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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伤不如撞死”就是恶法引出的结果

(2011-10-20 23:06:07)
标签:

法律

杂谈

人文/历史

岁月

文化

分类: 但斌观点

但斌:“撞伤不如撞死"就是恶法引出的结果:还是法律出了问题!谁违法谁负责,但我们现在是机动车即便事实上的无责任也要担责!非常不合理!经常见到横穿马路在路中央逆行骑车的人,这要是万一看不到撞了他,还要承担责任。在国外这肯定是违法的人承担全责,也用不着跑。归根结底,是我们的法律出了问题!

删除| 转发(362)| 收藏| 评论(164)今天08:16 来自红围脖iPhone客户端

@musiofnight缺C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常识。法律保护的应是守法者而不是所谓弱者,惩罚的应是违法者而不是所谓强者。但斌回复 @musiofnight缺C :完全同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看似简单的一句话,中国不知要用多么漫长的时间才能实现!

删除| 转发(25)| 收藏| 评论(12)今天08:18 来自红围脖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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