盗版,或者故意在内容上出现明令禁止的东西,那这种行为早就认定是违法的,不能为而为之,那称为“违法”也未为过。可因为检查结果不合格、不达标而认定是违法,那请问,是什么行为违法呢?质量不合格不达标只是结果,总不能因为结果而推定其编辑校对这样的行为“违法”吧?故而,因为编校质量问题而认定其行为违法,是缺乏法理依据的。

      其次,认定“违法”,是否应该由执法部门来认定,还是政府主管部门直接下发文件认定并予以处罚?在手续与程序上是否有违法至少是违规的嫌疑呢?

      提高图书和所有出版物的质量是当务之急,确实已经到了非常严重不能不抓的程度了。作为出版企业,作为出版人,也确实应该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素养,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社会贡献出更多的精品力作。然而,质量的提高,本身也是一个系统工程,质量的下滑,原因是多方面的:以规模求发展,转企后发展生存的压力;社会风气浮躁;语言环境污染,连领导人报告讲话中都网络词语不断,还当作生动幽默;年轻编辑基本功问题其实质也是我们的教育质量问题......这些因素都是造成今天出版物质量下滑的重要因素。所以,提高质量也唯有在这些方面加以重视,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出版企业、出版人共同努力,我们的出版物质量的提高才不致于成为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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