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艺术品鉴定服务条款(第19次修订版)
(2014-05-09 17: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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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格古杂记(2017年) |
中国文物在线鉴定网
裴光辉文物鉴定工作室
服 务 条 款
(第19次修订版)
一、 本工作室实行唯一鉴定人制度。本工作室性质为个人工作室,裴光辉文物鉴定工作室与唯一鉴定人裴光辉先生是二而一的关系。本工作室不设梯级鉴定人员也不外聘鉴定人员,所有送鉴物品概由裴光辉先生亲自鉴定 ,不另委助手或他人。
二、本工作室实行鉴定人实名制。鉴定人裴光辉先生为真名实姓,所有鉴定文件不使用网名、笔名或仅使用机构名称。
三、鉴定方式、服务项目及收费
图像鉴定服务项目:
1、《鉴定估价结果通知书》
说明:
实物鉴定服务项目:
2、《文物艺术品鉴定估价证书》
(本文件注明“鉴定估价结论根据实物鉴定得出”,署鉴定人亲笔签名和印章)
3、《鉴定意见书》
【说明】1、同一物件,未做图象鉴定之前,不受理实物鉴定。 2、《鉴定估价结果通知书》、为图像鉴定文件, 只署鉴定人姓名,无鉴定人亲笔签名和印章;《文物艺术品鉴定估价证书》、《鉴定意见书》为实物鉴定文件,有鉴定人亲笔签名和印章。前者为一般文件,后者为证书文件。
四、 纠错条款:鉴定人经自查或经任何人质疑,确认鉴定结论有误,立即改正。同时每纠错一件,免费为客户提供三件图像鉴定服务。
五、答复时间:
六、先交费后鉴定。 汇款凭证(照片或网上汇款截图)必须与鉴品照片放在同一个邮件寄达本工作室,否则不予鉴定。
七、送鉴要求:图像鉴定通过e-mail(在线鉴定)或邮寄图片、光盘(邮寄鉴定)送鉴; 每件须送该件各方位全图及局部、细部若干图。送鉴品图像必需清晰(请在户外自然光下顺光拍摄,人造光下不宜,也不要用闪光灯),注明尺寸。还可对图象不易描写的物品客观性状作补充说明。实物鉴定须携实物送鉴,并事先约定时间。除非量大(十件以上)或特别重要,并预汇往返费用,否则一般不往鉴。
八、图象资料使用权:自送鉴行为发生后,自动视为送鉴人默认鉴定者享有送鉴物品的图象资料的使用权,鉴定人可将鉴品图象资料用于出版、教学、宣传等活动而无须再经送鉴人认可。 如送鉴人对鉴定人使用其图像资料的方式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告知,鉴定人将根据其意见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予以处理。
九、本工作室的鉴定估价文件是法律主体(本人及本工作室)真实意思之表示,任何个人、群体、组织不得随意篡改、伪造。文件有认证电话或认证邮箱,您若对证书的真实性有怀疑,可来电来邮认证。证书认证费人民币二十元(境外为美元)。
十、本《服务条款》为合同性质文件,法律效果等同于任何民事合同。
十一、汇款和送鉴
十二、本《服务条款》即日生效,所有旧版《服务条款》声明作废。
2014年5月1日
十不鉴
裴光辉
2007年2月26日
在线图象送鉴注意事项
(2010年10月10日 修订)
一、图象必须清晰。数码相机拍照最好用500万像素以上者。
二、多角度拍摄,其中必须有微距细部图。
三、必须在户外自然光下拍摄。不宜在室内。不宜用闪光灯。
四、照片不能用制图软件作任何处理。
五、发图文件必须用jpg格式,每图文件大小必须在500k以上,1m以下。(不得使用zip、rar等格式打包发图)
六、每件物品照片不可超过5张(不包括汇款凭证照片),如需补充更多照片将通知客户。
七、照片文件名必须写明物品名称和向度(如“正面全貌”、“局部”、“俯视”“底部”等)。
八、汇款单据务必拍照或扫描后与物品照片同时发到鉴定邮箱(网上银行汇款请拍照或截取电脑屏幕汇款成交页面,存为jpg图片后发送)。汇款单据必须在第一个邮件的第一个附件里,文件名写“汇款凭证”。
九、要求加急、特快服务必须在邮件主题注名“加急”“特快”字样,否则作一般鉴定处理。
十、每次送鉴都必须在邮件主题标明所在地、姓名。
十一、不要重复发相同的邮件和照片,否则可能全被删除。
敬请注意:
附:邮件被删除常见原因:
1、邮件主题未写所在地和姓名
2、全部或个别图片超大或过小(图片文件超过1m/幅或小于300k/幅)
3、图片未按要求写文件名(符合要求的文件名应为:器物名称+拍摄角度。如“青花山水图笔筒-正面全貌” “青花山水图笔筒-底部” “青花山水图笔筒-口部俯视”等等;汇款凭证图片文件名需写“汇款凭证”字样,以便确认。)
4、使用zip、rar等格式打包发图(必须用jpg格式逐一发图)
5、未见汇款凭证或汇款凭证和鉴品图片不在同一邮件
6、重复发邮件
7、用不同邮箱发邮件
8、图片文件非jpg格式
9、每件图片超过5幅
10、重新发邮件时,遗漏地址、姓名和汇款凭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