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启动司机聘任制改革,的哥从承包制改为聘任制,公司将给予司机每月1600元底薪,并购买社保和公积金(承担公司部分),出租车司机将分两班经营,每班向公司缴交370元定额费用。据称,此项改革后“签约司机成为企业员工,不用顶着承包费、维保费等过日子”。
“的哥聘任制”是很新鲜,于探索出租车管理体制改革而言,或不失为一种尝试,但是否如预期所言那般乐观,却不仅需要试点企业的审慎观察,还有待严苛的成本核算与公开。
改承包制为聘任制,近几日公开的说法中不乏取消承包费(也称“份子钱”)的评价。承包费的高低乃至存废,一直是现行出租车体制改革(包括调价)议题中的热点,聘任制改革之后,是否真的意味着实质上取消了承包费呢?目前看到的改革方案中,出租车司机两班倒、每班须向公司缴纳370元的定额费用,按照每月26天工作时间计算,一台车一个月的定额费用就高达19240元。
尽管改革已经如火如荼地推开,但此间的成本核算并未有详细的公布。即便是按照白云集团的单方“测算”,在扣除各项费用后,司机实际上交的费用比承包制的承包费也只是每月少交300-400元。出租车现有成本框架之下的费用承担,从承包制到聘任制,并无根本性变化。是否可以这样认为,轰轰烈烈的改革呼声中,改由公司支付的社保和公积金部分,实则不过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有趣的是,2011年7月讨论出租车调价时,白云集团曾公开表示其利润为“每月每车393元”。结合来看,是否可以认为白云集团经此改革后,行将走到亏损边缘?而此前广州市交委曾表示,“出租车行业若只有1%利润会损害市民利益”,通过这次改革是否市民利益要被损害了?如果历次数据皆为真的话,个中的逻辑便很难自洽,出租车运营成本究竟是多少,在核算清楚之前的改革举措,有必要提防浑水摸鱼,尤其是改革主导者自称让利的部分,更要警惕。“革自己的命”,从来不是一场轻松的旅行。
提醒注意一个背景,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对出租车行业经营方形成不小压力,按照规定,出租车公司应为的哥购买社保。但现实的操作中,却是的哥自行承担社保费用,“公司不出一分钱”,有法律专家就此曾发表意见表示出租车公司涉嫌违法。在2011年7月,本埠某报曾刊发题为《广州出租车行业发生可喜变化》的报道,彼时可喜变化的第二点便是“全面推行签订劳动合同”,而推行劳动合同便意味着社保条款。现在的问题,不仅是聘任制后出租车公司是否承担部分社保费用,而是即便在承包制下,社保部分也本应由公司担负起其应负的责任。
出租车行业的改革,经过这些年反反复复的讨论,在大方向上社会各界不乏共识,那就是行业去垄断化,放开牌照市场。与之相较,的哥聘任制改革所尝试的路径,依然属于不触动根本利益的微调,但即便是微调,从“看上去很美”,到让的哥、消费者都真正体会到益处,可能也并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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