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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前夫同居(2)

(2009-12-21 14: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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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在那个寒冷的冬天,我半夜三更从被子里爬出去为这个男人开门的次数如此之多,每次开门,扑面而来的除了一股呛人的寒气,还有一种喜气洋洋的腥味,这难道是激情尚未消退的猪身上残存的荷尔蒙?

北京的冬天冷得让人想撞墙,他们去哪里度过一个又一个漫漫夜呢?吃饭?然后看电影看演出?然后散一会儿步,然后钻进车里开着音乐一边拥抱一边海誓山盟然后像两只鸟一样啄来啄去?车身会随着激情轻轻颤抖吗?

 电影院应该还是老样子,恋爱还是老样子,接吻与上床还是老样子,所有的事情都是老样子,生活本来就是周而复始的老样子,如果不能改变生活,那么换一个伴侣总会更容易些吧?这样猪会更快乐些吗?

 

当然,我不知道那一连串问题的答案,前夫前妻之间讨论这样的问题显得非常不正经。

猪也从来没告诉过我这些,他更愿意在某一天早晨出门前告诉我,似乎应该有人帮他把那一大堆衬衫熨平。当时我正蓬头垢面的从被窝里钻出来,准备冲进厕所。

大概是看到我的表情像是被窝头噎住了,猪拉开衣柜,指着里面语重心长的说:“你看,都是皱的,我没有衬衫穿了。”我应该是还没睡醒,仍然木在当地没反应。“帮我熨一下,我实在不会,谢谢啦”,猪扒出一根领带,套在脖子上,如寻短见一般边勒边夺门而出。

我歪着头坐在马桶上,看了半本杂志,洗澡,对着镜子缓慢的刷牙,然后打开熨衣板,往电熨斗里加凉白开,抱起那一堆衬衫——它们形成一座容易垮塌的小山丘,顶在我的下巴上——我把它们扔在床上,打开电视,左手按遥控器,右手抄起电熨斗流畅的碾压过一件又一件衬衫,把它们变得又薄又脆又暖,像刚出炉的某种点心。

朋友粟粟打来电话:“出来玩”。

“不行”,我说。

“为什么?”

“我在熨衬衫。”

“你从来不穿衬衫。”

“我前夫穿。”

“你疯了!”

“应该没有。”

“我认识一个很好的心理医生。你出来,就现在。”

“不行。”

“为什么?”

“因为衬衫还没熨完啊!”

那边沉默了一阵,电话断了。

我想了想,还是没想明白,为什么给前夫熨衬衫就要被拉去看心理医生呢?为什么不肯去看心理医生就要被挂断电话呢?抬头看了一眼电视,电视上竟然闹鬼般晃悠出许美静沧桑的脸:“找不到爱的痕迹,找不到恨的理由”。

衬衫都是我买的,大多是白色,他喜欢什么颜色,我不知道,我觉得那不重要。

现在,衬衫里那个散发着温度的肉体带着一腔子热气逃跑了,就好像《聊斋》里写过的一个鬼,突然消失成一股气,衣服裤子头巾这些沉甸甸的东西立时萎顿一地。里面曾经装过怎样的一个人?

他更喜欢吃什么?鱼还是肉?

他喜欢看什么电影?

他到底最想去哪里旅行?

他会不会在办公室发呆只因为外面有很好的阳光?

他是不是忍受过深夜里两个人的孤独?

他真的会对着流星许愿吗?

下雨的时候他会不会坐在窗前幻想?

他是否憧憬一场空前绝后的恋爱?

他经常想到死的问题吗?

他喜欢读哪本书?

他是否觉得做梦比做事更美?

他上一次哭出来,是因为什么来着?

……

我突然发觉自己几乎一无所知。

的确有一张结婚证。这东西能证明,我们可以在一起睡觉了;但它并不能证明,我们真的合适睡在一起。

我给猪买的衣服塞满了整整一个大柜子,因为实在不知道他还需要什么。况且把猪套进白衬衫卡其裤白球鞋四处招摇,看着旁人们艳羡的目光我总是很得意,至于他是否喜欢,我不在乎。

 

小时候我喜欢枕巾裹在身上,踌躇满志地说将来要“演戏”,搞得我妈天天担心我误入演艺圈。现在才知道,原来自己最喜欢扮演金童玉女才子佳人的戏码,尤其是身边人们的婚姻越来越漏洞百出的时候。我真有点儿卑鄙,喜欢拥有这种高高在上、隔岸观火的优越感。

由于戏演得太好太自然,我甚至开始怀疑,是不是根本就没什么变故,在某一天回到家里,灯光大亮,一屋子观众争相朝我献花鼓掌,激动的握着我的手语无伦次的说恭喜我被提名为“婚变最佳女主角”?而猪则跑过来和我拥抱庆祝演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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