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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以后的克隆人(朱安迪)

(2009-05-11 09:14:47)
标签:

感悟随笔

杂谈

分类: 安迪作品
五十年以后的克隆人(2007-02-26 20:57:58)

五十年以后的克隆人

朱安迪

2050年,各国均意识到基因工程的发展可能带来的危机,纷纷出台法律,原则上禁止克隆人,经过批准的及2050年以前出生的克隆人,有保障其生命及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力,有就业和受教育的权力和义务,其它各项人权和政治权力与自然人一致。克隆人不分基因所属民族、国籍、种族,不得在学习、生活、就业上受到歧视。其监护权由代理母亲和基因提供者以及双方亲属承担,代理母亲(即提供子宫者)自愿、且须承担抚养与教育克隆孩子的义务。对未经批准而降生的未成年克隆人,可暂时送往当地的孤儿院,对克隆人的收养的规定与自然人一致,对于已成年而失去合法监护人的,政府按月给以生活补贴,并提供受教育及就业的机会。

司法解释:自然途径出生的自然人,也会出现孪生子现象,这与克隆出的两个个体本质上是相同的,他们都是具有相同基因的不同个体,所以他们的各项法律权利都将得到保护,在法律面前克隆人和自然人都是平等的。然而法律却不鼓励克隆人的降生,因为我们生存的地球乃至宇宙是不断发展变化的,适于生命的环境的形成和生命的存在发展都是很偶然的因素才促成的,宪法中明文规定:人类有必要拓展自己的生存空间,包括在其他星球建立定居地,如此可以扩展人类在宇宙的分布,扩散才能生存,这也许是可预见的未来里人类的终极目标。如果克隆人大量出现,也就意味着很多人会将他们认为优秀的个体克隆,这就违背了另一条自然规律,多样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环境。除非一对父母失去了他们原来的唯一的子女,我们才可以考虑克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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