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主创新被视为“国家剽窃”?
德国机械与设备行业协会最新发表的针对341家德国机械与制造业企业的问卷调查报告显示:德国2/3的制造业企业认为自己受到仿冒产品与技术剽窃的威胁,其中,近八成的企业认为中国是这两个方面的世界冠军。这还不算最绝的,三十多年以来,德国一家协会每年为仿冒产品颁发一次“金鼻子剽窃奖”——一个长着金鼻子的黑色小矮人:象征着那些用仿冒的手段获取高额利润的厂家。在今年颁发的11个奖项中,中国公司获得了其中的5项。
不过德国人也承认中国现在的剽窃技术不同以往,报告称:“过去几年中,中国产品与技术剽窃有了一个新的趋势,那就是从剽窃个别元件组件,向剽窃整台设备乃至整条生产线过渡。以这样的广度和规模进行剽窃,早已超过后院作坊式的剽窃;这样水平的剽窃,没有相当完整的技术思路和理念是不可能的。”因此报告最后的结论是,中国正在以国家政策的形式进行技术方面的飞速突破,而获取技术的手段可能就不那么光明正大了,仿冒、剽窃,甚至是工业间谍,都是可选手段。报告最后号召德国企业,为了减少技术流失,尽可能不要将自己的研发部门放到中国。事实上目前绝大部分德国机械与设备企业已经考虑不向或者不再向中国转移自己企业的研发部门了。
德国的媒体一直以来就喜欢宣扬中国的工业间谍是如何的神通广大,例如,2007年出版的第35期德国《明镜》周刊封面是一个中国女人从由中国国旗变形的百叶窗后向外窥探,大标题为《黄色间谍》。报道还将矛头指向27000名中国留德学生学者,称他们当中大多数都是间谍,中国商人、科学家、工程师、实习生也不例外。看来德国人对中国在技术进步方面的恐惧已经到了草木皆兵的地步了。
很明显,正是由于中国这些年来在产品质量上的飞速提升直接侵害到了传统制造业强国的既得利益,因此他们才会对中国的仿冒和剽窃行为如此地深恶痛绝,不过类似的故事在历史上不断地上演,并非是今天才有的新鲜事。那些已占据优势技术的发达国家捂紧口袋,而相对落后的处于上升期的国家则设法偷学,早年的德国在努力实现工业化的时候,这也是他们的惯用伎俩,不过那时候不满的就是英国人了。英国在《大宪章》第42条中规定,每个自由人都有权在和平时期内离开国土,但后来又补充规定:弓箭手和技术兵不得出国旅行,以免他们传授给外国人。1718年英王法令规定,凡劝诱英国技工出国(主要是欧洲大陆)传授技术者,最高可判处两年监禁;技工如在6个月内不回国,则将被剥夺一切财产继承权和公民权,没收一切国内财产。
日本就是另一个耳熟能详的例子了。明治维新打开国门后,日本痛感与西方的巨大落差,不遗余力地追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日本产品是廉价、仿冒的代名词。在1918-1940年间,日本凭借剽窃或从国外窃取的技术,大量制造仿冒产品,一度使西方既担忧又反感。日本人当时采用了一些我们现在所熟悉的可笑手法,例如注册Seagar冒充名牌Singer,据传一些劣质品厂商还创建了一个名为USA的城镇,使美国的原产地标志规定混淆不清。
让我们回顾历史,从来就不会有永远的技术领先优势,一个技术先进的国家只有当他能够继续技术垄断的时候才会有相对优势,然后这些技术就必然会扩散到最内行的模仿者手中,最后就传遍全世界,而且这一过程是不可逆的,不管那些技术领先者多么的不甘心。心理学家告诉我们,一旦某人心中预先形成了某一偏见,那么你不管做什么最终都反而验证了他的偏见。既然德国人已经认定了中国人抄袭剽窃成瘾,那么你的技术进步都会被认定不是剽窃就是仿冒,但是中国人就是模仿你了,这又能如何呢?
最终分析结论(Final
Analysis Conclusion):
西方人认定中国的自主创新战略是一个国家主导的集体剽窃战略!就让他这么去认定好了,因为中国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步伐是历史的大趋势,是不可能被任何力量所阻挡的。但因为害怕技术流失就不敢来中国设立研发部门就有点小家子气了,这很可能会错过下一轮技术创新和竞争浪潮,相对来说美国的企业就大度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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