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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了大奖  可是不敢领

(2007-11-03 12: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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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奖

奥运

分类: 杂谈篇
   我得了大奖  可是不敢领
 
    今天上午打开电脑,上网,登录,进入我的博客,这时显示有未读纸条,打开,啊!特大的好消息:系统通知,你已获得2008奥运活动幸运大奖,并给了一个网址和一个领奖号码。
    我立刻复制网址,搜索,进入,输入领奖号码,真的进入了领奖程序。首先是新浪与幸运星的协议:复制部分如下:

幸运星领奖协议 
1、新浪公司(以下简称“新浪”)具有本次活动所有权和运作权,中奖者(以下简称“幸运星”)
①、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2、一旦填写资料并提交信息,即表示同意接受协议各项条件的规定。如果您不同意协议的条件,则不能获得本次幸运领取奖项的权力。   
①、活动规定:抽选中奖者必须在填写资料后3个小时之内办理领奖手续,逾期系统将自动取消幸运中奖者资格。
②、如因新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用户造成损失,新浪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3.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协议条款,缴纳必要的费用与奥运基金,提交真实、准确、详实的信息完成信息程序,才能继续领奖。
   
①、规定:凡被后台系统随机抽选中的幸运中奖者,需按办理步骤进行办理领奖,才具备本次活动领取奖品资格。新浪不为领取奖品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负责!
②、填写资料:此次活动举办方(属于奥运商品的奖品由奥委会)直接送出奖品到中奖者填写指定地址,填写资料务必真实有效,以免领取奖品出错.
③、本活动要求幸运星办理的奥运基金是达到活动宣传、奥运建设、能让更多人参与的这个活动中来。办理的费用全部用于奥运。
④、奖品费用:幸运星中奖者需捐赠760元的奥运基金,我方即可给予活动奖励。
⑤、核对费用:幸运星中奖者交纳奥运基金,务必保留好汇款回执单立即拔通客服内线电话与客服工作人员联系,把回执单柜台员号.流水号告诉给工作人员核对您的汇款。确认您的汇款后将在第一时间为您的汇款提出替您办理发奖程序,只需等待时间收获奖项。注:国家税务局第36条第七款规定:幸运星中奖者办理领奖必需支付 20% 的保证金。(新浪公司统一代收统一办理,请支付到本公司指定银行帐号)

    以下还有,省略。

    看了协议,有些不解,我中的是银奖,现金2。8万元和一部联想笔记本电脑(银奖共3名)。这20%的保证金加上760元,共6360元。你先扣掉,把剩余的钱和笔记本电脑给我寄过来不就可以了。干吗搞的那么复杂???

   我先把钱打进你的帐号,你再给我寄来2万,多麻烦呀!!!

   这是不是骗局?请各位网友帮助识别一下。

另外,还有那一条:注册后,必须在3小时内办理好一切领奖手续。这一条也有点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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