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不能错误诱导女性婚姻观
(2009-04-13 19: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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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引论七天女学馆魏明伦中国文化 |
近日,随着《七天女学馆》出版及新女学运动的发起,引发各界关注,其中有很多观点也遭受到来自社会的褒贬不一,包括很多作家同行的质疑声,在此,对几大比较集中的质疑点做出回应:
回应“爱情至上论”:文学作品请不要再错误诱导中国女性爱情观
“爱情有牺牲和风险,一方甚至愿意为另一方去死,如果签合同,我想也没有那么多的爱情佳话了。”(魏明伦观点)
“对女人来说,最耀眼最甜蜜的时候,就是被爱。女人是情感动物,她可以为情感而生,而男人则不是,感情不需要那么多条条框框来束缚。”(万方观点)
中国人普遍崇尚“爱情佳话”,但有所不知,所谓“爱情佳话”的观念害人不浅,工作中接触了太多太多爱情至上的女孩子,一头扎进爱情里拔不出来。爱情应该是付出和获得相对等的过程,千万不要说“同生共死”“一方愿意为另一方去死”的傻话,爱的感觉总会消失的,事实证明,等爱的感觉消失之后,如此傻乎乎去爱的女人最后都悔青了肠子!小说可以写得唯美些,但现实生活根本没有唯美可言。一直以来都说“爱情唯美论害人不浅”,因为过分宣扬爱情完美的一面会令女人完全不切实际!当代女性需要的是接受现实,在婚姻中树立现实观念,而不是一味的信奉爱情主义。
另外,“为情感而生”的女人是可悲的!千万不要再向现代的女性传输这样的观念了!太害人啦!去看看当代女性的情感生活现状,你会发现,即便爱情也是带有血腥味的。有爱的时候,你是心肝宝贝,恨不得捧在手心里,无爱的时候你就是垃圾,巴不得赶紧丢掉!“被爱”的确是每个女人共同的愿望和追求,但这会令女人失去主宰感情的自主性,只等着别人来爱是很被动的。所以,正因为男人和女人情感属性不同,才更应该有规范的东西加以固定,只要过程不要结果的恋爱可以随意为之,但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还是要订订规矩、学学现实,谁都不可能做到超凡脱俗,俗日子就得有俗心思,先小人后君子未尝不可,跟神仙似的活着,早晚得栽跟头!
回应“婚姻合同制”:把双方利益结合到最大化的婚姻才最牢固
“领结婚证是男女双方自愿行为,怎么能说是霸王合同呢。”(万方观点)
“合同来源于市场交易,我们做生意要交易,那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婚姻如何讲利润呢,怎么能说用做生意的态度经营感情呢?”(魏明伦观点)
当没有第二条路选择的时候,大家当然只能一股脑儿的去领结婚证了。在中国观念中,不结婚的男女在一起同居是带有“奸行”味道的,而即便对结婚证有反感的人迫于社会舆论压力,也只能选择结婚。而婚姻合同制就是现行婚姻制度的一种最要补充,对于一些不愿意被结婚证捆一辈子的夫妻而言,选择签一纸合同,这也是令双方关系合法化的一个有效途径,既可以不受舆论压迫,又可以有更大的婚姻自主性,这不是很好吗?
另外,针对魏老师合同制像交易的观点,我这样看,婚姻不单单是感情的结合,更应该是种利益的结合,这话不好听,但很切实际。为什么男人女人在择偶的时候都想找个条件更好些的对象呢?每个人其实都有一定的婚姻功利心态的,只不过要面子的中国人不愿意在人前提“利益”这类的词,觉得会显得自己情操不够高尚。但实话实说,如果一段婚姻带给你的全是负利润,那这样的日子谁都过得不舒服,追求利润,创造利润,其实是婚姻中很重要的一环。只有把双方的利益结合到最大化,这样的婚姻才最牢固。
而读者杨女士的态度,其实也代表了很多读者的态度,当然,只能说都是对“婚姻合同”不了解的读者的态度。中国人一提“合同”首先会想到“处罚条款”,但是为什么不能想想对你有保障的条款呢?比如婚姻合同中要涉及感情忠诚度的问题,如果因为一方的出轨而造成的婚姻解约,那过错方是要根据收入状况的百分比进行赔偿的,另外,在经济收入上要提出进行年审,这也为夫妻共有财产提供了一个通透明化的渠道。而你看现如今的夫妻离婚,真正弱势的一方能够得到补偿或赔偿的根本就寥寥无几,因为没有明文的规定。而合同就是要把这些婚姻细节加以明确,这其实是种保障,而不是让女人过得提心吊胆!大家不要一看到“合同”二字就觉得有心理障碍,其实当感情不存在了的时候,只有合同才最能够保障你的利益!
回应“婚考不现实”:现行婚姻规则已经落后乃至阻碍时代进步了
“婚考是对婚姻制度的一种想象,一种态度,实施起来比较难,每个人对婚姻的态度不一样,不可能用一种标准来衡量。会干家务才许结婚太牵强了吧,有人认为会干家务很好,有些人则不会在乎。”(万方观点)
“婚考则很荒唐。”(读者孙女士)
中国实在不需要“少爷”“少奶奶”了!现代年轻夫妻的生活能力实在是很令人担忧,在我接触的案例中,新婚夫妻就闹离婚的大有人在,其中离婚矛盾的一个重要导火索是“家务劳动”问题,没结婚时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结了婚出去单过,衣食住行都得自己张罗。现如今的大多数人的经济水平都够不上请保姆的标准。下了班谁做饭?吃了饭谁洗碗?衣服谁洗谁烫?这都是些最细节但也最折磨人的工作。别说家务劳动不重要,日子得过啊,如果连最基本的过日子的技能都不会,那还过什么日子?以后再有了孩子,一家三口怎么玩得转?!
另外,针对“婚考不切实际”的看法,我这样认为,任何新鲜事物的产生和发展再到别大众接受,都有一个过程。婚姻资格考试不是本人的凭空想象随意捏造,而是工作中的经验累积总结出来的几大块婚姻必修内容,对大多数的夫妻而言,其实婚姻的标准是相同的,也许会有极少数特立独行的夫妻追求不同样式的婚姻,但这部分人放到所有的夫妻中,其比重是相当之微小的。绝大部分夫妻只是想过寻常生活,而且努力的方向也就是把一份平凡的生活过得有滋味有安全感。推行“婚考”不是为了难为谁,而是为了提前传授你应对婚姻危机的知识。在我多年的工作中有这样一个发现:虽然每个人的个性不同,但婚姻所遭遇的问题其实大体都是那么几类,有规律的。
“婚前培训”和“婚考”让大家在进入婚姻之前先了解婚姻学习婚姻,有什么不好?目前中国在这方面实在太欠缺了。总是父母对儿女传授个人经验,但这些经验都是几十年前的旧调调了,很多根本不适用于现代社会,所以,有个集中化标准化的婚姻培训考试有什么不好呢?中国的婚姻规则实在到了必须进步的时候了,很多思想和规矩已经跟时代的发展产生脱节了,如果永远对新事物说“不现实”,那就永远没有进步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