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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诽谤,又伴权力生长

(2008-10-09 13:23:22)
标签:

杂谈

  诽谤,诽谤,又伴权力生长

中国青年报 萧锐

我们关注张胜利,因为哪怕再富甲一方的风云人物,在公权力出马的一刹那都会成为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者;我们当然也不希望一个好干部被无端诽谤和污蔑。但两厢比照,不难看出究竟哪一方的权利更容易受到伤害。

http://1872.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08/10/9/7/28/11d86323308g214.jpg

    又一起盛传于网络的“诽谤”案走到现实之中,只是这次成了“诽谤官员+利益纠葛”两个典型情节的完美结合版:据报道,民营企业陕西省双龙集团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华山服务区,被合作伙伴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无偿接管”,而此前该企业董事长张胜利因涉嫌网上发帖诽谤省交通厅厅长曹森,已被当地警方通缉。(新京报10月7日报道)

    陕西高速华山服务区的接管风波,其实已经是很俗套的故事情节,但在看完整个报道之后,笔者对诽谤厅长与服务区被“无偿接管”之间的因果关系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循着报道列出的所谓“诽谤黑材料”名称,笔者通过搜索快照功能(因为几乎所有网帖都悉数被删除)认真阅读了两份网帖,不知道当地警方在发出通缉令之前是否对网帖内容有过起码的核实,被网络疯传的这两个热帖在基本事实上原本是比较容易查证的,比如那被公布出来的众多当事人名字与豪华轿车的车牌号码。

    网侦部门既然能通过技术锁定发帖之人就是双龙集团公司董事长张胜利,不知道是否顺便将论坛上以“交通系统知情人”身份进一步揭露的跟帖人也一并找出来进行起码的案情核实。当然,我们当http://1852.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08/10/9/12/4/11d872a86f8g215.jpg然希望本案是经过了这些起码甄别之后才发出的通缉令,但愿这个原本应该“由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真的是又一次到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地步。否则,公权力又一次的强行介入,便依旧无法消解公众几乎是惯性的质疑与警惕。

    在笔者看来,陕西省交通厅的曹森厅长恐怕是最不想作为本案当事人,但又不可避免地被“牵扯”进行的一个当事人。曹厅长一方面强调“4月份的诽谤案风波和5月份的无偿接管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一方面又明白无误地表示自己知道张胜利在网上发帖子污蔑自己,是因为其不让他继续经营服务区。很奇怪的一个逻辑:接管不是因为诽谤,但诽谤却是因为接管。不仅如此,作为陕西省交通厅厅长的曹森居然到了要绝口否认与诽谤者张胜利相识这样与案件定性无甚关系的简单事实的地步,甚至在强行接管的过程中有没有电话遥控都成为极力否认的对象……认识又怎么样,不认识又怎么样?确实有些可笑,但此间所凸显的张皇失措难道不是已经跃然纸上了吗?

     无独有偶,与陕西因诽谤厅长事件同时登上门户网站首页的还有一则新闻:湖南株洲“网友举报揭开网络反腐首案,株洲市粮食局局长受审”。同样是网络发帖,一个几乎是不可避免地被当地警方认定为“诽谤”,而另一个却非常幸运地戴上“网络反腐首案”的桂冠。笔者看不出两个“网络发帖”之间的本质区别,而有前者垫底,笔者也实在无法对后者那个“网络反腐首案”的制度化的路径抱有什么乐观的估计。

     诽谤,诽谤,又将是一场恶仗!对于已经被媒体盯上的个案,笔者与所有关注此案的公众都有足够的信心在不远的时间里(应该不会比华南虎还艰难吧?)看到一个真相,但面对动辄以诽谤官员开场的闹剧,我们恐怕还没有真正找到根除的良方。

     我们关注张胜利,因为哪怕再富甲一方的风云人物,在公权力出马的一刹那都会成为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者;我们当然也不希望一个好干部被无端诽谤和污蔑。但两厢比照,不难看出究竟哪一方的权利更容易受到伤害。在处理权利与权力对接的冲突中,公权力必须谨慎!也正是在这样的时候,公权力也最需要制约与监督。

 

相关新闻链接:

高速华山服务区接管风波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news/deep/2008/10-07/042@085458.htm

 刊于10月9日中国青年报

 http://zqb.cyol.com/content/2008-10/09/content_2383386.htm

 插图:曹厅长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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