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不如撞死”就是恶法引出的结果
(2011-10-20 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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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杂谈人文/历史岁月文化 |
分类: 但斌观点 |
但斌:“撞伤不如撞死"就是恶法引出的结果:还是法律出了问题!谁违法谁负责,但我们现在是机动车即便事实上的无责任也要担责!非常不合理!经常见到横穿马路在路中央逆行骑车的人,这要是万一看不到撞了他,还要承担责任。在国外这肯定是违法的人承担全责,也用不着跑。归根结底,是我们的法律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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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iofnight缺C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常识。法律保护的应是守法者而不是所谓弱者,惩罚的应是违法者而不是所谓强者。但斌回复 @musiofnight缺C :完全同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看似简单的一句话,中国不知要用多么漫长的时间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