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的《呸》及其他
(2011-04-14 1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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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反贪呸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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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的《呸》及其他
在陈子善先生的《边缘识小》一书中,我首次读到著名作家老舍写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一篇反贪檄文《呸!》。这篇五百余字的短文,刊于1952年2月26日上海《亦报》。在《呸!》中,老舍第一“呸”,批驳了“贪污的事,自古有之,何必大惊小怪”的论调,指出“贪污的事儿的确是自古有之,正因如此,才须在今天彻底肃清。人应当一代比一代好,坏处越古,越须从速消灭”;老舍第二“呸”,又批驳了“不但贪污是自古有之,而且是人的天性,所以贪污必不可免”的论调,进而指出“这种话完全由个人利益出发。敢发此言的不是贪污分子,必是想包庇贪污分子!一个手脚干净的人,一定不会说这种无耻的话”。老舍强调“民意与贪污势不两立,而且永远如此”。他严正警告贪污分子:“这一关不好逃,即使设法逃脱,日后必定落网。”
读老舍先生的《呸!》,我有一种时光倒流的错觉,恰如陈子善先生所说,老舍先生“这篇《呸!》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为今天而写的”,足见老舍先生的远见卓识。只是时间过去了半个多世纪,贪官们的胃口越来越大了,动辄数百万、上千万,甚至几亿、几十亿也不足为奇。我们不能不追问:如今防腐机构林立,反腐措施迭出,打击力度日大,腐败形势却为什么越来越严峻呢?
尽管老舍先生在半个多世纪前就严厉批驳了“贪污是人的天性”的论调,但反思大小贪官们堕落的轨迹,我们必须正视一个问题:腐败确实是人的天性使然!因为人是由动物进化而来的,难免残留一定的兽性。恩格斯早在《反杜林论》里就曾指出:“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决定了人永远摆脱不了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人性和兽性程度之间的差异。”对人的这种动物的“兽性”,我们绝不能估计不足。尤其是当这种“兽性”表现在权力拥有者身上,其破坏力就更大。正如反腐专家邵道生所言:权力为人性中的“恶”的蜕变、堕落提供了土壤,为人性中的“丑恶因子”的释放提供了条件和机遇。
有组织就有权力,但权力从来不是什么好东西。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指出:“把权力赋予人等于引狼入室,因为欲望具有兽性,纵然最优秀者,一旦大权在握,总倾向于被欲望的激情所腐蚀。”阿克顿说得更透彻:“权力,不管它是宗教的还是世俗的,都是一种堕落的、无耻的和腐败的力量……权力趋向腐败,绝对权力绝对腐败。”孟德鸠斯进一步指出:“每个有权力的人都趋于滥用权力,而且还趋于把权力用至极限。”实践反复证明,权力一旦失控,必然导致腐败。
问题是,怎样才能保证权力不被拥有者滥用呢?美国前总统小布什给出了如下答案:“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进笼子里的梦想。”小布什所谓的“笼子”,就是制度。把权力这头怪兽关进用制度精心编织成的“笼子”,使它无法出笼四处横行,则腐败可以遏制。反观我国这些年的反腐败斗争,恰恰就在这一点上做得很不到位。我们不是没有制度,但许多制度并未真正起到把权力关进笼子的效果。这说明,我们的制度很不完善,漏洞很大,给权力拥有者提供了巨大的自由活动空间。因此,必须对现行相关制度进行认真反思,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予以改革完善。同时,要加大制度的执行力。被执行枪决的巨贪、湖南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临刑前说过这样一句话:“制度总的来说是好的,关键是落实。制度不落实,就成了挂在墙上的月亮。”可见,制度再好,落实不到位,也等于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