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洪烛《我的西域》(39):我的嘴唇,喜欢跟葡萄碰杯(图)

(2016-11-09 22:18:23)
标签:

杂谈

洪烛

旅游

情感

文化

洪烛:新疆美女为什么美若天仙?(组图)
http://www.yzs.com/Files/nj/xj078.jpg【2005年中国诗歌万里行采风,与新疆克州歌舞团美女阿依达合影。】
洪烛:新疆美女为什么美若天仙?(组图)
【2005年中国诗歌万里行采风,我与新疆克州歌舞团美女们合影。这带给我好运气。我写的诗集《我的西域(中国青年出版社,200812月第一版)获中国诗歌学会徐志摩诗歌奖。
洪烛《我的西域》(23):你听见过寂静吗?(图)
比四大美女更美的新疆美女
洪烛诗集《我的西域》连载(39)
洪烛

【死火:克孜尔尕哈烽燧】

最后一拨哨兵老去了

然而换防的人再也没有来

从敦煌到库车,长城名存实亡

只剩下孤单的烽火台,作为其延续……

凭着汉武帝的后裔的身份,我路过这里

不是来打仗的,是来放羊的

那团古代的火熄灭之后

灰烬还在


可否这么理解:克孜尔尕哈烽燧

残存的几截木炭,颜色漆黑

已成为火的化石?或者说

是火的木乃伊?


【夜光杯】

每一颗葡萄都是一杯酒

只不过小小的酒杯,不是玻璃做的

不是玉石做的,而是葡萄皮做的

在这隐秘的软杯子里,葡萄静静地

酝酿着自己的青春,直到红晕映上杯壁

对它来说,这是微型的宫殿

我的嘴唇,喜欢跟葡萄碰杯

每饮一口,都会抛下一只半透明的杯子

哦,一次性的杯子!

吃多了葡萄,我的身体

也变成一只可以酿酒的夜光杯

葡萄汁,成为窖藏在体内的混血的酒


【死去的古文字】

一块新出土的木简上刻着卢祛文

是所有活着的人无法认识的


像失去谜底的谜,猜来猜去

越猜越费解。古文字已寻找到它的坟墓

但它仍然是有意义的

它的意义在于:凝聚着死者的记忆


那些记忆,已随同古老的文字一起死去

被千里黄沙所覆盖

很难说谁是谁的殉葬品


在尼雅遗址,我徒劳地阅读着

似乎不是古老的文字

而是文字的古尸

http://www.yzs.com/Files/nj/xj083.jpg

读洪烛大型组诗《西域》 ●古筝
记得我最早是在一位编辑的家中,读到洪烛的第一本诗集《蓝色的初恋》,那时候他还在武汉大学念书,其中有一首小诗给我及其深刻的印象,无须刻意背诵就能够长久的储存在记忆深处。时至今日,虽洪烛说,那些学生时代的早期作品“仿佛那是青春期的第一次“梦遗”。我都不敢相信也不愿承认那是自己写下的。那似乎是一个诗人、一个男人早期无意识的“产物”?”但就算这些无意识下写出的作品,却真实的反映出一个诗人所具备的诗歌禀赋和潜能。事隔近二十年,我已记不清那首诗歌的名字,却还能够完整的记住其中的诗句“正如相遇不会有预告/分手也无须寻找理由/你完全可以悄悄地走/何必放弃这种自由/。那种发自肺腑的真诚比那些故作高深的伪诗歌更能打动人心,与读者碰撞出心灵的共鸣。不少次的春节他从北京回南京探亲时,我们坐在东郊小酒馆里喝酒闲聊,我都会无意识的提及他的这首小诗,仿佛是在触摸一个久远年代仅存的纯真的遗物。我一直坚信能够让人过目不忘,并经过时间的考验和沉淀,还能从记忆中搜索出来的诗歌便是上乘的佳品。
在今天我读到洪烛最新大型组诗《西域》这些诗歌时,依旧能看到当年那个纯真少年的影子在诗歌中宛如苦行僧般孤独地、执著地追随理想和诗神,依旧以一张干净、淳朴、热情的眼脸来直面诗歌、自然和人生,这是当下很多“新潮”诗人所不具备的高贵品质,或者说被他们称之为落伍和不屑的传统文化。在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互联网高速发展,应运而生了一大批批量生产诗歌垃圾的所谓诗人,还有各种如厕所一样多如牛毛的诗歌流派,打着前卫试验等旗号糟蹋诗歌这最后一方净土。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不少真正用心灵写诗歌的诗人以冠为“诗人”而觉蒙羞。读洪烛的诗歌,你完全可以从中领略到诗歌的真谛所在,这才是真正值得一读的优秀作品,是从灵魂深处中喷发出的真实嗓音,是来源于缪斯的真传,是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光大。他的组诗《西域》犹如铺展的巨幅风土人情水墨画,又有如浩瀚的海洋在淘洗身体内的沙砾和当今鱼目混杂的诗坛。
我仿佛看见洪烛站在塔什库尔干的风中,成群的羊群如白云在身边沐浴着金色的阳光,他一路走来边走边唱,把树木和影子在身后甩地很长很远。
“可你看不见我/看见的是我那套在原地徘徊的衣服/它其实穿在另一个人身上/”(《自我的出走》)
这样的诗句最能体现出洪烛诗歌中的亲近、真挚和给人思索的内涵和张力,它是感性和理性完美的结合,动中有静,静中有动,景中有情,情中有悟的写作技法。
这两年我在网络诗歌论坛也泡了不少时间,看多了各种流派的诗歌,比如“废话”、“垃圾”、“下半身”、“神性写作”,让我觉得这个世界真的变得很陌生和浮躁了,诗坛里充斥着从精神病院走出来的一群人,炒作无休止的炒作,甚至可以不要脸皮,但非要脱下内裤撅起屁股臭哄哄地朝向广大的读者,这是对诗歌的亵渎和对缪斯的不敬,而非所谓的颠覆。几千年的灿烂文化依旧会永远在史册中代代的相传下去,而那些“非诗”迟早有一天会被后人当作茶余饭后的佐料被蔑视。我很赞同洪烛的观点“诗不属于热闹,而属于宁静。诗的意义,不在于共性,而在于个性。”他不仅这样说,也这样身体力行的去实践,他的诗歌呈现个人写作风格化,大气、纯净、明朗、抒情、讲究底蕴和朗读的节奏感,这些是契合他性格的爽朗和诗歌理念的统一,不仅具有男性阳刚的力量美,还弘扬奋发向上的民族精神,更具有审美价值和现实意义。
这几年我与洪烛见面很少,我没有想到他会在写散文那么些年后,又返回来继续写诗,而且还写出这么苍茫厚重、气势恢弘、富有浓郁生活气息的异域风情长卷,并且还保持着当年那种淳朴和激情,保持着属于一个诗人的童心、敏感和纯良,一个博爱、宽广、丰富的内心世界和外部的世界紧密交融。《成吉思汗》里呈现出作者对历史人物和遗址以及对人生独特的感叹和颖悟,给人无穷回味的韵味并掩卷思索。
我对辽阔怀有更大的野心
我想占有那些我难以到达的地方
我最终被自己征服的对象所征服——
视野模糊,血液冷却,骨肉腐朽
所有的心事,化作大地上袅袅升起的一缕炊烟
一望无际的草原很容易让我们会作为人有渺小的感觉,但诗人洪烛确实与众不同,在这种波澜壮阔的景致中,他已把自己和草原融为一体了,并怀有更远大的卓见,他是一个有力量征服世界和草原的男人,他要抵达更多更可挖掘历史和文化的地方。从诗歌里整装出发,他怀有征服草原之雄心,却心甘情愿的被浩瀚的草原一举俘获,那是一种幸福的囚徒的感觉,非常人可体会的幸福感和哀叹。“不是炊烟,那是一声叹息/日复一日,我借此收回无法兑现的诺言/我所能做到的只是:把财富/归还给它们原先的主人……”。这种一曲三回的感受是那样触动我们的心弦,大自然无以伦比的力量和西域风土人情征服了诗人的眼睛和心灵,而诗人的文字如同这不同凡响的草原一样渗透读者的视野和心灵。
秋天的草原,绣花的地毯正在被拆线
为了来年能重新织一件…… 通过候鸟的方言,可以了解它们来自哪里
我不用询问,只是听,只是听
        ――《巴音布鲁克之秋》
读洪烛的诗歌,原本我可以什么都不需要说,诗歌本身所具有的震撼力和价值,都呈现在那一行行及其动人的字里行间,任何语言的评价都只能触及毛皮,难以完全达到骨头中精髓的实质。因此,我建议你们和我一起细嚼慢咽地读完这150首诗歌,一定会大有收获。“我不用询问,只是听,只是听”。是的,让我们也随同洪烛这支生花妙笔,去慢慢的读,慢慢的听,慢慢地领略那些来自异域的风声、白云、戈壁和炊烟上袅娜奔驰地绸缎马匹……

洪烛《我的西域》(23):你听见过寂静吗?(图)第二届徐志摩诗歌节开幕式及颁奖晚会,浙江省文联书记处书记高克明为诗人洪烛颁奖。

徐志摩诗歌奖洪烛诗集《我的西域》授奖评语

洪烛是一位有文学抱负的青年作家,少年即有文名。20多年来笔耕不辍,新作迭出,且始终保持在一定的质量水准线上,在读者、尤其是年轻读者群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我的西域》是其近年游历、探访中国西部之后的一部力作,它的厚重、独特,主要基于诗人在以下三个方面的表现:一,对信仰、理想的重塑。这于平民化立场的过度提倡引发的价值混乱、道德失范之现世精神状况无疑是一种反驳的努力,浸透着对自然和历史的尊重;二,集中体现了诗人细致绵密的创作思维特点。敏感、敏锐,穿透力强,和西部的苍茫辽阔恰成对应。所以《我的西域》的成功,既是人力为之,又有某种“天意”;三,诗人对叙事元素与抒情元素的平衡掌控适当。故事不粘滞,颂赞得体——准确勾勒出了现代人的访古朝圣之姿、之态、之幽情。

洪烛:新疆美女为什么美若天仙?(组图)


在西域遇见香妃

——洪烛《我的西域》【徐志摩诗歌奖获奖诗集】读后

朱必圣

我要骑一匹已绝种的马:汗血马,去当代地图上没有标明的地方:西域,见一个浑身沾满花粉的人:香妃。请她教我如何与蝴蝶打交道,如何酿蜜,或如何炮制一味比中药还要管用的香水­……”(洪烛:《我心中的西域》,《我的西域》,中国青年出版社,2008年12月)在洪烛的这段文字里,有两位人物,一位是骑绝种马的诗人,另一位是浑身沾满花粉的香妃。诗人和香妃之间既不是姐妹,也不是恋人;他们的真正身份是孤者,诗人是孤独的来访者,香妃是孤独的受访者,两人在西域相遇。

不是所有的相遇都有爱情,诗人和香妃在西域相遇并没有产生任何人都期待的爱情故事,不,他们的结合是为了另外一项事业,似乎比爱情更重要的事业。洪烛说,香妃在西域教诗人如何与蝴蝶打交道,教诗人酿蜜,教诗人炮制香水。此间,只字不提他们之间结婚生子过日子的任何事。

看来,洪烛的西域诗篇并非爱情纪事,而是跟一匹并不存在的马­——汗血马有关,跟一个并非在现实中相遇的人——香妃有关。洪烛说:“西域最浪漫的传奇就是汗血马。浑身汗如血浆,我宁愿相信那是它自身酿造的葡萄酒汁,相信它内心有一座小小火山,通过每一个毛孔渗透出熔化了的岩浆。然而汗血马,在哪里可以见到呢?它是否已彻底灭绝?真正的诗人是一匹汗血马,是人类中的‘汗血者’,他喷洒的激情不是汗,是浓于水的血、不结冰的泪。每一场血汗蒸发之后,都会留下一片盐碱地。在‘口水诗’的时代,我呼唤浑身伤口、每一个毛孔都散发出才气的‘汗血诗人’!你们别唾沫四溅地自吹自擂了,有本事就放出点血看看,是怎样的成色?诗可以培养出一个人自身的‘造血功能’,如果你还是块料的话……”

通过洪烛如此的叙述,我们知道了汗血马其实并非一匹马,而是一个人,是可以奔赴香妃,如香妃那样,知道蝴蝶飞舞,知道酿蜜,知道炮制香水的诗人。所以西域是由一个诗人开始的西域,并非标示在地图上的现实中的西域。

我开始羡慕那不需要听众的行吟

与万物貌合神离的游思

花草、鸟兽、神仙,都有不为人知的幸福

若无其事地做这一切的放牧者吧

逐草而食傍水而居,严守大地的秘密

(洪烛:《大地之歌》)

大地需要秘密,而诗人是这一秘密的守护者。诗人离开城市,离开现实的光芒,涉足一处花草繁茂、蝴蝶纷飞、鸟兽腾跃,而且其自然生命的秘密未曾受到揭示,未在上面筑路,未在上面建楼,未在上面布设街灯的西域,来享受和守护这一秘密。我想,这应该是洪烛《我的西域》大型组诗的由来。

其实,诗人就是世上拥有最丰富秘密的那一种人,甚至他们饮食秘密来给自己的生命增添光芒。他们不需要世界现实光芒的照耀,相反,现实光芒不仅会杀死秘密,也会杀死诗歌和诗人。而诗人所需要的是生命秘密的光芒,只要在秘密的光芒中,他们才能找到自己的香妃,并开始懂得酿造秘密,就像香妃懂得酿造蜜汁一样。因此,对于洪烛而言,西域不仅只是风光,而是秘密,是大地的秘密,更是诗人生命的秘密。

你永远记得那不期而遇的一瞬

一匹麋鹿在你体内四处奔走

心怦怦跳着,也许在寻找出路

或者哪儿都不想去,让你惊惶终生

(洪烛:《受惊》)

诗人洪烛在《受惊》这首诗歌中,找到了跟现实西域完全不同的东西,这里没有风光和景色,没有地理上的风物以及历史遗迹。但是它有更重要的东西,这东西能够使诗人发现之前从来没有发现过的事物和秘密,它像闪电一样将诗人原本暗淡无光的内心划亮了,虽然这样的辉煌只是瞬间,但这样的瞬间光芒把诗人内在生命的秘密给点着了。

洪烛说,他“看见的是一匹麋鹿,跨越树林”。麋鹿很特异,原本它是隐藏在秘密中的一匹麋鹿,谁都没发现过它,谁也不曾知晓它的存在或者消亡的消息,但是它出现了,伴随着诗人那一闪电般的激动,它跨越树林。所以,麋鹿的出现只是诗人的一种发现,诗人在麋鹿的身上,似乎看到了自己受惊的目光。

虽然在洪烛诗歌的语言中,我们分清楚了哪是一匹跨越树林的麋鹿,哪是一双受惊的眼睛。但是在诗意里,麋鹿和受惊的眼睛是很难区分的,甚至根本没有区分的必要,它既是受惊的眼睛,又是跨越树林的麋鹿。因为,诗人洞悉秘密的方式完全不同于人们现实眼睛所看到的事物,人们肉眼所看到的事物肯定是颠覆主体性的,它以客观的现实性的存在矗立在你的面前。而诗人洞悉秘密的方式更像一场逐猎游戏,在光芒未现之初,这样的游戏就已经开始,直到诗人在感动中仿佛被逐猎的那一事物绊倒了一样,诗人猛然感受到灵魂存在的真实性。

灵魂的真实,也可以像现实的真实一样,颠覆人们的感觉。不过灵魂的现实,颠覆的不仅只是诗人的情感,更是颠覆诗人的心灵觉悟。因此这一只心灵觉悟中跳跃而出的麋鹿,才使一位普通的诗人成为一位受惊的诗人。

我认为,凡是诗人都必需对灵魂的存在有所求证,要不然你根本无法确立诗歌存在的理由以及诗意的超越意义。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虽然有“我思”,也因此能够证明“我在”,但直至今天,“我思”并没有真正赋予“我在”任何意义。这个“我在”从未因为“我思”的证明而获得比其他形式的存在更超越的意义,比如一块石头,它也以无比确定的证据而存在着,难道我们的存在只有一块石头存在那样的现实性了吗?除此之外,在存在的意义上没有比一块石头更超越了吗?

诗人不能受到这样的石头的绊跌,不能倒在现实存在面前,把自己在世界的存在仅仅看作只有现实意义。只要到了你能够轻易将自己的存在跟一块石头的存在,跟楼房、汽车、金钱、权力等等东西的存在区分出来,你才能找到诗意的存在。也就是说,诗人只有走出现实的牢记,你才能获得自由的诗性。

诗人洪烛在《我的西域》这部诗集的自序《诗人与自然》中写道,在他经历了诗歌灵感几近枯竭的时候,一次西域的远行使他仿佛经历了一次梦境一般,唤醒了他的诗歌写作。他不得不拿起笔,再一次以诗歌来表达他心灵的震撼。我觉得这样的经历,其实质就是与自由诗意的相遇,这样的相遇,如遇见根本不存在的香妃那样,将诗人的情感当作燃料那样点燃了。

洪烛说:“人与自然的关系像婚姻一样重要。而诗人与自然的关系则是恋爱,除了追求稳固、和谐之外,它的要求甚至更高:还需要保持浪漫的激情。诗人常常把自然当作女神来膜拜,这样才能成为情种或情圣,为其一颦一笑神魂颠倒,写出炽热的情书。”(洪烛:《诗人与自然》)

我认为,诗人的真正抒情对象不是自然本身,而是内在的生命秘密与情感。诗人洪烛步走西域的时候,自然的神秘性,仿佛暗藏了他的秘密情人那样,激发了他的内在想象与情感。于是他在西域的内部召唤起香妃以及香妃身边的蝴蝶。

想不到自己在梦境中,走了那么远的路——

从鄂尔浑河到塔里木河,中间有

沙漠、雪山、戈壁,跑丢了多少马匹……

从此在自己命名的故乡,创造语言

也创造神秘的血统,成为星星的后裔

(洪浊:《回鹘》)

像这样的诗句显然都出自梦中之笔,在拥有了自由诗性之后,诗人才有可能从“沙漠、雪山、戈壁”中仿佛跑丢了许多马匹一样,在其中创造故乡,创造语言,不仅如此,还创造了神秘的血统,使诗人成为星星的后裔。诗人以这样的诗句颠覆了自己存在的身份,其现实身份消失了,确立了诗意的身份。

你想,要让沙漠里的香妃教会他与蝴蝶做伴,教会他酿蜜和制造香水,不以星星后裔的身份能行吗?假若只以一个旅游者的身份,诗人洪烛仅仅以一个中国文联出版社文学编辑的身份游历西域,他又怎么能遇见香妃呢?

洪烛直白地说:“北京是我的现实,新疆是我的梦。一个光有现实而没有梦的诗人,是行尸走肉,无法长期保持创作的激情。我是幸运的,找到了自己的梦,而且是最想做的一个梦。我以四十岁的年龄,进入西域,进入这个已做了两千年的美梦——她奇迹般地保持着青春。对于我的诗歌,梦境才是最好的故乡。”

没错,诗人必须以梦为家。因此,《我的西域》并非是纯粹的自然诗篇,而是包含诗人生命秘密的情感诗篇。

就像求救者从地狱里伸出痉挛的手

胡杨的每一根枝条,都长着

看不见的指甲,抓挠得我心疼

当然,它留给我的伤口

也是看不见的——

没有谁察觉,我已把

一棵胡杨的影子,移植进体内

它,一会儿揪紧,一会儿放松……

(洪烛:《胡杨之痛》)

诗歌必须是颠覆一种存在,确立另外一种存在;颠覆现实的,才能确立梦想的。现实是一座囚牢,它囚禁着诗人的自由诗性。诗人必需借助诗性的力量,才能冲破这样的现实囚牢,而成为自然的赤子和自由心灵的赤子。在与自由的心灵内部展开的搏斗中,诗人的心被抓疼了。那一只是地狱之手,虽然看不见它的指甲,但它肯定是来自黑暗。所以诗人必须不断挣脱自己内心的黑暗。这样一种心灵的斗争,洪烛深刻地领会到了,仿佛自己的内心移植了一棵胡杨树一样,一会儿被它揪紧,一会儿被它放松,但这样的争斗要持续一生之久。

西域之梦显然给了诗人战胜黑暗的力量,庆贺吧!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