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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友爱的本质在于言谈

(2008-04-29 18:17:04)
标签:

教育部

通知

核查

中考

加分政策

深圳

教育

分类: 转帖·他山之石

   (徐老师应邀参与话题讨论,急就此文,特予以转载。)

    教育部又下“通知”了,这次是要求各地逐一核查中考加分政策,进一步规范中考工作秩序。我对于通知中“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服务事项”的提法多看了几眼,然后顺便关心了一下这个热议事件的结果——深圳金融高管子女中考加分政策在最高教育行政部门“明确表态”之后宣布停止执行。不知道最高教育行政部门是否会以此事为契机,也依照自家颁布的通知之精神省察一下自家颁布的高考加分政策?

    CCTV的数据显示,深圳市近年来在中考中享受了此项优惠政策的学生(或许说是作为金融高管的家长更恰当)并不多,照此推算,今年“被剥夺”享用权的人数也不会多到哪里去。对数据的留意,是出于习惯性地对受到政策波动影响的人的担心,又一项因教育主管部门“表态”而中断的政策这次影响了多少人的前途命运?可转念想想时下高度产业化的教育,想想作为深圳金融高管所理应具备的应对时下高度产业化的教育的能力,我便取笑起自己来。以我的世俗经验,深圳做了件锦上添花的事情——也有可能是我小人之心了,深圳已彻底消灭了学生择校现象。如此“多此一举”,却不知已享用者当初究竟是以怎样的心情领受这番情谊?真的就从此立志扎根深圳金融业,更加发愤图强了?也许。在择校现象相当普遍的背景之下,这个人情似乎便宜了点。

    在高厉害的考试中,通过给部分考生加分使他们获得优惠的政策由来已久,我本人就曾经享用过加分政策给予的优惠。当然,这不能作为我不主张彻底取消此项政策的理由。但我确实不同意取消中考、高考加分政策的主张,我明确反对将政策执行之中出现的各种偏差,譬如上上下下齐齐的弄虚作假,作为彻底颠覆这项政策的理由。不过,我也深感“加分本为社会公平和正义而设,但某些加分项目却在制造新的不公平。”[1]具体实例不用我饶舌赘述,加分政策的反对者已经详尽地描述了其中的假丑恶。可是,不能因为后面这个“不公平”就否定前面这个为着“公平”和“正义”的努力没有存在的必要。我的观点是,教育中更大的“公平”和“正义”是通过加分政策制衡中考、高考中出现的“不公平”体现的,加分政策属于中考、高考制度的一部分,取消这一制衡,目前的中考、高考只能距离“公平”和“正义”更远。制度存在问题不能依靠取消该项制度来解决。

    其实,相对于要不要加分,我更关注,在高厉害的考试中,政策究竟规定给谁加分?为什么要给这个谁而不是那个谁加分?这些政策又是谁以什么方式确定下来的?这次教育部的通知强调,出台加分政策“要按照有关工作规则和相应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我坦承,压根不清楚通知中提及的关乎如何制定规则和如何执行规则的“相应规定”,更糟糕的是我对时下的听证会也基本不抱信心,但有总聊胜于无吧。也正是因为“不清楚”和“没信心”令我继续思考,目前,在高厉害的考试中享受优先权的人们因为什么获得的优先权?谁在使用公权决定或者干预利益的分配?依据是什么?谁在为公共利益代言?是媒体吗?还是牵涉到切身利益,对此项政策感到不满的家长和学生?……利益相关者的公开参与、主体的合理合法、权利的相互制约、权责的统一……细细地一一考量之后,便会发现,对于高利害考试中的加分制度,我们需要思考的,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需要作出改进的地方还有很多。如果满足于媒体关注一个,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表态”解决一个,相信我们整体的进步仍然缓慢而艰难。

    教育公平话题在世界范围都在向高等教育集中[2],面对这个共同难题,各国采取的解决办法虽然不同,思路倒有不少相似。很留意这则报道:同样是优先录取,2007年4月,英国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公布了一项看似奇怪的决定:如果大学申请人的父母没上过大学,此人的入学申请应被校方优先考虑。当现有教育资源无法完全满足国民需求的时候,机会究竟优先给予谁?联系日本学者三浦展的《下流社会》[3],我觉得这个看似奇怪的决定也具有某种合理性。三浦展在这本书中说,全球社会“向下流动”的趋势正在世界范围内悄然成形。年轻一代源源不断加入的“下流社会”,其最大的特征并不仅仅是低收入,更在于沟通能力、生活能力、工作意愿、学习意愿、消费意愿等的全面下降。你当然可以质疑他书中列举的数据,质疑他的研究方法,但他的结论是一种提醒:当我们感受到社会下沉的拉力愈来愈大的时候,如何给它一个上升的拉力?如何才能有补于世道?教育在其中应该有怎样的承担?如果说英国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的奇怪决定是对父母上过大学的大学申请人的不公,但至少“使我们忍受一种不正义”的原因“是在需要用它来避免另一种更大的不正义的情况下”[4]

    时下我们的加分政策算是充分体现了褒奖、鼓励、安抚的功能了——你可以将深圳的加分政策看作褒奖孩子拥有做着金融高管的父母;可以将之看作褒奖金融高管们所拥有的能为深圳创造巨大财富的专业知识;可以将之看作鼓励大众努力成为金融高管,为深圳经济发展做贡献;甚至可以猜想另有高就诱惑着金融高管们,为了安抚,令他们安心于深圳……这些当然是玩笑了。咱们不说笑:加分政策中千变万化的褒奖、鼓励都是依照或才能大小、或贡献大小确定获利,安抚的也大多是个人无法自由选择的生为谁的子女,这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教育的价值取向,促进了学生的健康发展,从而提高了教育的内在品质,真需要小心求证。继续质询,这些加分政策作为一种不平等的利益分配,是否实现了“给最少受惠者带来补偿”?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它就因有违正义原则而有违公平原则。那些补有余而损不足的加分政策当休矣!政策该给谁加分?多么期望,“最少受惠者”未被彻底剥夺话语权,或有具有良知的公共利益的代言人来主张一种更大的公平和正义,以使“最少受惠者”得到真正的补偿,从而获得向上的拉力。

    回到事件本身,对于深圳向金融高管们示好,因充分考虑国情、市情之故,我表示出极大的理解。回到我自己,我想到的是可以轻易给予你的,也可能被轻易剥夺,得到与丧失都因为完全由不得自己只能转而指望命运、际遇了。此时,你需要公开谈论些什么。因为,“只有通过谈论世界和我们自身中发生的事情,我们才能把它们人性化,同时,也正是在谈论它们的过程中我们学会了做人。”[5]



[1] 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语。

[2] 见《2007,牵动世界的八个教育话题》,中国教育新闻网。

[3] 《下流社会——一个新社会阶层的出现》(日)三浦展著,陆求实,戴铮译,文汇出版社,2007年1月第一版。

[4] 《正义论》,(美)约翰.罗尔斯著,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3月第一版第4页。

[5]《黑暗时代的人们》(美)汉娜.阿伦特著,王凌云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7月第一版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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