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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不能霸王硬上弓——王福重

(2009-06-08 12:01:07)
标签:

财经

股票

分类: 公司、行业研究

物业税:不能霸王硬上弓——王福重

  当前,房地产市场处于敏感时期,房价走势,波橘云诡。跟房地产有关的政策,本来就容易引发市场的混乱。所以,此非常时期,“研究开征”物业税的消息,立即搅得人心不宁。

  问题是,连什么是物业税,为什么征,该不该征,又怎么征,公众全都一头雾水。糊里糊涂下,这个物业税,很可能像著名财经评论家时寒冰先生说的那样,成为一个“人妖”。

  物业税这个貌似新的玩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缘起上个月国务院发布的《2009年深化经济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有一句话:“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这句原则性的话,被公众解读为要开征一个新税。

  其实,这是一个误解。

  1986年,中国就有了房产税,有关条例,至今并没有废除,税法仍然是有效的。房产税就是对拥有房屋产权的人课征的一种财产税(对租金也征收)。我的理解,物业税,不过就是把财产税,根据新的形势,调整一下而已,并不是什么新税。如果对拥有房产开征一种新税,那就是重复课税,毫无道理可言。

  改革房产税确实是必要的,20多年来,不但居民拥有住房的方式、房地产市场,都经历了巨大的变化,那个时候,城里有几家像如今这样,拥有自己房子的呢?就是税收制度,也经过了重大的调整,相应的调整房产税,甚至改个更时髦的名字,比如“物业税”,都是可以理解的,与时俱进嘛。

  虽然房地产税从来存在,可是征收的效果并不理想,大家都处于偷税状态,法不责众,以至于都不觉得它存在,是因为存在诸多征税技术的难题。

  比如按照现行的《房产税暂时条例》,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可是原值是什么,物业税的计税依据,可能跟原值车不多,比如房屋的估计价值。无论哪个,都不容易搞清,因为不同居民获得房屋的代价不一样。以当前的情况,有成本价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商品房等等,以谁为标准?如何估计更为合理?

  就得找专家,一个房子一个房子地核算,这个费用得多大。一个政策,一个税,尽管看起来很美,如果执行费用太高,得不偿失,又有什么必要?何况,物业税看起来都不美呢。

  计税依据的麻烦,是财产税的宿病,连经验丰富的美国,也搞不太明白,何况是素质差得多的中国税务部门?

  对物业税来说,计税依据还不过是疥癣之疾,不是最要紧的。

  不管税的名字是什么,也不管在那个环节征,只要是让买房者交钱,就是纳税人的负担。现在,围绕房地产的税,有好几个,比如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等,这些虽然有的名义上由房地产企业缴纳,实际上却完全由购房人承担。更有数不清的各种收费,前几年,政府曾经清理了其中的几十项,可是,居然在有些地方,还剩下了几十项,比如北京。

  按照经济学的道理,买房,是一种投资行为,应该受到鼓励。所以,不少国家,不但购买人的税负极轻,还能享受不菲的税收照顾,如允许按照购房价格的一定比例,抵扣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等。两厢对照,中国的购房人何其可怜!现在,房价如此高企,又传说要征收物业税,怎么不让人们郁闷?

  税有三个目的:取得收入,公平分配,调节经济。房产税,或者物业税公平的作用极为有限,调节经济也谈不上,其唯一的目的,就是增加财政收入。

  因为地方政府税源有限,一直想开辟新的收入渠道。现在,房价越来越高,拥有房子的人,越来越多,如果能在这方面想点由头,来钱一定又多又方便,何乐而不为?我想,这就是征收所谓物业税的初衷吧。

  如果开征物业税,就不再征收营业税等,也不再征收各种费,那么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可是,这几乎不可能。现在地方政府想的就是如何千方百计增加收入,因为支出太大,总觉得钱不够花,而中央财政也没有多少转移支付的空间,因此,原有的税收不会减少,收费呢,又涉及到部门利益,也不会减少多少,这些都是刚性的。

  有人说,征收物业税的国家很多,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征。征税没问题,但是,征税不是目的,税收必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能“取之于民,用之于官”。在征税前,先学学外国,把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好,那些公款吃喝、公款购车、公款旅游,能砍就砍。因为我们从没见过,来华访问的外国地方代表团,也没听说过,除了国宴,官员吃饭还要老百姓掏腰包,我只是听说过,德国前总理施罗德,连个专车也没有,每天步行上班。人家征税是提供地方公共品,我们呢?

  有人说,你买了房子,可是政府提供了保护,应该交税。这是一种无知。因为公民已经交了其他税,政府有义务也有财力保护公民的个人财产安全。难道不交物业税,就不保护公民的房产了?

  房子的产权有期限,到了 70年大限,房子属于不属于我,都不知道,还年年交财产税,多少有些滑稽。

  有关部门,应该明确一下,这是不是新税?什么时候征?要知道燃油税从“研究开征”到靴子落下来,经过了十几年!中间忽悠马上要开征的官方消息,不绝于耳。

  窃窃地问一句,房价里,政府已经得到了大部分,还嫌不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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