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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哉所谓“允许gdp负增长”论者

(2006-07-17 18: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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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异哉所谓“允许GDP负增长”论者/萧锐

    今天打开电脑,看到这样一条新闻:国家统计局报告建议:允许一些地区GDP负增长,新闻来源均是《第一财经日报》。听来真是莫名惊诧,也许真是吾辈浅陋,实在有些看不懂啊!什么意思?允许一些地区GDP负增长?言外之意是过去我们是不允许GDP负增长的?如若是这样,那真是天大笑话。

报道说,在绿色GDP标准一时不见出台的情况下,国家统计局下属部门昨日推出一项全新的政策建议:允许一些地区的GDP是零增长甚至负增长,以避免短期行为对环境造成的破坏。 对“十一五”规划中列出的国土空间四类功能区发展状况,施以不同的政绩考核标准。其中对禁止开发的生态区,应不以GDP为衡量标准,允许这样的地区GDP是零增长甚至负增长;对优先开发地区,也不能光看GDP,而要考核其人均收入增长。

看完整个报道,笔者的诧异已经没有刚刚看到题目时那样严重,我们的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吸引眼球与点击率的总是这么三板斧——耸人听闻的标题即是屡试不爽的法宝之一。看完虽不是很详尽的报道,我们知道所谓的允许GDP负增长之说并非没有前提与范围,而所谓语允许某些地区GDP零增长甚至负增长也只是环保国策中的新举措而已。但是细细想来,“允许”之说还是那样的荒唐、好笑,甚至让人担心。

首先,国家统计的职能,按笔者非专业的理解,应该是通过切实而全面的调查与科学的分析得出国家经济运行的相关数据,为国家政策的运行与修正提供可资参考的数据。登陆国家统计局的官方网站,可以查到有关国家统计机关的任务与职能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第二十条规定国家统计局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统计调查计划,部署和检查全国或者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二)组织国家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搜集、整理、提供全国或者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资料;(三)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依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国民经济核算;(四)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表和统计标准。看来笔者理解也不算太外行,既然如此,国家机关的法定职权并未规定的职权应当就是国家职能机关不能为的界限,此所谓基本法治社会对于政府权力限制的“法无授权即禁止”原则。根据我国统计法对国家统计机关基本职能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的这个所谓的“政策建议”如果不属于上述四项范围就必然有越权之嫌。

其次,GDP作为一个国民经济学的衡量标准,其增长与否,增长的快与慢,正与负,怎么可以用允许不允许这样的说法来由一个国家职能部门来规定?又怎么能够规定得出来?每每见诸报端的一件件“官出数字”与“数字出官”已经在不断更新的数字与事件中,在不断的花样翻新中让国人失去了关注的兴趣:我们知道什么数字是真的,我们也知道什么样的数字一定是假的;我们知道那些没有钱发工资但是却“勒紧裤腰带”向银行举债缴税的“百强县区”并非真的舍小家顾大家,我们更知道那一串串鲜亮的数字后面带来的是一顶顶光亮的乌纱…我们知道,他们也知道,只是已经没有了去谈论的兴趣。不止一次的听到基层干部埋怨自己是夹在蜂箱里的老鼠,两面不讨好,浮夸与虚报是上面逼迫的结果。但是,少有人去追问,这个上面,到底上到哪里?现在看来,我们也许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到底是谁在压数字…

笔者并非不知好歹,也明白此项举措对于数字现状的改观或许真会有奇效。笔者斗胆这样追问,只是基于一种莫名的担心:现在开始“允许”一些地区GDP为了环保大局而零增长或者负增长,那下一步为了进一步破除GDP崇拜,我们还会有允许更多的地区享受恩泽。这样变味且荒唐的改革或许会带来一些眼前的新闻热点,但是新闻背后所隐藏的制度欠缺不再被重视,统计局开始设计数据,而不是调查数据,对于诺大的国家来说,真是太可怕了!过去可以不允许负增长出现,才有了现在允许负增长出现的“改革举措”,那将来呢?形势或许会变,只是数字还在被人为随着形势而设计着…

让数字回归数字本身,是一件多么简单的事情啊!可是在我们这样的国度确是如此之难!

                                                  2006年5月26

    相关新闻参见:统计局政策建议允许一些地区GDP零增长或负增长http://finance.qq.com/a/20060525/0002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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