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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把爱情这事儿当成真理

(2007-02-06 08:38:35)

千万别把爱情这事儿当成真理

文:苏芩

署名为“烦恼三千”的朋友留言说:

“我的初恋男友,前阵子回来休假,我们见了面。他说他的婚姻不幸福,老婆像母老婆,他说当初没有好好珍惜,现在想珍惜却身不由已。他说想离婚放不下孩子老婆又不同意,说我才是他一生值得努力的追求。我明知他现在有家,不能给我任务承诺,可是还是忍不住要去爱他。我们认识十八年了。凭着对他的了解,他应该不是感情骗子的那类人。可是我们这段情究竟算什么,会有什么结果,我真的一无所知,不知该放弃还是去争取。请指点!”

 

十八年,一个颇令人感伤又感叹的时间数字。张爱玲的《十八春》里,曼桢和世钧的一段情纠缠了十八年,耿耿介怀,也许就是原本该在一起的没能走到一起的缘故吧。毕竟,初恋虽然刻骨铭心,但往往结不出果实,因为初恋时人人都在往前看,都觉得下一个应该会比这个好,但当一个一个经历过之后,人却渐渐失望,开始往后看了,蓦然发现,原来最好的那个出现在自己好高骛远的年纪。

但,当十八年已经过去,好的不好的其实都已经不再那么重要了,婚姻是个实际问题,离婚是需要重重代价的,一男一女凑在一起过日子不是只有相爱那么简单。十几年柴米油盐下来可以让两个最优雅的人变得庸俗不堪,不信换个人试试,再好的人,日子久了一样会不耐烦。一个不顾一切要去追爱的女人注定会失去更多,恋爱可以,婚外恋只要做得隐蔽、不会危及家,庭也不是不可以尝试,但爱归爱,千万不要把爱情这事儿当成真理,因为这会让你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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