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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二、新会计准则对沪市上市公司2007年度资产及股东权益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的亮点之一便是从“利润表观”向“资产负债表观”的转变。“资产负债表观”理念的实质是,在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考核业绩时,关键是看净资产是否增加,即股东财富是否增加。在资产负债表观下,利润代表净资产的增加,亏损代表净资产的减少。“资产负债表观”从理念角度要求不追求虚假利润,而是将企业的发展落在实处,即企业净资产的增加。因此,在分析新会计准则对2007年沪市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时,必须对资产负债表的变化作比较深入的探讨。
1、新会计准则对股东权益的影响——基于所有者权益调节表的分析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披露新旧准则交替时期的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并以此作为以后按新准则编制财务报的年初数据。通过股东差异调节表,可以使投资者了解准则变动对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造成的主要影响。具体就2007年年度报告而言,这种调节针对的是2007年的期初数,由于期末数无法反映出新旧准则的变化过程,因此我们对于新会计准则之于股东权益影响的分析使用2007年度的期初数。
具体的项目及影响金额如表3所示:
表3 沪市上市公司2007年度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2.除差异率为算术平均值外,其他指标均是沪市上市公司的总和
从表3中我们不难发现,新准则使沪市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股东权益期初数增加了约2683亿,平均每家公司增加27.93%。显然,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显著地增加了股东权益的数额。这种增加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即少数股东权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及企业合并。其中,少数股东权益科目的调整对于股东权益增加的贡献率在2/3左右;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股东权益增加贡献了446亿左右;而企业合并贡献了178亿左右。股东权益的减少,主要由于辞退补偿及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等科目的变动,其中辞退补偿及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分别为83亿及76亿左右。
显然,我们并不能据此认为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大大增加了上市公司的“纸面价值”。其中少数股东权益科目的调整贡献率达2/3,只是披露及列报方式的调整,从旧准则下的单独列示调整到新准则下股东权益项下的综合列报。因此,该部分权益的增加并没有提供任何增量的价值相关性信息。而对于“企业合并”科目而言,则是由于2007年沪市上市公司本着做大做强的原则,通过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形成了很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而新准则出于“可比性”原则,要求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编制合并当期期末的比较报表时,应视同参与合并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对于企业合并实际发生在当期,以前期间合并方账面并不存在的对合并方的长期股权投资计入比较报表。而将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后,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因此该项列报所增加的所有者权益在实质上体现了新准则所强调的“可比性”原则,而并非股东财富的简单增加。
与少数股东权益科目相反,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增加的股东权益则具备了一定的价值相关性信息。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上市公司用于短期投资的股票和债券等。旧准则下采用的记账原则是“成本与市价孰低”的计量原则,其实质是只确认减值,不确认增值;而新会计准则使用的是“公允价值”的计量原则。2006年我国资本市场的蓬勃发展,使上市公司所持有的金融资产极大地升值,新会计准则使股东权益如实地反映了这种变化。
辞退补偿减少了所有者权益83亿,主要是因为旧会计准则不要求预计职工认股权及辞退补偿支出,而在实际发生时一并计入当期费用;而新准则则规定只要存在职工认股权及辞退补偿,就应当预计相关支出,计入相关负债,从而相应减少了股东权益。而至于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旧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应在一定期限内以减少投资收益的形式进行摊销;新准则则规定原有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应在 2007年1月1日全额转销,从而相应减少了股东权益。
总体来看,排除了少数股东权益对于股东权益的影响,在新会计准则下的股东权益较之旧会计准则增加大约在9%,考虑到2006年A股市场的较大涨幅,笔者认为新旧会计准则下的股东权益过渡较为平稳,相对数量变化不大。由于上市公司在使用新会计准则下的新的列报项目时,普遍比较谨慎,因此除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外,其他科目无论从绝对数还是相对数上,均未对新准则下的股东权益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从另一个方面来说,通过调节后的2007年股东权益期初数较好反映了因2006年A股市场大涨所带来的上市公司的财富增量,初步体现了新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观”的初衷。
2、所得税会计核算
由于新会计准则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均采用资产负债表法下的纳税影响法核算所得税,而在此之前国内上市公司所得税核算方法为应付税款法或损益表法下的纳税影响法,因此此次几乎全部沪市上市公司均存在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的变更情况。
从年报披露的情况来看,全部沪市上市公司本报告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为-608524671.14元,50%左右的沪市上市公司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为正数,其中变动绝对数最大的为工商银行的58.65亿元,最小的为*ST安彩的1769.94元;40%的沪市上市公司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为负数,其中变动绝对数最大的为中国银行的-30.42亿元,最小的为华资实业的-2396.54元;其余10%的公司未披露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数。全部沪市上市公司本报告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为38467939068.70元,40%左右的沪市上市公司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为正数,其中变动绝对数最大的为中国人寿的58.76亿元,最小的为浪潮软件的920.11元;20%的沪市上市公司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为负数,其中变动绝对数最大的为工商银行的-10.47亿元,最小的为常林股份的-21.52元;其余40%的公司未披露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数。
总体看来,考虑到本期上市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数额较大及其所产生的所得税费用,并综合考虑沪市上市公司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新的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对报告期内沪市上市公司净利润总额的影响有限,应该说总体上既体现了“资产负债表观”,又实现了较为平稳的过渡。
3、投资性房地产
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核算,并将“投资性房地产”定义为: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两种后续计量的模式: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
从2007年年报披露的情况看,沪市上市公司约有358家公司产生了“投资性房地产”的期末余额,平均值为1.54亿元左右,其中绝对数额最大的为中国平安的40.51亿元。从列报的角度,不难发现“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设立,有助于公司更好的反映其自身的经营意图,增加会计报表的信息含量。因此,近半数的沪市上市公司均有效使用了该科目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达到了新准则的预期效果。
但是,在后续计量方面,仅有11家公司选择了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的计量,只占到全部使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公司的3.07%左右。在这11家公司中,公允价值变动对于税前利润对影响也不尽相同。从绝对数来看,影响最大的为中国银行,增加本期的税前利润达20.7亿;而最小的沱牌曲酒仅为9万元;ST一投等三家公司虽然采用了公允价值模式,但其变动数对于本期的损益影响为零。上述情况一方面说明绝大多数公司由于担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会给其自身的净利润产生不确定的影响,因而宁可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核算;另一方面也说明,对于公允价值变动的判断,各个上市公司操作上也存有难度。
4、交易性金融资产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二)》中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描述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应当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活跃的市场上有报价且持有期限较短,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从上述描述来看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企业管理层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因而,金融资产的分类随意性较大,没有较为严格的界定标准。由于其直接影响当期损益,因此此项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效果十分引人注目。
从2007年年报的披露情况看,共有217家沪市上市公司产生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余额,约占沪市上市公司总数的25%左右。217家上市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余额的平均值为17.98亿元,虽然平均数的绝对数额较大,但公司之间的分布并不均衡,绝对数额最大的中国银行达到了1246.65亿元,第二位的中国平安也达到了849.38亿元,超过20亿的公司有19家;而绝对数额最少的冠农股份仅为930元,超过半数的沪市上市公司该科目期末余额的绝对值不超过1000万元。由此看来,在该科目的认定及划分上,仍然存在一定的模糊之处,也为投资者准确理解报表的信息含量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后续计量的过程中,其公允价值的变动将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其对税前利润的影响程度受到广泛关注。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一并归结在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科目中进行核算,且从2007年度沪市上市公司的披露情况看,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科目主要由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构成,而选择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的计量的公司仅有11家,因此我们大体上可以参照前述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科目的影响来大体判断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于本期税前利润的影响程度。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与交易性金融融资产不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要记入资本公积,从而有可能影响到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
从2007年年报的披露情况看,共有239家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对其股东权益产生了正向的影响(即增加了其股东权益),其中绝对数额最大的是中国人寿的496.95亿;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增加占其股东权益比例最大的是福建水泥的84.09%,239家公司的平均值为10.32%,其中影响比例超过50%有11家。有43家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对其股东权益产生了负向的影响(即减少了其股东权益),其中绝对数额最大的是工商银行的53.32亿;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少占其股东权益比例最大的是*ST大唐的15.37%,43家公司的平均值为1.49%,其中影响比例超过10%仅有1家。
综上,可以看出2007年沪市上市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对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的影响主要是正向的,即在总体上增加了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数量,这也和我国2007年金融资产的增值密切相关。新会计准则使得资产负债表的相关科目很好地反映了这种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