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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物业税平抑房价,欲益反损

(2010-03-04 17:36:21)
标签:

房价

蚁族

财经

两会

杂谈

分类: 其它、综合

让物业税平抑房价,欲益反损  2010年3月4日 来源:郑州晚报 作者: 王磊

    牛年房价的“疯涨”,让“尽快开征物业税”的呼声再度高涨。随着两会的召开,据媒体报道,物业税开征将会是今年两会重点讨论的话题,而税务总局已经提交了关于物业税开征的具体方案。

    尽管物业税的出台是大势所趋,但要让它肩负起平抑房价的重任,恐怕“动而见尤,欲益反损”。

    我们不妨解剖下这项税收调控的初衷,开征物业税旨在改变“购买成本高、使用成本低”的楼市现状,与“购买成本低、使用成本高”的国际惯例接轨,从而抑制投机行为,环节房产供需矛盾。如此看来,笔者不禁担心,在房价已处高位的当下,开征物业税会不会酿成“购买成本高、使用成本高”的悲剧?

    开征物业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为,目前看来“土地出让金会不会纳入物业税范围”尚无定论,我们买房时已一次性支付了巨额的土地出让金,但获得的仅仅是70年的使用权,如果还按照国际惯例征收物业税,变得“两头出钱”,未免会有失公允。其二,五花八门的税赋也是房价高涨的因素之一,要征收物业税,就必须厘清房地产税收制度,如若收费有增无减,而不为反复征税“瘦身”,多出的成本无疑还会让购房者埋单,从而推涨房价。其三,物业税不针对交易成本,反而提高购房者的持有成本,会不会刺激更多投机者追求短期炒作获利,这还有待时间考证。

    笔者认为,如果征收物业税,则首先要大力改革税收制度,否则此举将面临较大阻力,很难得到多数人的支持。另外,对现有土地出让免除出让金,将70年出让金平摊到今后的物业税中,这不仅会杜绝出现“面粉贵过面包”的怪现象,还会在平抑地价中降低房价,更在征税中减少了后期的持有负担。如此“三好加身”,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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