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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飞行员返航事件错的是股民吗?

(2008-04-18 22: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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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东航飞行员返航事件错的是股民吗?

 

     上市公司东方航空公司飞行员擅自返航,民航总局开出罚单,对上市公司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归国库,停飞云南部分航线,民航总局处罚的对象是否正确还值得商榷。

 

    众所周知,飞行员因待遇问题闹情绪,已经不是今天才发生的事情了,而造成这一事件的本质问题是制度问题,如果真的要处罚,首先应该处罚民航总局的高官,因为人民出高薪让你管理整个民航系统,在宏观方面,你没有制定一个科学的管理机制,导致矛盾总爆发,你拿了纳税人的钱,没有认真做事,出了事不罚你罚谁呢?

 

    这几年,随着民航业的高速发展,民营航空、合资航空公司开始参与市场竞争,这种竞争不仅出现在航线、票价的竞争上,更重要的表现在人才的竞争上。公司多了,空中飞行的飞机多了,而飞行员的培养机制没有科学化、多元化,造成飞行员人才资源的稀缺,给飞行员有了选择东家的空间和机会。当今社会,人们追求高薪,实在是无可非议的事,上市公司的高官们不是也在找出种种理由拿高薪吗?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还拿6616万元的年薪呢。如果是你自己开办的公司你拿高薪实在是无可非议,但是,你掌控的公司不是你自己创办的公司,何况还是垄断的行业呢。飞行员经过艰苦努力学习和上天飞行巨大的压力,凭什么不可以选择高薪呢。

 

    至于飞行员高额的培训费用,应该是公司和公司之间的事情,和飞行员无关才是。不能动不动就让飞行员和自己服务的公司打官司,都这样的话,飞行员还有什么心情和精力在天上飞,飞行的安全谁来保证。假如要让飞行员在跳槽时和公司扯上关系,那么一开始,航空公司就要和飞行员谈好合同,培养你花了我多少钱,这算你欠我的,在以后的服务过程中,你要从工资中拿出部分钱分期偿还,直至还清为止,你就可以自由跳槽了。或者也可以采取象西方足球俱乐部的会员制那样,让挖人的单位出足够的转会费。在今天飞行员比较稀缺,而培训工作暂时跟不上的现状下,也可以雇佣国外的飞行员来应急。

 

    其实,飞行员和国有航空公司的矛盾从2003年开始就已经出现了,不仅是东航,其他的国有航空公司也出现类似的事件。但是民航总局无视这种矛盾的存在,没有很好的予以研究,制定出科学的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这种矛盾,导致矛盾越来越尖锐,才发生今天这样的恶性后果。这难道不是民航总局的责任吗。民航总局应该承担这样的信托责任,因为你们拿得是纳税人的钱,你就要认真工作,做好工作,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因为你的工作没有做好而发生了不良事件,首先你就要勇敢地去承担责任,而不是首先想到处罚别人。

 

    其次要罚东航的高官,尽管你们是组织委派的,不是市场产生的,但是,既然组织将这么大企业交给你了,你就必须尽心尽责去管理,不然,你对得起股民吗?虽然因为制度的缺陷造成这样的后果,但是,至少你要掌握飞行员的思想动态,做好工作。东航事件,赤裸裸表现出信托责任的缺失。

 

     东方航空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民航总局处罚上市公司,就等于是处罚东方航空公司全体股民,股民何错之有,为什么要受到处罚,由于被罚,上市公司业绩受挫,股票下跌,股民不堪其苦。真正犯错误的人可以逍遥,没有犯错的对象要受到处罚,这样的处罚依据是什么呢?是民航总局高官拍脑门子拍出的任意决定?

 

    飞行员擅自返航,损失最大的是乘客,因为乘客不仅损失了时间,造成时间成本的支出,也有可能导致机会成本的损失,而且,心理上也处于极大的压力之下,健康也有可能受到威胁,要是在返航中飞机失事,那就是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胁,不仅乘客本人,乘客的亲属们也在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岂能区区几百元就予以打发。那么,民航总局是否再开出一张重重的罚单,将罚款补偿给乘客?因为毕竟乘客才是航空公司的衣食父母啊。

 

  还有值得商榷的是,这么一罚了之,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吗?飞行员不安于现职还是不安于现职,为了追求高薪要求跳槽的仍然要求跳槽,飞行员紧缺的状况也不会因为这样的处罚有所改善,一切还是照旧,如果不出现返航事件,还会有其他的事件出现,因为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予以解决。处罚了股民对航空业的现状可以说是没有任何改变,股民不仅被错罚,还被白罚了,真是冤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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