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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一个赦字了得———从清代司法实例看脂批例

(2008-01-15 19: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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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怎一个赦字了得———从清代司法实例看脂批例

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

这是屈原《离骚》开篇第一句。这是一篇曼妙多姿的史诗,它迥异于我们平常所理解的史诗的那种雄浑浩大,尽管它也确实不短。三百年后一位伟大的史家也被这首诗歌折服,同时对那位汨罗江边的三闾大夫深为同情,司马迁,他几乎是彻底放弃了他严谨的史学信条,在书里对屈原不吝美词,大加赞赏。

这种做法不仅不见于《史记》它篇,就历史记录角度看,也是独一无二的举措。司马迁在《屈原贾生列传》仅仅开篇一百多个字后,就已完全控制不住自己,让他的孤愤之情喷薄出来,我们不妨温习一下这段昂然的文字,这是一个伟大史学家的激情演绎,司马迁无所依傍、突发高声,震烁古今,

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也,馋谄之蔽明也,邪曲之害公也,方正之不容也,故忧愁幽思而作《离骚》。离骚者,犹离忧也。夫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屈平正道直行,竭忠尽智以事其君,谗人间之,可谓穷矣。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矣。上称帝喾,下道齐桓,中述汤武,以刺世事。明道德之广崇,治乱之条贯,靡不毕见。其文约,其辞微,其志洁,其行廉,其称文小而其指极大,举类迩而见义远。其志洁,故其称物芳。其行廉,故死而不容自疏。濯淖污泥之中,蝉蜕于浊秽,以浮游尘埃之外,不获世之滋垢,皭然泥而不滓者也。推此志也,虽与日月争光可也。

然而历史的无奈在于,它赋予政治的内涵是,屈原式的人物永远是可以用手指头就数得清楚的。司马迁的孤愤,将永远下去。到了秦朝,屈原第一句里面那个自称的用法“朕”,就被无与伦比的始皇帝给征用去了,从此,消失在民间,成了皇帝的专利。

《史记之秦始皇本纪》记载,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号曰“皇帝”。

这种规矩在后世将会越来越多,“宽恕”就是其中一个,皇帝们喜欢用“赦”来代替它,皇帝用了草民们就不能用,贵族们也不能用,用了就是僭越,从《北齐律》开始法典里头几款就是,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

然而往代执行尚有分情况定罪的商榷余地,比如唐代叛逆,房玄龄将其分为真刀真枪干起来、只谋划尚未举事以及只是不满政府而到处瞎嚷嚷“我要造反”云云等数种情况,那么自然处罚也就不同。但到了大明王朝轰然坍塌之后,这个伟大的废墟上来了一群“毫无文化之满洲人”(柳诒征语)。事情陡然转变,为了维护统治,满洲人对政见异议者几乎只会采用一个办法,杀。甚至神经过敏到摘词寻字就杀人灭族———以往的皇帝们往往就吓吓人罚个流放坐牢也就罢了,明代皇帝被言官为先锋的文官集团骂得狗血淋头,几乎成了“人民公敌”,甚至被诅咒“死无葬身之地”,可最多也就拿个大板子往大臣屁股抡上一阵解解气而已———这几乎是两千年来帝制中国历史上真正“说到做到”的政权了。不但有气节敢于说话的读书人在雍干年间,“荡然无存”(柳诒征语),整个国家的人民都对政治表现出了绝对的冷漠。于是出现了鲁迅笔下,麻木不仁、通身奴性、毫无礼义的“丑陋的中国人”形象。

清人编《刑案汇览》以供判案之便利。卷六十《工律》里记载了这么一个案件,案件叫,

乾隆四十四年江苏赣榆县已革生员韦玉振叙父行述擅用“赦”字一案。

书内记述如下,

缘韦玉振之父韦锡于乾隆四十三年间病故。伊长兄韦玉麟亦患病,韦玉振经理丧事。因伊父曾管社仓,让过农佃细米。叙父行述,称“赦不加息”,并“赦屡年积欠”,妄用“赦”字。

伊本生祖父韦仪来亦系生员。外人指其文理不通。韦玉振欲夸张伊祖韦仪来文字,于父《行述》内叙入“韦仪来有《松西堂稿》,并藏书东西二楼”。总经手批,冀避不通之诮,将《行述》刊成刷送。其堂叔韦昭以“赦”字欠妥,先向韦玉振说知。韦玉振以《行述》已经散出,当以“《四书》内有‘赦小过’之句、可以通用”回答。韦昭恐有贻累,即赴学呈禀详。经饬州亲诣韦玉振家搜查,并无《松西堂稿》,其经史各种书籍亦并无悖逆文字。所有东西小楼俱储食粮,并无另有违碍书籍。饬据呈出家谱内,有“世表”二字。

……严加诘讯,据韦玉振坚供:伊祖韦仪来并未着有《松西堂稿》。因伊祖被人以“不通文理”谈论,是以《行述》内捏载着有《松西堂稿》,并云家有藏书二楼。俱经手批,以见伊祖并非“不通文理”之人。

……质据原首之韦昭,亦供从未见其《松西堂稿》,实系韦玉振虚捏。

……韦昭系韦玉振堂叔,畏累具首,并非挟嫌妄禀,无庸议。

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乾隆三十九年到五十三年,全国记录的文字狱件数高达1500余件(L·卡林顿·歌德雷切 《乾隆朝的文字狱》)。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十三回,畸笏叟曾有批,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的是安富尊荣坐享人不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依据本案思路,那么畸笏叟这个老人家要被拖去“杖一百,徒三年”(这就是此案中刑部坚决不同意江苏省杖一百的处理结果,坚决要求加重处分的最终审判结果),恐怕老命就不保矣。雪芹是书,出格大胆的笔调不少,其友张宜泉的诗集简直是文字狱的金库,现在连脂批都可能招来杀身的借口。这十年辛苦,都没有把这些辛苦得掉,看来只能是雪芹故意保留的了。

而条批直言,此回作者用史笔。由此看来,曹雪芹史笔亦有史迁史笔之高声,只可惜史迁之高声要碰上帝制鼎盛时期和万古大气魄的皇帝才压得下来,而雪芹之高声虽已处在了“封建时期的衰落期”政府却可以能做到让全民“自律自觉,纠错自查”,我真的不能不佩服满清的统治者们,他们的机构如此严密,真的不能不同情满清的统治者们,他们的心灵如此脆弱,需要“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地左堵右防,时不时还搞一搞报告会全国宣讲宣讲,生生把才五十来岁悟透佛家三关的雍正爷给累死掉,哀哉!哀哉!呜呼哀哉!尚飨。

200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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