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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例可能对民间信用市场形成较大冲击--安邦咨询评论

(2012-06-25 11:15:33)
标签:

财经

股票

分类: 财经

法院判例可能对民间信用市场形成较大冲击

    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三个月以来,温州法院首次对民间借贷超央行基准利息4倍的部分不认账。201186日,王某因投资需要资金向潘某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个月,月息为6%。双方约定的月利率超过了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限制。据此,法院最终判决,潘某在收回王某的100万元本金中要扣除超基准利率4倍以上的所得利息。

    不过,安邦的研究人员认为,这会在民间借贷市场上开一个很不好的先例,今后所有借高利贷者都可以寻求法院的判决来赖掉高于“四倍界限”的利息。

    我们认为,温州高利贷的存在有其合理性。自从2008危机之后,在银行贷款环境恶化和全球消费放缓的大形势下,民间高利贷的灵活性和时效性都成为小微企业赖以生存的最后一根稻草。2008年末温州企业部门的总资产中,民间融资占11%,银行融资占48%,到了2011年末,民间融资占比速升至27%,银行融资占比速则降为31%。信用体制不完善所造成的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和高利贷本身不收法律保护的性质都形成了民间借贷的高风险,在此情况下只有高利率才能吸引资本。

    温州高利贷中最低的年利率在25%28%之间,最高的可以达到67%。我们认为,民间高利贷如果继续被法律忽视,将会形成一个高风险高利率的恶性循环。我们担心,这次判决有可能将民间借贷推入这个恶性循环中,并且增加金融环境的不稳定性,甚至滋生黑社会式的追债手段。对民间借贷,只要不是非法集资,利率比国家规定稍高一些,也没有多大问题。

 

 

(本文内容来自安邦咨询评论,仅用于学习,任何人不得用于商业用途,违者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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