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物业税”与政府动机
土地与地方政府之间一直是“血肉相连”的,没有从土地转让中获得的天量收入,中国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将举步维艰。正是这样的利益纠结造成中国的房价异常坚挺,想让地方政府放弃土地财政,犹如虎口夺食。
不过,重庆市长黄奇帆好像是个异类,他表示,“重庆政府批的任何一块地,我们的地价从来没有超过房价1/3。”黄奇帆的表态让草根们欢欣鼓舞的同时,还有一个疑问。自从黄奇帆履任重庆市长以来,就没有离开过媒体的视线,他在引资、投资方面的大手笔令人动容,最夸张的莫过于1万亿建设万州新城的计划了。但钱从何来?如果放弃或大幅减少卖地收入,在中国现有分税制下,重庆的财政收入如何支撑?
其实答案就在黄奇帆在今年“两会”上的提议:“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彼时此议一出,顿时掀起轩然大波。不过坊间的讨论基本上都集中在特别房产消费税的性质上,并热烈讨论此举能否抑制高房价。
在我们看来,大家都是“乱花渐欲迷人眼”了。开征物业税根本不是为了抑制房价,不然在房价并不高的2003年,政府干嘛要试点物业税?这正说明征税与房价无关!但重庆为何现在提出征收房产税?财政部又为何矢口否认已经批准的传闻?此间得注意两个重要关系:房屋的增量与存量、中央与地方。
在1998年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之前,1985-1997年13年间中国住宅市场竣工35.16亿平方米,而从1998年后即以年均6亿-7亿平方米的速度增长,2009年更以月均24%的速度增加。一线城市楼盘建设让海外人士感叹“中国速度”,北京的地图现在一周更新一次都嫌长,由此可见中国城市建筑住宅保有量的惊人。如此大的房地产资产存量其实就是巨额的财富,剩下的只是如何得到的问题。中国的城市发展到现在,已经到了适合“剪羊毛”的时候了。中央早在数年前就看到了这一点,才适当放风,研究让物业税“坐实”。可以说,中央就是在动“房屋存量”的脑子,向地方要新财政来源。
而对于地方来说,拐弯抹角推出房产消费税这样的“类物业税”也有自己的小算盘。首先在现在社会上对高房价怨气冲天的压力下,响应中央号召,抛出向奢侈高端住宅征税的口号,以稳定舆论走向,可以在民生问题上得分。当然,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只是摆在台面上的理由。更重要的是,如果站在地方财政的立场,我们会非常明显的看到两个阶段:一是在城市建设初期,主要靠卖地来获得财政收入;二是当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人们手上开始持有大量住宅后,就开始靠类似于物业税一类的税收来获得收益。现在看来,已经处于从第一个阶段向第二个阶段转化的时候了。北京、上海、重庆这类一线大城市的住房保有量及价值大得惊人,这种名利双收的好事,像黄奇帆这样精明的地方领导不会看不到这一点。这正如稻田的稻子一样,已经到了该收割的时候了。
不过,如果征收物业税、类物业税让中央和地方都有好处,那为何财政部要辟谣,说没有批准重庆试点呢?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消费税这样的税种是属于地方的,但中央不可能不从中分一杯羹。这就涉及一个分账的问题。“特别房产消费税作为一个新税种,不可能只让重庆获批。因为我国法律不允许任何税种在地方上进行试点,要是实征必须全国一起干。”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孙刚强调。其实,财政部的表态实际上是说:在物业税归属没有划清之前,地方政府不要急着把钱拿到自己口袋里!
最终分析结论(Final Analysis Conclusion):
抑制高房价只是中央和地方踊跃征收物业税、房产消费税的表面原因,本质上还是从财政收入出发的考虑。在时机上,其实已经成熟;但只要利益分成问题没有谈拢,中央和地方的博弈就不会结束。在中央没有点头前,地方不要想着先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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