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钱赚得多,公司也管理得好。以下精选整理的是他关于公司的治理之道。
经理人的能力和忠诚早就需要监管了。近2000年前,耶稣就提及这个题目,并称赞“某个富人”。这个富人告诉他的管家:“请交出你的账目来,因为你不再是管家了。”
责任和管理在过去十年萎缩了,身陷巨大泡沫中人认为它们无足轻重。随着股票价格的上升,经理人的行为准则在下降。其结果就是:20世纪90年代末,在公路上驾车前行的CEO们总碰不到交通堵塞。
CEO往常是你很高兴予以依赖的人,是你孩子和邻居的资产受托人。但很多CEO近年来行为不端,捏造数字并攫取企业财富。
理论上,公司董事会应该防止出现这种现象。我最后一次提及董事的责任是在1993年的伯克夏年报中。当时我讲道:“如果只有不直接进行管理的单一所有者,董事应该通过各种适当的途径提高该所有者的长期利益。”这意味着:董事应该撤换不称职的经理人,而无论其多么可爱。
在1993年的年报中,我曾经说道:“董事还有另外一项工作,就是如果一个能干但贪婪的经理人做过了头,并试图摸进股东口袋深处的话,董事们必须敲打他的手。”我还写道:“到处伸手已经是屡见不鲜了,但那些手很少被敲打一下。”
为什么一些聪明又体面的董事如此不称职?答案就在不适当的法律中。必须始终明白:董事有责任,特别在我所称的“董事会议室的气氛”中代表股东的利益。
譬如,在一个坐着彬彬有礼人士的董事会议室里,几乎不可能提起CEO是不是应该被取代的问题,特别是在CEO的内部员工和他的外部顾问在场,统一支持他的时候。至于质疑已经为CEO所批准的收购,也是勉为其难。最后,当薪酬委员会提出给予CEO以大量期权报告的时候,要董事建议委员会重新考虑如同是在餐桌前打嗝一样不切实际。
有些人主张:外部董事在没有CEO的情况下应该定期会晤。对于这项改革,我将热情地赞同。但我怀疑:它可能像大多数其他新的治理规则和建议一样没有考虑执行这些规则和建议所必需的金钱和其他利益。
当前人们最积极呼吁的是“独立”董事。的的确确,拥有进行独立思考和发言的董事是令人惬意的——但他们也必须通晓公司业务,对本职工作有兴趣,而且为公司所有者着想。在我1993年的给股东的信中,这些是我认为最重要的三个素质。
在40年的时间内,我曾经服务于19个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不包括伯克夏),并和250位董事打过交道。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正如今天的规则所要求的是独立的,但绝大部分独立董事至少缺少我所推崇的三个素质之一。结果是:他们对于股东利益贡献在最好的情况下也是微不足道的,而在一些时候则是负面的。这些人尽管体面和聪睿,但对于公司的业务了解并不够,或对股东利益并不十分关切,所以不会质疑愚蠢的收购或给予CEO惊人的报酬。我必须痛苦地补充:我自己的行为也是有所欠缺的。当管理层提出我认为是违反股东利益的时候,我也经常保持沉默。在这些情况下,共事让位于独立。
为了进一步看看“独立性”的不足,再让我们考察一下62年来涵盖数千家公司的案例研究吧。从1940年开始,联邦法律规定:投资公司和信托基金,相当比例的董事必须是独立的。这一要求一开始是40%,现在是50%。一般而言,基金拥有的董事多数是具有独立资格的。
这些董事和整个董事会具有许多循例职责,但真正的重要责任只有两个:获得最好的投资经理并就可能最低的薪水同经理进行谈判。当你自己在寻求投资理财帮助的时候,这两点肯定是最重要的,而董事处理自己事务亦是如此。但轮到董事代表投资人追求同样目标的时候,其记录却绝对是糟糕的。
数千家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每年进行例会挑选谁来管理他们所代表的所有者的大量财富。年复一年,基金A的董事选择经理A,基金B的董事选择经理B,等等。只有在极其偶然的情况下,一个董事会才会造起反来。但在大多数的情况下,甚至在现任的经理常常有不合乎标准的表现,人们开始建议寻找另外一位经理时,董事们照样敷衍了事。当董事处理自己的钱财的时候,他们会另外寻找顾问,但他们作为其他人的受托人的时候,从来没有这样想过。
数年前,一家基金管理公司邀请我女儿担任董事。她作为董事所获得的酬劳是丰厚的,足以使她每年的收入增加约50%。法律上,她是独立的董事。但基金管理人希望她在诸如基金雇佣顾问等问题上打打马虎眼。当然不能,她回绝了邀请,表现出了真正的独立性。但该基金填补这项空缺没有任何麻烦(一点也不奇怪,该基金没有更换经理人)。
投资公司董事在与经理们谈判费用的时候也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正如许多美国公司的薪酬委员会一样,没有将他们CEO的薪水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如果你让我得到授权,我可以向你保证:我们可以向大多数基金经理人敲定低得多的管理费用。相信我,如果董事们得到承诺将获得他们实现的任何节省费用的一部分,天空将飘落无数美元。在目前的制度下,尽管费用下落对于独立董事没有任何意义,但对于经理人则意味着一切。猜一猜谁会赢?
找到一位合适的基金经理人,比起降低经理人的费用,对于基金当然更为重要。两项任务都是董事的职责。在承担这些至关重要责任的时候,成千上万的独立董事们在60多年来却没有尽到责任(他们在照顾自己的时候则非常成功,他们服务于数个基金董事会的费用高达六位数)。
当经理人疏于职责,而董事却没有勤于监督的时候,所需要的就是强大的抵制力量,这恰恰是当今公司治理遗失的部分。淘汰不称职的CEO及消除能干却到处伸手的经理人,需要所有者——大的所有者的行动。这样的思路是可行的:股票的所有权近数十年来日益集中,今天机构投资者很容易地将其意志施加给有问题的公司。20个甚至较少的最大机构投资者联合行动,面对容忍恶劣行径的董事,简单投下弃权票就能在特定公司有效地改革公司治理。在我看来:这种联合行动是对公司管理进行有意义改善的惟一途径。
不幸的是,某些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在别处主张更好的公司治理的时候,自身却好不到哪去。譬如说:一想起他们自己的表现和费用会受到其董事会的监管,他们就直打哆嗦。好在Vanguard Fame的杰克·伯克尔,Davis Advisor的克里斯·戴维斯及Legg Mason的比尔·米勒在提供领导岗位的时候就要求CEO慎待其所有者。养老基金及其他受托人,如果支持这样的人将会收获更佳的投资回报。
公司治理改革的另一个严峻考验是CEO的报酬评价。管理层们会高兴地同意董事会的多样性,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作出证明并采纳这一相关过程中毫无意义的提议。CEO中的大多数人所力争的不过是薪水和津贴。
近年来,公司的薪酬委员会通常是摇尾乞怜的小狗,遵从受到收买的顾问的建议(如果你不知道一个人采取什么样的立场,他肯定不是站在你的立场上)。的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公司各个独立委员会陈述给予管理层报酬的理由,但通常是由公司的律师或其人力资源部门写出的官样文字。
这种昂贵的文字游戏应该结束了。董事不应该服务于薪酬委员会,除非他们有能力代表所有者的利益进行谈判。他们应该解释他们对于报酬持有什么样的看法,及他们是怎么样衡量CEO的表现。打理着股东的资金,董事们应该将其视作自己的资金。
1890年,Samuel Gompers将有组织工人的目标形容为“更多”。在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CEO们采纳了他的战斗口号。结果却是:CEO们通常积累起自己的财富,但同时股东们却经历了财务灾难。
董事们应该停止这种盗窃。对真正有特别出色业务表现的CEO支付高额薪酬没有错,但如果达不到这个标准,就是董事们喊出“更少”的时候了。如果近年来膨胀的报酬成为未来薪酬的基准,那才是滑稽。薪酬委员会应该重新划一道杠杠。
肯定将生效的公司治理规则将要求伯克夏董事会发生变化。我们有义务增加符合法律要求的“独立”董事。为了进行这项工作,我们须增加一项我们认为是重要但绝不是决定性的测试,那就是培养独立性。我们将挑选拥有巨额和真正所有权益的董事(即他们和他们的家庭购买了股票,而不是由伯克夏给予或通过期权获得的),希望这些权益对他们的行为施与一定程度的影响,从而抵消他们的其他考虑,诸如声望和董事费用。
这就涉及到常常受到忽视的关于董事薪酬的问题,上市公司的董事平均薪酬是每年5万美元。这让我感到困惑:许多盯着这些美元还要寻求增加20%或更多年收入的董事们如何能够被认为是独立呢?
责任和管理在过去十年萎缩了,身陷巨大泡沫中人认为它们无足轻重。随着股票价格的上升,经理人的行为准则在下降。其结果就是:20世纪90年代末,在公路上驾车前行的CEO们总碰不到交通堵塞。
CEO往常是你很高兴予以依赖的人,是你孩子和邻居的资产受托人。但很多CEO近年来行为不端,捏造数字并攫取企业财富。
理论上,公司董事会应该防止出现这种现象。我最后一次提及董事的责任是在1993年的伯克夏年报中。当时我讲道:“如果只有不直接进行管理的单一所有者,董事应该通过各种适当的途径提高该所有者的长期利益。”这意味着:董事应该撤换不称职的经理人,而无论其多么可爱。
在1993年的年报中,我曾经说道:“董事还有另外一项工作,就是如果一个能干但贪婪的经理人做过了头,并试图摸进股东口袋深处的话,董事们必须敲打他的手。”我还写道:“到处伸手已经是屡见不鲜了,但那些手很少被敲打一下。”
为什么一些聪明又体面的董事如此不称职?答案就在不适当的法律中。必须始终明白:董事有责任,特别在我所称的“董事会议室的气氛”中代表股东的利益。
譬如,在一个坐着彬彬有礼人士的董事会议室里,几乎不可能提起CEO是不是应该被取代的问题,特别是在CEO的内部员工和他的外部顾问在场,统一支持他的时候。至于质疑已经为CEO所批准的收购,也是勉为其难。最后,当薪酬委员会提出给予CEO以大量期权报告的时候,要董事建议委员会重新考虑如同是在餐桌前打嗝一样不切实际。
有些人主张:外部董事在没有CEO的情况下应该定期会晤。对于这项改革,我将热情地赞同。但我怀疑:它可能像大多数其他新的治理规则和建议一样没有考虑执行这些规则和建议所必需的金钱和其他利益。
当前人们最积极呼吁的是“独立”董事。的的确确,拥有进行独立思考和发言的董事是令人惬意的——但他们也必须通晓公司业务,对本职工作有兴趣,而且为公司所有者着想。在我1993年的给股东的信中,这些是我认为最重要的三个素质。
在40年的时间内,我曾经服务于19个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不包括伯克夏),并和250位董事打过交道。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正如今天的规则所要求的是独立的,但绝大部分独立董事至少缺少我所推崇的三个素质之一。结果是:他们对于股东利益贡献在最好的情况下也是微不足道的,而在一些时候则是负面的。这些人尽管体面和聪睿,但对于公司的业务了解并不够,或对股东利益并不十分关切,所以不会质疑愚蠢的收购或给予CEO惊人的报酬。我必须痛苦地补充:我自己的行为也是有所欠缺的。当管理层提出我认为是违反股东利益的时候,我也经常保持沉默。在这些情况下,共事让位于独立。
为了进一步看看“独立性”的不足,再让我们考察一下62年来涵盖数千家公司的案例研究吧。从1940年开始,联邦法律规定:投资公司和信托基金,相当比例的董事必须是独立的。这一要求一开始是40%,现在是50%。一般而言,基金拥有的董事多数是具有独立资格的。
这些董事和整个董事会具有许多循例职责,但真正的重要责任只有两个:获得最好的投资经理并就可能最低的薪水同经理进行谈判。当你自己在寻求投资理财帮助的时候,这两点肯定是最重要的,而董事处理自己事务亦是如此。但轮到董事代表投资人追求同样目标的时候,其记录却绝对是糟糕的。
数千家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每年进行例会挑选谁来管理他们所代表的所有者的大量财富。年复一年,基金A的董事选择经理A,基金B的董事选择经理B,等等。只有在极其偶然的情况下,一个董事会才会造起反来。但在大多数的情况下,甚至在现任的经理常常有不合乎标准的表现,人们开始建议寻找另外一位经理时,董事们照样敷衍了事。当董事处理自己的钱财的时候,他们会另外寻找顾问,但他们作为其他人的受托人的时候,从来没有这样想过。
数年前,一家基金管理公司邀请我女儿担任董事。她作为董事所获得的酬劳是丰厚的,足以使她每年的收入增加约50%。法律上,她是独立的董事。但基金管理人希望她在诸如基金雇佣顾问等问题上打打马虎眼。当然不能,她回绝了邀请,表现出了真正的独立性。但该基金填补这项空缺没有任何麻烦(一点也不奇怪,该基金没有更换经理人)。
投资公司董事在与经理们谈判费用的时候也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正如许多美国公司的薪酬委员会一样,没有将他们CEO的薪水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如果你让我得到授权,我可以向你保证:我们可以向大多数基金经理人敲定低得多的管理费用。相信我,如果董事们得到承诺将获得他们实现的任何节省费用的一部分,天空将飘落无数美元。在目前的制度下,尽管费用下落对于独立董事没有任何意义,但对于经理人则意味着一切。猜一猜谁会赢?
找到一位合适的基金经理人,比起降低经理人的费用,对于基金当然更为重要。两项任务都是董事的职责。在承担这些至关重要责任的时候,成千上万的独立董事们在60多年来却没有尽到责任(他们在照顾自己的时候则非常成功,他们服务于数个基金董事会的费用高达六位数)。
当经理人疏于职责,而董事却没有勤于监督的时候,所需要的就是强大的抵制力量,这恰恰是当今公司治理遗失的部分。淘汰不称职的CEO及消除能干却到处伸手的经理人,需要所有者——大的所有者的行动。这样的思路是可行的:股票的所有权近数十年来日益集中,今天机构投资者很容易地将其意志施加给有问题的公司。20个甚至较少的最大机构投资者联合行动,面对容忍恶劣行径的董事,简单投下弃权票就能在特定公司有效地改革公司治理。在我看来:这种联合行动是对公司管理进行有意义改善的惟一途径。
不幸的是,某些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在别处主张更好的公司治理的时候,自身却好不到哪去。譬如说:一想起他们自己的表现和费用会受到其董事会的监管,他们就直打哆嗦。好在Vanguard Fame的杰克·伯克尔,Davis Advisor的克里斯·戴维斯及Legg Mason的比尔·米勒在提供领导岗位的时候就要求CEO慎待其所有者。养老基金及其他受托人,如果支持这样的人将会收获更佳的投资回报。
公司治理改革的另一个严峻考验是CEO的报酬评价。管理层们会高兴地同意董事会的多样性,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作出证明并采纳这一相关过程中毫无意义的提议。CEO中的大多数人所力争的不过是薪水和津贴。
近年来,公司的薪酬委员会通常是摇尾乞怜的小狗,遵从受到收买的顾问的建议(如果你不知道一个人采取什么样的立场,他肯定不是站在你的立场上)。的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公司各个独立委员会陈述给予管理层报酬的理由,但通常是由公司的律师或其人力资源部门写出的官样文字。
这种昂贵的文字游戏应该结束了。董事不应该服务于薪酬委员会,除非他们有能力代表所有者的利益进行谈判。他们应该解释他们对于报酬持有什么样的看法,及他们是怎么样衡量CEO的表现。打理着股东的资金,董事们应该将其视作自己的资金。
1890年,Samuel Gompers将有组织工人的目标形容为“更多”。在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CEO们采纳了他的战斗口号。结果却是:CEO们通常积累起自己的财富,但同时股东们却经历了财务灾难。
董事们应该停止这种盗窃。对真正有特别出色业务表现的CEO支付高额薪酬没有错,但如果达不到这个标准,就是董事们喊出“更少”的时候了。如果近年来膨胀的报酬成为未来薪酬的基准,那才是滑稽。薪酬委员会应该重新划一道杠杠。
肯定将生效的公司治理规则将要求伯克夏董事会发生变化。我们有义务增加符合法律要求的“独立”董事。为了进行这项工作,我们须增加一项我们认为是重要但绝不是决定性的测试,那就是培养独立性。我们将挑选拥有巨额和真正所有权益的董事(即他们和他们的家庭购买了股票,而不是由伯克夏给予或通过期权获得的),希望这些权益对他们的行为施与一定程度的影响,从而抵消他们的其他考虑,诸如声望和董事费用。
这就涉及到常常受到忽视的关于董事薪酬的问题,上市公司的董事平均薪酬是每年5万美元。这让我感到困惑:许多盯着这些美元还要寻求增加20%或更多年收入的董事们如何能够被认为是独立呢?
在伯克夏,索要酬费对于我们的董事毫无意义。我们仅仅支付他们少量的酬俸。此外,我们本可以,但我们无意将我们的董事从任何公司灾难解脱出来,我们没有向他们提供董事和经营者责任险(这是很不规范的做法,但过去数年顺带为我们的股东节省了数百万美元)。基本上,我们董事的行为受其家庭所持有伯克夏股票净值效应的驱动,而不是受薪酬的驱动。这就是查利和我作为经营者的方程式,我们认为也可以套用在伯克夏的董事身上。
为了发现新的董事,我们将长期搜索我们的股东名册以寻找直接或以家族的名义持有大量伯克夏股权(数以百万计美元)的人。符合条件的人将满足我们的两个测试,即他们对伯克夏感兴趣并像所有者那样思考。我们的第三个测试则是通晓公司业务的人,这可非同寻常。
最后,我们将继续让巴菲特家族成员入选董事会。他们不是为了在我死后经营公司,也不是获取任何薪酬。其目的旨在:在其他CEO继任的时候,为了股东和经营者的利益,确保伯克夏公司的特殊文化发扬光大。
我们对于董事会的结构所做出的任何变化不会改变查利和我经营伯克夏的方式。我们在工作中将继续强调实质而不是形式,并在董事会陈述的日常事务时尽量少浪费时间。董事会最重要的工作就是选择查利和我的继承人。
我们迄今所拥有的董事会监督着为公司所有者着想的业务,并继续按照公司年报所列出的股东守则经营(即《伯克夏金箴》)。我们的目标是找到坚守那些原则的新董事。
为了发现新的董事,我们将长期搜索我们的股东名册以寻找直接或以家族的名义持有大量伯克夏股权(数以百万计美元)的人。符合条件的人将满足我们的两个测试,即他们对伯克夏感兴趣并像所有者那样思考。我们的第三个测试则是通晓公司业务的人,这可非同寻常。
最后,我们将继续让巴菲特家族成员入选董事会。他们不是为了在我死后经营公司,也不是获取任何薪酬。其目的旨在:在其他CEO继任的时候,为了股东和经营者的利益,确保伯克夏公司的特殊文化发扬光大。
我们对于董事会的结构所做出的任何变化不会改变查利和我经营伯克夏的方式。我们在工作中将继续强调实质而不是形式,并在董事会陈述的日常事务时尽量少浪费时间。董事会最重要的工作就是选择查利和我的继承人。
我们迄今所拥有的董事会监督着为公司所有者着想的业务,并继续按照公司年报所列出的股东守则经营(即《伯克夏金箴》)。我们的目标是找到坚守那些原则的新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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