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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与庄语——再说儒与庄

(2016-07-30 22:56:18)
标签:

文化

庄子

思想

中国文化

儒家

杨儒宾氏有一文盘点历代解说庄子与儒家渊源证论者,自韩退之、苏子瞻讫,次第觉浪道盛、方密之、王船山、钱澄之、石溪等,不一而足。就我狭窄的目见,近代则以郭沫若《十批判书》持论最为明确,颇可检到“我怀疑他本是‘颜氏之儒’”、“那些都是后学者的呵佛骂祖的游戏文字,而认真称赞儒或孔子的地方,则非常严肃”等句样,郭、杨两位的文章俱可寻,韩苏方王等贤哲的巨论更是斑斑见诸史,毋庸赘语。

今再举一例,略作申说。止庵《樗下说庄》评点庄子《养生主》开篇“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一语时,有颇见壸奥的观点。按本句出自《养生主》,语意自然首在“主旨于涵养生命”,从玄学及朴学的角度又可分别作解。玄学眼观,为善者,世人必然称善。然不求名,虽称而无可加。作恶者,斧钺必加诸自身。然吾丧我,虽刑而不伤神。考虑到庄子屡屡称道畸人,说“畸於人而侔於天”,如本篇出场的右师,被讲作“天之生是使独也”,口吻上简直像在说两条腿的人反而都是残疾的一样。再证之《庄子》中诸多篇幅出现的得道神人可水火不侵的叙述,可知“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同样为相当神奇的法术,犹如不死肉身。

另一个角度即朴学的角度,可解作做好事能逃躲被人称道的可能,做坏事则规避堕入刑罚的牢笼。由“超能”转作人的主观选择,前为善者但行好事、绝不留名,落脚点大抵实在要为后面高超的“反侦查能力”去辩护。止庵则又在这个层面的解说上提一层,所谓“拒绝善恶名刑,跳出它们所做成的那个秩序……就是不做社会的人。”(《樗下说庄》P49)这里的社会,指的当然是建立了善名、恶刑的社会,那个文明进化到了战国时代的社会——故为庄子所不从。

上面两种说法,不管取何种,其结果都是“缘督以为经”。要的是顺道而为、因因相循。张文江《庄子内七篇析义》更是立意高标,把“缘督”的“缘”来了一个坐实,认为通过对“为善”、“为恶”的自由收放把握来实现“缘督”,真毫无“善”与“恶”的社会价值取向。

不过既然庄子这两句话指向了一个“督(中)”道,那么,实现“缘督以为经”之后,就一定有它的好处。本篇大旨是“养生”,所以,庄子列出养生的四种形态——“保身”、“全生”、“养亲”、“尽年”。

这四种形态里,最令人侧目的就是“养亲”。供奉父母,居然也是养生、保身的应有之义,这简直和儒门“慎终追远”的理念几无二致。乃是视自己为祖先生命的延续,所谓养生,除了后世道家无限度延长个体人寿命之外,家族延续,也被庄子视作了人的全生、尽年之方,十足令人讶异。

本篇还有一个细节也足堪玩味,老聃死,其友秦失吊之。结果干嚎了三声,就跑了出来。这当然引起了在场人士的不满,因此质问秦失,你不是老子的朋友么?怎么如此轻佻,随便应付了事。秦失自然不是好惹的,于是反呛回去,顺带嘲讽了一下老子说,我以前以为老聃还算是个人物,现在看来也不过尔尔。我来灵堂凭吊他,看见有老者痛哭,就像哭自己的儿子,年轻人悲嗥,就像哭自己的母亲,这种“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根本就是违背天道。人,生即顺时,死即顺势,安时处顺,悲喜如常。现在你们哭得如丧考妣,可见他教出来的学生与日常往来的朋友境界都是何种境界了,自然老聃也不过如是。

这段故事的细节在于“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被批评为“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那么反之,“蕲言而言”的言,“蕲哭而哭”的哭就应该是“父哭其子,子哭其母”。庄子对这样的亲伦之下的哭,起码从这则寓言看,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然这个态度,却总不是惯常印象中“鼓盆之戚”的庄子,竟是一个肯定伦常的正常人。孰非孰是,内篇外篇,阅者自鉴。

至于讥讽老聃这桩公案,道门也不必过于介怀。秦失之嘲,实不过是道祖自嘲。秦失者,佚于秦者也,老子西出函谷关,正消失于秦境。如今则无非换个皮相,以作众生相、作寿者相,而为庄生养生大旨助绝大臂力也哉。一笑。

201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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