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生蹊跷的“公休假期自费游”
南方时评 萧锐
一起发生在一个月前的很不起眼的游客投诉案件,却在近日遭遇到网民的热议。据报道,重庆一民警4月9日随同当地机关干部到丽江旅游,两人在酒店保健中心做按摩时遭暴力威胁,被敲诈2350元现金。5月5日,丽江市市长公开信箱回复说:保健中心老板已被刑拘,涉案酒店被查封停业整顿。(重庆商报)
事件之所以进入笔者的视线,其实是源于丽江有关部门,尤其是市长信箱的公开回复——市长信箱居然还真有人看,而且还得到了回复,这也算是“政府邮箱形同虚设、频频遭遇‘邮箱已满’尴尬”的大环境下一个亮点新闻吧。而细读媒体的报道,笔者却对这起“警察按摩被敲诈”事件不仅越来越理不清头绪,还斗胆生出几点质疑。
被当事方一再强调的“公休假时间自费旅游”,是与“接受异性按摩并不违法违纪”放在专辟一部分提出的。其实都是旨在提前预防和消弭公众对于警察按摩被敲诈一案不必要的非议与揣测——警察、干部、异性按摩,这几个关键词放在一起,吸引眼球是肯定的。对“接受异性按摩”是否违法违纪的问题,笔者没有看到有关规定,也不知道什么才算是“正常的异性按摩”,评价标准何在(是从“消费金额30元”里看出来的吗?),更不应该的是笔者不可饶恕的阴暗心理:一看到“宾馆房间里的内线电话”之类的字样就心生异样,莫可名状……罢罢罢,既然报道称不违纪,咱就姑且先认为他不违纪吧!
而那个被放在段首的“公休假时间自费旅游”,笔者却要较较真:这个“公休假”是哪门子的假期?而这个“自费游”又有多少可信度呢?根据报道,案发时间是4月9日,星期三,想来应该不属于“每周休息两日”的那种法定公休假日,只可能是2008年1月1日刚开始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所称的带薪休假。
这就有点意思了:从报道可知,参加此次“公休假自费游”的人员包括“长寿区某镇30名干部以及该区公安局一民警”。好不容易第一次享受带薪休假的恩泽,而且在没有任何好处和优惠条件(自费游嘛)的情况下,一个机关的30名干部,集体同时休“公休假”,而且都没有选择与平日里因为工作繁忙而疏于关心的家人出行,毅然选择与每日朝夕相处的同僚们一起远赴云南丽江,足见该镇机关还真是感情深厚、“一天都离不开”啊!还有那位区公安局的民警,被该镇机关家人般的团结气氛所感染,将自己一年难得几天的公休假也参加到镇机关的“自费游”行列中来!……难能可贵!精神可嘉!
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年休假的时间5天、10天15天不等。笔者纯属“咸吃萝卜,淡操心”,不知道这31名公职人员累计工作时间是否相仿?如果不同,会不会有“累计工作不满10年”的同志选择游5天就先行返航?那么这其中只有五天假期的公职人员是否计算过用短短五天时间进行这么一项从重庆到云南丽江的长线旅游是否经济合算?——毕竟咱这次可是“自费游”啊,按照常理,“自费游”是要花咱自己腰包里的钱才对……
31名公职人员毫无便宜可占的“公休假时间自费旅游”、不顾“心情复杂”与“不情愿”,毅然站出来与“邪恶”行为作斗争的义无反顾,为什么会引来网友上千条“无端”的恶评与揣测呢?看来并不是笔者一个人在这厢不识时务地跟咱“团结战斗”的某镇干部群体较真,甚慰!
2008年5月11日
相关新闻链接:
重庆民警丽江按摩被诈2350元向当地市长投诉
http://news.163.com/08/0511/03/4BKO1SL500011229.html
南方时评
http://opinion.southcn.com/southcn/content/2008-05/12/content_43996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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