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的坏消息,就像北京的风沙天气一样,越来越频繁。而这其中,台湾首家网络原创报纸《明日报》猝亡的消息,就更像一场沙尘暴,迷了一些人的眼,也把更多人弄得灰头土脸。《明日报》没了明日?我们呢?在《明日报》倒闭的报道中,关于其失败原因的分析见仁见智。但是,有一个说法,却似乎是共同的。人们在谈到《明日报》时,总是称其为一个“媒体”,《明日报》的前途也总是与网络媒体的前途联系在一起。但也许,把网络仅仅看作第四媒体,正是《明日报》走到今天的原因所在。
从某种意义上,作为“媒体”,《明日报》未必不是成功的。因为它在不到半年时间里就成了台湾媒体的一匹黑马。在2001年1月台湾媒体对收视点击率进行的调查中,成立仅一年的《明日报》排名第二,并遥遥领先于在媒体世界鼎鼎大名的联合新闻网。另一个数字是,台湾网民平均每个页面的浏览时间为66秒,而《明日报》的浏览时间为96秒。
也有分析家说,《明日报》并未能够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特长,它应该将记者招待会、股东大会、研讨会等实时播出。但是反过来我们可以问一句,如果《明日报》使用了这些手段,它就会逃过这一劫吗?
答案未必。国内也有不少新闻网站采用了多媒体实时直播。但是,它们并没有从中获得太多的好处。至少从投入与产出比来说。取名为“报”,定位于一种简单的媒体,是对网络性质的片面理解,而这导致了《明日报》产品结构的单一。看起来,它只提供一种产品,即新闻。按照它成立之初的设想,它每天要提供1000条新闻。它差不多也做到了这点,但是,我们要问的是,这种目标有多大意义?
从新闻价值判断标准看,能成为新闻的信息应该具有一定的公共性,也就是说,新闻一般能满足多数人的共同需求。更进一步说,大家对新闻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大同小异。那么,有谁一天之内需要1000条新闻呢?即使考虑人们的各种差异,1000条也是太多了。
而为了这1000条新闻,《明日报》却要雇用200多编辑记者,用高薪将他们供起来。花如此的成本去生产超出实际需求的东西,这里面的问题还不足以引人深思吗?
《明日报》也在直接搬用传统媒体的营利模式——广告。不幸的是,网络作为一种广告载体,却有着一个致命的弱点,缺乏“强制性”。雪上加霜的是,网络本身的到达率还远远比不上传统媒体。想依靠这样一种手段来应付局面,其结局也就可想而知。
实际上,不仅《明日报》如此,多数网站也是如此。而网络现在整体是处于一种畸形的“供大于求”的状态。因为目前的网络所能提供的产品主要还是信息,并且是低层次重复的信息。这一点,与我们屡屡遭遇的“冰箱大战”、“彩电大战”、“空调大战”似有异曲同工之处。一批网站倒闭也就是自然的,而这也许是网络行业结构性调整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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